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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部分

:“是大少爺來了,叫買的!”

湯斌大怒,把他的大兒子湯溥喚來,罰跪庭中,這樣教訓他說:“自從我到蘇州,從不曾買過雞!你以為蘇州的雞,像家鄉那樣便宜嗎?你想吃雞,回河南去!世上哪有讀書人不能咬得菜根而可以做大事的!你馬上回去,好好讀書!”

他的大兒子已經三十四歲,幼承庭訓,極其孝順,聽得這一頓責備,愧悔不已,涕泣請罪,而湯斌到底把他攆回去了。

一過重陽,湯斌的生日快到了;他的生日是十月二十,這年五十九歲,蘇州人做生日,講究“做九不做十”,所以湯斌的五十九歲生日,便等於花甲之慶。

地方士紳集議,湯巡撫待民如此,老百姓必須有所表示,表示江蘇人不是不識好歹、忘恩負義的人,所以他的五十九歲生日,必得替他“做一做”。

然而替湯斌做壽甚難,送壽禮不但不會收,說不定還要惹他生氣;開筵唱戲,更不可能。想來想去,只有一個辦法,送一篇壽序,湯斌不能不收,而且也正好在這篇壽序中,表達三吳父老的敬愛之憂。

這是篇大文章,而天然有個第一等的大手筆在那裡——歸院堯峰山的汪苕文,他單名琬,學者稱“堯峰先生”,自稱鈍翁,蘇州人。汪堯峰是順治十二年的進士,初授戶部主事,升員外,升到部郎中。這類所謂“部曹”是政務推行的中堅人物,有才具最易顯露;汪堯峰雖然文名甚盛,卻不是書呆子,在戶部盡心鉤稽,積弊盡出;在刑部以六經詮釋律例,是當時響噹噹的紅司員。

到了順治末年,江南發生“奏銷案”,株連甚廣,欠一文錢糧的,都會被革掉功名。汪家亦有舊欠,因而汪堯峰降官為京師北城“兵馬司指揮”,這是個不文不武的管街坊地面的小官,真所謂“風塵俗吏”,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