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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部分

必理他,他不喜歡吃肉愛咬菜根,是他自己的事,與旁人無關,“瞞上不瞞下”,照樣撈錢。如今是這般精明,那就麻煩了。

“安大,”張桂文催問,“你怎麼不說話?”

不斷在喝悶酒的仲傳武,抬眼看了看周圍,慢吞吞地說道:“遇見剋星了!這一陣大家各自小心。”

說出這等洩氣的話來,在座的人無不失望,便有人問了一句:“小心到哪天為止?”

“小心到姓湯的滾蛋為止。”

“啊!”大家不約而同地精神一振;知道他還有話,都聚精會神地在等待下文。

“凡人必有一好,這一好,在我們看,就是‘把柄’。好錢最容易辦,好色也是容易,好名亦有叫他舒服的辦法。這姓湯的一樣不好,難弄者在此。”仲傳武喝了口酒說,“不過細細想去,他也有一好,好做事,這也是個把柄!我倒考考你們,這個把柄要怎麼才捏得住?”

包括張桂文在內,大家面面相覷,瞠目以對。就在這靜寂得令人難堪的當兒,有個帶些稚氣的聲音打破了沉默。

“累死他!”

回頭一看是仲傳武的小兒子小虎,才十四歲,卻已語驚四座。

“孺子可教!”仲傳武大為得意,“你們倒細想一想他的話看!”

何用細想?一點破就通體皆透了,於是紛紛誇獎小的,恭維老的:說他們虎父虎子,將來一定會光大門楣。

亂過一陣,歸入正題,大家商量好了辦法,決定拿“例”去困擾湯斌——滿清入關已過十年,也曾頒過一部《大清律例集解》,但實際上用的還是“大明律”;而大明律是不夠用的,大至殺人放火的重案,小至田地婚姻的糾葛,都用律外的例來處理,而例案多如牛毛,只有書辦清楚。仲傳武教大家把大小案子,儘量推給湯斌去裁決;任何案子,磚籤要做得嚕嗦糊塗,越複雜、越麻煩、越看不懂越好,要湯斌看見公事就頭痛!

“姓湯的有什麼了不起?”仲傳武酒後大言,“教他輸在我小兒子手裡!”

到得第二天恰好是“卯期”——每期照例點檢書辦差役,時間在清晨卯時,所以稱為“點卯”。

應點就稱為“應卯”。這向來是虛應故事,而且往往不是長官親點,但湯斌實事求是,這天卯正升堂,按簿查點;有不曾到的,堂諭初犯免議、再犯行杖、三犯開革。接下來便有一番告誡;大家是齊心好了要對付他的,所以任他言之諄諄,一個個聽之藐藐。

這套例行公事完畢,接下來便是問案。早堂問完,湯斌對張桂文說道:“逃人一案,我今天就要結。你去問一下,張又飛回來了沒有,何家的老大可曾到案?”

“不用問,已經到案。”

“那好。傳齊了等午堂來問,一堂就結了。”

又說要結案!張桂文倒弄不清他葫蘆裡賣的什麼藥?因為與自己切身利害有關,便不能不打聽一下。

“請大人的示,這案如何結法?”

“我通盤想過了。這一案可繁可簡,我是照簡單的結法,以免好人亦受訟累。”

“再請示大人,何謂簡單的結法。”

“簡單的結法嘛,就是實際已經結了,紙面上不結。”湯斌說道,“我也曉得有些人結案,紙面上結了,實際上未結;那樣子於事無補而於考成有利,我要反其道行之,只要於事有益,我的考成可以不管。”

一聽這話,張桂文暗暗高興,心裡在想,只要你不顧考成,隨著自己的性子來,滾蛋就快了。

午堂提審,第一個是傳證人何老大,看相貌是老實人,上得堂來抖個不住,問起來是在“打擺子”,這個病又叫“三日兩頭”,這天原是不該發病的空檔,但因見了官害怕。寒熱提前發作,連話都說不清楚。

“來!”湯斌喊道,“拿碗熱湯給他喝!”

這一半是湯斌的惻隱之心,一半是他的作用,好教何老大心情輕鬆些,問案便可順利。果然,等把一碗熱湯喝了下去,何老大額上微微沁汗,神氣就好多了。

“何老大,我問你幾句話,就放你回去。你不必害怕!只要你不是與你兄弟串通一氣,就沒有你的事。”湯斌安慰了他一番,接著問道:“你可知道有人拿著刀來威嚇你兄弟?”

“回稟大人,沒有這回事。”何老大答道:“我兄弟素來不務正業,那天晚上跟我說,輸了錢還不出賭帳,不能不躲一躲,跟我要了兩吊錢,連夜走了,至今不曾回來。”

這一供,就見得錢鄉約完全胡說;但湯斌卻先放過此人,提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