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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部分

萬閣老則有點糊塗了,因為他發難得非常突然,幾個人全是在衙門裡被抓出來的,又是分開關押,沒有串供可能,何以口風這麼統一?

他讓人又把李永義逼問了一遍,李永義被逼得快以死明志了,指天劃地地發誓,那字真是程文籤的,除了他之外,工科給事中蔡元正和戶科給事中盧鵬雲也都是親眼看著的,萬萬不會有假!

但蔡元正和盧鵬雲都堅持說沒有這回事。

——萬閣老不知道,這其實也有點怪他自己,他上來就給人扣了個“欺君”的罪名,而且還慫恿皇帝把人都抓進來,明顯是群攻的節奏,這誰還看不出來他是要往死裡整人了?

既然認不認都是個死,那必須不能認。

更不順利的事發生在蘇向良那邊,他除了堅持程文沒有代他簽名,奏本上的字是他本人親筆之外,他還提出了證據!

他當晚確實生氣早走不假,這查問程蘇兩家的下人就可以倒推出他的行程,他對此沒有否認,但第二天一早,前往程宅遞印章的卻並不是小廝,而是他本人親去。

然後他就簽名蓋了章。

多順理成章啊。

萬閣老命人去核查,發現情形還真是如此,不管名到底是誰籤的,那天早上蘇向良確實去了程宅。

他要說名就是他籤的,沒有其他旁證的情況下,萬閣老真不能拿他如何。

於是再審,這回終於審出了疑點,因為只有程文和蘇向良的話可以對上,蔡元正和盧鵬雲兩個雖然仍舊堅持程文沒有代簽,但問到蘇向良本人是何時籤的名時,他們給出的答案是當晚,而不是隔天。

疑點就是突破點,再審。

蔡盧二人在得知自己的答案和蘇向良不一致後,這回卻不堅持己見了,紛紛改口說自己記錯了,當晚吵得太亂,就記成蘇向良是簽了才走的,原來他是隔天。

記性差總不能算罪名。

萬閣老到這時也不著急了,既然正經的罪名找不到,那就羅織好了。

錦衣衛分五隊,撲向了五人組的家。

☆、第57章

蘇宅。

砰砰砰的砸門聲響。

守門的老蒼頭聽著動靜不善,下了門閂,只敢先把門開啟一條縫來,往外窺視——不等他看個分明,整扇門扉讓人暴力推開,老蒼頭抵抗不及,直接向後摔在了地上。

這是哪裡來的無禮莽夫!

老蒼頭在御史家看門,還沒受過如此對待,心下泛起不滿情緒,張嘴便要質問:“你——”

剛說了一個字,見到了來人身上穿著的飛魚服,下面的字句便盡皆驚愕失聲。

另一個正掃地的小廝機靈些,丟了掃把,跌撞著便要往後跑。

沒跑兩步,他讓人自後揪著衣衫拎起,重重擲在地上:“錦衣衛辦案,不得亂跑亂動,否則以阻礙公務論!”

小廝讓這一下摔得肝膽都要裂了,趴在地上想動也動不了了。

老蒼頭往他的方向伸頭看了一眼,忙收回目光,保持著後仰在地上的姿勢也不敢再動彈。

一排十來個錦衣衛看也不再看他們,只把他們當做腳邊螻蟻,徑自揚長而入。

京城寸土寸金,蘇向良多年都在御史任上,清貴是十足清貴,外快卻撈不著多少,蘇家便只是座二進小宅,格局一目瞭然,為首的錦衣衛總旗利眼掃過,把人分成了兩撥,一揮手:“搜!”

當下一撥在前院,另一撥則由總旗親自帶隊,如狼般撲向後宅。

蘇父被抓,家裡的男丁只剩下了蘇長越一個,他的起居便儘量都呆在後宅,以給母親妹妹壯膽安慰。

聽到動靜,他匆忙出來,在正院前攔住了人。

見到來人身上的服色,蘇長越面上的驚色一閃而過,旋即換成了冰冷的有禮:“內宅是我家女眷所居之地,還請大人止步。”

總旗從蘇長越的年紀穿著上分辨出了他的身份,他的態度客氣了一點——只是相對於門口那兩個下人而言。

“有人告你父蘇向良有欺君嫌疑,我等奉詔搜查,少公子,請讓路。”

蘇長越沒讓。從蘇父入獄開始,他實則就再沒睡過一個整覺了,少年的面容顯得遮掩不住的晦暗,但他的背脊依然挺直:“請問大人,何人狀告?有何憑據?”

對五人組的審問都在詔獄中進行,因目前尚未有切實進展,一應細則都並未對外公開,即便身為家人,也是不知道的。

總旗笑了笑:“憑據?搜了就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