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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部分

的武器。她覺得滿嘴的黃蓮味:不知道是被什麼苦的。

但也許——是因為這個世道本身就是苦味的。

就在生完孩子後的第二個月,張若華身體養好一些,錢家決定要提前決定結束典妻,遣返張若華回夫家去。

錢老童生呢,一為心肝兒子的緣故,二為愛清奇眉眼的緣故,竟向錢孫氏提出來:他願意再拿出一些錢,將張若華永遠買下來。可是錢孫氏的回答是:

“你老糊塗了,人家會留戀你這一個青春入土的老東西?”

錢老爺聽到這句冷笑似的話,氣了又氣,還是忍著,笑說:

“你想想心肝兒沒有姆媽……”

錢孫氏看他一眼:“我不是他的姆媽麼?”

錢老爺一時無話可說,只好轉身了。

張若華倒是想多留幾個月。不是她臉皮厚,愛什麼錢老爺的一把肥肚子。而是她實在捨不得她的孩子。

只是錢孫氏這麼說:“你已經讓英子向著你了,你還想讓誰投著你呢?老爺嗎?你要臉,要麼,多拿些錢走;要麼,你就一分不要拿。你需知,這可真是令人氣憤:當初,我們說好的,要生兒子。可你居然多生了個晦氣的女兒。原本憑這個,我家大可一文不給的。所幸看在我心肝兒的份上,面子情得給你。”

張若華最後只得選擇拿了多一點的錢,然後母女倆都立刻被趕回岑家村去。

對,母女。錢家不要那個女嬰。他們認為這是多生的。這是個連地主家都不會留多餘的女嬰活著的時代。錢家自認已經足夠仁慈,為了那女嬰好歹留著錢家的一點血,還多給了張若華一些錢。

“叫一頂轎子送她去麼?”

錢孫氏抱著男孩,說:“走罷。需知轎子如果是抬到那邊,那轎錢就是那邊付的,岑家又那裡有錢呢?聽說她的親夫連飯也沒得吃,她在我家吃得發白發胖,還是讓她走回去,一路好瘦一瘦,免得她親夫懷疑她在我家過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