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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部分

口的大門要不是年久失修,有了可趁之機,也不會讓流浪漢把這裡當成居住地。

這牆造得又高,外面是大馬路,就算有本事翻進來,也不可能沒人看到。

那兇手和死者是怎麼進來的?

法醫之後,就是鑑證,鑑證科的呂新慶在這一行已經混了十幾年,和張又成是好兄弟,他儘可能尋找兇手留下的痕跡,但一無所獲,連踩爆的蛋上都沒有腳印,只有壓痕,初步判斷兇手行兇時,鞋上可能套了鞋套。

可見,兇手是個非常謹慎小心的人。

而後,又發生了第二起案子。

確切的說,案子和第一起是同一時間發生的,由於別墅區實在太大,他們只是沒發現,在離第一案發現場大概2o分鐘步行路程的地方,也有一棟別墅,在二樓也有一具死狀慘烈的屍體。

這棟別墅被隱藏於一片棕櫚樹樹中,要不是第二次勘察帶了警犬,他們也不可能發現。

這棟別墅已基本建完,有門有窗,二樓的衛生間裡,裝潢了浴缸,第二個死者就死在這浴缸上。

浴缸內是混了鹽酸的水,上頭蓋了一塊木板,蓋住了半個浴缸,死者雙手反剪,趴伏在木板上,身體和木板捆綁在了一起,因為蓋子只有一半,僅支撐了腿部和腹部、腹部以上沒有支撐,發現的時候,死者的腦袋已扎進了水裡。

方喬檢查的時候,死者的臉部已被鹽酸腐蝕的血肉模糊,五官完全消失,就像個無臉人。

他初步判斷,死者被這樣捆綁著,一開始他會靠腹部的肌肉力量,保持身體平行,不讓腦袋扎進水裡,但等精疲力盡,腹部力量支撐不住時,他會活生生的扎進混了鹽酸的水裡,不會馬上死,鹽酸腐蝕的劇痛,會讓他掙扎著起來,然後一次又一次重複支撐、扎進水裡的動作,直到再也爬不起來。

景颯聽完,略微想象了一下,身體立刻發麻。

腦袋扎進去以後,混著鹽酸的水,流進鼻腔,湧進耳裡,掙扎大喊的話還要喝上一口,是什麼滋味?

這簡直是生理和心理的雙重摺磨,這種死法太殘忍了。

之後,死者的身份被確認,因為案發現場找不到線索,警方便從死者的人際關係入手,但兩天下來,一個嫌疑犯都沒有,案子瞬間成了無頭公案。

他們不得不尋求外援,皛皛顯然是最適當的人選。

景颯幽幽的嘆了口氣,撥了撥已冷掉的肉串,無奈的說道:“我只希望鄧局不會爆血管。”

“爆血管還不至於,把你臭罵一頓是肯定的。”

“我也是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