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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2部分

一二句,眾人臉色都有些難看。

這個開頭,是不是完了,這兩句雖然好,但是他們自認還有能超過的。而且她的詩句裡和剛才她說的酒和絲竹一點關係都佔不到,眾人頓時覺著被耍了。

可是這是什麼詩,不對頭不對尾的,當所有人以為完了的時候,緋色又開口了。

她吊足了眾人的胃口,等到別人都以為她不說話,已經作詩完了,她才開口。

“人生得意須盡歡,莫使金樽空對月。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盡還復來。”

緋色第三四句唸完後,眾人都不敢在小瞧她,頓時立正了身子,嚴以待斃的聽著。後面肯定還有,南甯和楚天釗的眸子同時暗了下來,兩人雖然知道她不是簡單的角色。可是,真沒想到她的文采這般好,南甯自認自己也不能在這短短的幾分鐘內作出一首詩來,而她的還是一段。

看她搖頭晃腦的樣子,就是還沒完的樣子。果然,兩人想法剛落,緋色又繼續道。

“烹羊宰牛且為樂,會須一飲三百杯。岑夫子,丹丘生,將進酒,杯莫停。”緋色念得都是兩句停頓一陣,讓眾人品味詩句裡的意思,她這個速度停的很道德。所以緋色念得時候,自己也把自己融入了李白的那種境界裡,雖然只是外表做做樣子,可是她深思的模樣,和那股渾然天成的霸氣。

卻讓眾人都不敢小看她了,也沒有在露出鄙夷的眼神。

“與君歌一曲,請君為我傾耳聽。鐘鼓饌玉不足貴,但願長醉不復醒。”這段將敬酒很長,緋色記著還被編作成歌曲了,然而這歌曲可不適合在唱了。不然她的風頭就出的太過了,把別人的光華都給掩蓋了下去。

她只要贏就可以了,丞相公子的一件事,她必須要拿到,因為她有一種預感。

這件事肯定對她的幫助很大,而且那樣一個外表吊兒郎當的人,心思卻縝密的讓她看不出他想些什麼。雖然這裡的人她大部分都看不出來,可是,風流的人物,不是裝的,就是真的。

而這個人給她的感覺卻是裝的,可是他卻能把那股風流的勁兒融入成渾然天成。這就讓緋色很是懷疑,在加上那個不定時的炸彈皇后,愛慕著的是南甯。

依照那天晚上對她的仇視度來看,她肯定還抱有希望。而抱有希望,如何才能和南甯在在一起呢?就是讓南桐無法反對,並且百姓們無法反對。這種感覺很奇妙,她相信自己的直覺,女人的第六感很強烈的。

“古來聖賢皆寂寞,惟有飲者留其名。陳王昔時宴平樂,斗酒十千恣歡謔。”

“主人何為言少錢,徑須沽取對君酌。五花馬,千金裘,呼兒將出換美酒,與爾同銷萬古愁。”

最後四句,緋色一次性的唸完,倒是沒有在搞神秘。而他念完後,看向尚之城。

那個人一雙幽暗的眸子正愣愣的看著她,表情有些怔然,似乎沒想到緋色竟然能張口就來,而且文采絕對的不弱。看到他的表情,緋色心裡暗自高興,這可是幾千年流傳下來的文采,就不信他活了二十多年,就能破了。

而眾位才子都怔怔的看著緋色,然後交頭接耳了起來,討論著這首詩句。

越是品味,越是吃驚。他們就算在努力,也作不出比這個更好的詩句來呀!

他們還是有自知之明的,好幾個人品味過後,站了起來認輸,直接放棄。

182吃味

“貴小姐的文采果真無與倫比,之城願賭服輸。”看著眾人討論的結果,越來越多的人認輸,直接放棄。

尚之城的嘴角終於笑容冷了下來,他看著緋色,那雙眸子裡冒著星光。

他不得不主動的認輸,是呀!這首詩,連他都沒本事作出比這更好的。

緋色也沒有自豪,畢竟這不是她自己作的,而是盜取了他人的成果。

不知道李白會不會氣的從墳墓裡爬出來和她糾結版權問題,緋色好笑的想著。

她記得這首詩在初中的時候老師有要求背,而千古絕句嘛!平時也會拿出來顯擺背的情況,所以她記憶猶新。雖然不喜歡文科,可是理科她也不愛,體育生就是那種四肢發達,頭腦簡單就可以了。

然而她終究沒有向著體育生髮展,到成為了文科生,學了這些東西。

她還記得歷史書上寫過,將敬酒這首詩的來意。這首詩約作於天寶十一載(752)。

李白當時正與友人岑勳,元丹丘同遊,三人常常登高飲宴,吟詩作賦。

置酒會友可謂人生一大快事,然酒酣耳熱之際又不免吐露真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