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大……”有人怯生生地看向方才被壓倒在地的頭頭,那人凝重著眉眼伸出手,“還……還不快扶老子一把!”
被拉起來後,那黑社會的頭頭長舒了口氣,在心中感慨,太嚇人了,還以為真的要被殺掉了,剛剛那殺氣絕對殺過一兩個人吧,這件事要不要和上頭說一聲呢……雖然錢不是什麼大數目,不過大老闆的手下有說過要留意人才,雖然這是個女人……
“老大,老大你怎麼了?”耳畔嘰嘰喳喳的聲音打斷了他的思緒,他不耐煩地一揮手道:“先扶老子離開這裡。”
之後的兩天於凜凜就壓根沒開機,便宜父親自己借的高利貸,自然也不敢報警,直到第三天於凜凜才讓他聯絡上,簡單敷衍了一下情況,這次對方倒是一臉鼻涕一臉淚地賭咒發誓,再不會賭,不過於凜凜只是態度冷淡地說了幾句就掛了電話,留給對方無限遐想與後悔。
對此,於凜凜只有一個評價——
該。
於凜凜每週四次在【時雨】的工作,每次都能遇到第一次給她送花的青年,似乎是知道她在這裡彈鋼琴之後,對方就成了她的忠實粉絲,每週她工作的幾天都會風雨無阻地過來,給她送上花束,於凜凜都幾乎以為對方要追她了。
徐正宇也偶爾會來,死皮賴臉地要走了她的聯絡方式之後,有時還會打電話邀請她出來吃晚飯,不過自從某次一起出去,於凜凜對他的殷勤只反問了一句——
“怎麼,我是下一個獵物麼?”
於凜凜這句話之後,徐正宇當即露出一臉受傷的表情,不過於凜凜也不為所動,這讓那頓飯最後在沉默中不歡而散,而在徐正宇最後送於凜凜回到暫租的房子時,於凜凜只留下一句——
“別在我身上浪費時間了。我不會上鉤的。”
說完後,於凜凜便下了車,踩著高跟鞋頭也不回地回了房間。徐正宇坐在車內望著她上樓的背影,她那層樓的燈光亮了又暗下去,久久未曾動彈,彷彿已成了一具雕塑。
他趴在方向盤上,痴痴地望著她那層樓的位置,心中蔓上的苦澀令他連笑都笑不出來。
他其實是想說,他媽媽要他回首爾了,他不日就要坐飛機離開,他想問她,願不願意和他一起去的。他想告訴她,對他而言,她是不一樣的。
在不知不覺的時候,他就已經無法從她身上移開視線。一見鍾情,二見就已傾心,連他自己都不知道什麼時候他這麼一個花花公子,紈絝子弟,竟動了真情。
但是,對方卻自始至終只將他當成了玩玩的物件——不,或許,她連玩玩都沒有過。
這算什麼,報應嗎。徐正宇忍不住苦笑。
整整一夜,徐正宇都趴在方向盤上一動不動,望著她一片黑暗的公寓,抽了一根又一根的煙,整夜都不得而眠。直到天色矇矇亮,他才開車離開,彼時,他在心裡與她輕輕道了一句,再見。
再也不見。我的初戀。
☆、第130章 壹貳〇黑道男子
在那之後,於凜凜再沒見過徐正宇,不過她也並不在意。她每週四天會去【時雨】工作,其他日子她會研究點其他有趣的東西。人生太長,她已經習慣性地找點什麼來做。或許……也正是因為還有可做的事情,才能夠不想太多地走下去吧。
音樂能夠撫慰人心。於凜凜已經很久沒有任由自己沉浸在音樂裡了。最佳學習音樂的時間已經過了,最佳學習時段是三到五歲,她已經不可能在音樂這條道路上有多麼專業的造詣了。
雖然徐正宇在心中曾讚歎過於凜凜的琴聲可比維也納大師的演奏,但於凜凜若是知道他的評價,只會對他的評價太高而嗤之以鼻的。
外行可能會這麼以為,但內行卻知道,他們之間的差距是真正的天壤之別。
不過,於凜凜也並非是想要得到什麼突破性的進展,畢竟自己已經錯過了最佳學習的時間,那麼就一定不會有多大的成就。但是,只要還有喜歡的心情在,這些東西總歸可以聊以慰藉。
鋼琴已經彈得純熟,再進一步,也只能磨練技巧,在情感表現上反而愈發難以達成共鳴了。可能是她現在心中波瀾不驚,已經愈發難以湧起激情了吧,正因為如此,彈奏的時候,也很難與作者達成共鳴。
現在的於凜凜,已經能夠更高技巧更高難度的曲子了,不過樂聲裡總像是缺了點什麼。大約也是為了找到這點“什麼”,於凜凜開始嘗試起了其他的樂器,笛子清脆悅耳的聲音她很喜歡,大約是因為練習鋼琴的緣故,對於其他的樂器,上手倒是挺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