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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部分

耳朵卻一邊慢慢沁紅了,連盼在一旁看得心裡好笑,悄悄對嚴易說,“看來他很喜歡姑姑呀!”

她實在是沒想到男人居然也會臉紅,她就從沒見嚴易臉紅過。

嚴易嗯了一聲,他手臂搭在連盼肩上,人也跟著坐在一旁,連盼轉過頭來同他悄悄說話,他手指便下意識也跟著摸了摸她的耳朵。

連盼耳朵很小,軟軟的,尤其是耳垂那裡,白皙到幾近透明,他很喜歡她的耳朵,覺得很可愛。

坦白來說,她渾身上下,就沒有一個地方他不喜歡的。

眾人坐在客廳裡閒聊,嚴易手指就一直沒停過,看著好像是規規矩矩搭在連盼肩頭,實則十分不老實,不是捏她的耳垂,便是用掌心和手掌有意無意地在她肩頭緩緩摩挲。

一下一下,撓得連盼又癢又難受。

畢竟有客人在,她也不好表現出什麼。

因為李修哲中午要留在這裡吃飯,連盼手上又受了傷,所以這次便是周嫂主廚,連盼也跟著一起去幫忙。

連盼一走,嚴易自然也留不住,他藉著接電話的由頭出去了便沒再回來,老太太也不想做“電燈泡”,說要去給家裡養的兔子餵食,便讓嚴青帶著李修哲隨便在家裡逛逛。

被留下的兩個人坐在客廳裡大眼瞪小眼,一時有點尷尬。

其實只是來吃個便飯而已,嚴青真是沒想到李修哲陣仗搞這麼大。

而且顯然他是下了功夫的,禮物選得都很用心,她更不好說什麼了。

不過看他一副緊張兮兮的樣子,這麼大個人了,卻跟小學生接受考試似的,如此正經,嚴青又覺得有點好笑,剛才坐這一會兒,看他鼻尖都冒汗了。

她抽了張紙巾給他,“這麼緊張做什麼?”

大冬天的,老宅在山林之中,位置偏僻,氣溫也較市區要冷,大家都是穿著大衣,李修哲還是穿著那種老式的西裝三件套,西裝是有點厚度的材質,按理說應該只會冷,不會熱。

不知道他哪裡來的汗。

“我……”他下意識又伸手扶了扶自己的眼鏡,“我也不知道……”

因為他習慣性地扶眼鏡,嚴青這才留意到李修哲的手——手指修長、指節分明,他手很好看。

人家說,手是最能體現出一個人教養和家境的地方,李修哲顯然是那種典型的少爺手。

白皙修長,養尊處優。

不像駱明遠,一雙大手上幾乎全是繭子,還有各式各樣的小傷疤,又醜又難看。

“大概是怕你家人不喜歡我……”說出了真相,他似乎更緊張了,有些忐忑地望向嚴青,“這還是我第一次登門拜訪,多講些禮數總是沒錯的……”

實際上,自見了嚴青幾回之後,他早就確定了自己心意,因此提前備下了這些東西,為的就是怕哪天突然要登門拜訪來不及。

現在總算是派上用場了。

嚴青盯著他的手指出神,好一會兒才說,“你的手很好看……”

就是手都散發著紳士氣息的這種感覺。李修哲外貌儒雅,修養良好,同她喜好接近,難得的是,他這個人非常紳士,很為女性著想,讓人感覺……很被尊重,也很貼心。

嚴青這句話其實是單純的欣賞和讚美,並不帶什麼其他的含義,李修哲聞言卻頓時有些臉紅了。

雖然偶爾也會有膽大的女學生稱讚他的外表甚至給他遞情書,但李修哲一貫都只把學生們的這種行為看做小孩子的玩鬧,大學裡,大家熱情洋溢,其實他是對類似的話語是有一定的免疫力的。但是嚴青這麼說的時候,不知為什麼,他心裡頭卻突然喜滋滋的。

就好像小孩子被喜歡的老師表揚了一樣。

她喜歡,那肯定是很好的。其實雖然他已年過四十,但生活規律,一直都有堅持鍛鍊,不止是手好看,其他地方也非常拿得出手。

但是這種話他當然沒好意思說,最後只將視線轉移到嚴青手上——她顯然沒意識到自己的手也很美。

白皙嬌嫩,柔和修長,指甲修剪得整整齊齊,上面塗了淺粉色的護甲油,使得她整雙手看上去異常優美,彷彿一件上好的藝術品一般。

古人云,指如削蔥根,口如含朱丹,纖纖作細步,精妙世無雙,說的大概就是她這種人吧。

其實直到現在,李修哲都有點不真實的感覺,因為他真的已經做好了孤獨終老的準備,實在是沒想到在有生之年竟然還遇到了嚴青。

好像突然之間,前四十年的等待,都變得有意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