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電影的時候,所有人都這麼演,觀眾也就自然地接受了。可經過影視的衝擊,大部分觀眾更習慣看的是影視劇更趨於自然的演技,看戲劇就有出戏的危險,看到演員誇張的動作,並不會跟著去投入,個別觀眾還會產生尷尬感,替演員覺得丟臉。絕對不可能跟著演員的調動去起舞,頂多是給點面子,看到演員表現悲傷,就笑嘆口氣,看到演員意圖搞笑,也就跟著呵呵兩聲。尤其是音樂劇,很少有演員是讓人覺得她在演戲的,大部分對白場景都感覺是在走流程,甚至很多時候可以明顯感覺到演員自己都在出戲,不管她在想什麼,反正她是絕對沒有投入角色。
維爾瑪的演技就有這樣的毛病,她的歌舞很出色,非常吸睛,但被逮捕時的那段對白卻是遠遠比不上她在歌唱時的表現,臺詞說得高低起伏,情緒飽滿得過火,包括肢體語言也是太誇張,大家可能剛被她的舞蹈征服,投入了《芝加哥》的世界裡,但下一秒剛燃起來的溫度又完全回落,意識到自己只是在看戲,而左邊的胖子一直在擠壓著自己的活動空間,右邊的女人香水味道又有點太重。
但洛克希就不會,就像是她的美麗一樣,大部分觀眾完全意識不到她演得到底哪裡好——她的演出就是一個整體,一出場就給全場觀眾一個直觀的印象:她演得真的很好!
這一段是洛克希看過維爾瑪的表演,被迷得心嚮往之,很想看完,但卻被她的情人叫回家中親熱的戲碼,兩人的對白都和這件事有關。對於觀眾來說,很離奇的,洛克希的語調也是高低錯落,比一般人說話的聲調要誇張很多,包括她的肢體語言也是過分誇張,這還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