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少許,加上東廠廠公蔣精忠送來的幾塊,勉強才湊夠了一柄‘火麒麟’所需,巧婦難為無米之炊,若是離了這寒鐵精礦,縱然日後劍凌霄能夠仿製出外表上一模一樣的‘火麒麟’來,也有天壤雲泥之別。
但是若讓他把寒鐵礦昧下以尋常礦石應付東廠長督蔣精忠,一旦被發現整個熔爐堡都要面對抄家滅族之禍。
劍英豪看到父親的神色忽明忽暗,剛想在說上幾句添一把火,就見自己的父親劍凌霄,深深的吸了一口氣,強壓下心中不切實際的念頭,揮了揮手製止了兒子劍英豪,不讓他再說下去。
劍英豪一看父親的表情,就知道父親劍凌霄此時心意已決,自己再多說什麼也沒有用處,只得閉口。
劍凌霄道:“英豪今天許多話出的你口入得我耳,再不能讓第三個知道,尤其是‘火麒麟’之事萬不可向其他人提起,休要步了你大伯的後塵。”
劍英豪見父親說的鄭重,又知道自己今天說的許多話,傳出去都是大逆不道的言論,謹慎的點頭應下了。
隨後劍凌霄想了想又繼續說道:“還有從今日起一直到‘火麒麟’煉成交給蔣督公之前,你都不可再離開熔爐堡半步,有空就陪陪你妹妹,或者多向堡中的師父請教些鑄造的技巧,這熔爐堡以後終須要由你來扛起來的。”
第四回 倭寇犯邊(一)
明朝初年的時候,因為明初國力強盛,又為了彰顯天朝威儀,前來朝貢的小國使臣,又或者他國商人,在大明朝中往往可以謀得厚利。
如此一來許多東瀛島民便時常冒充本國的朝貢使者,到大明朝這裡來騙錢騙物。
這時候很多到大明朝來冒充朝貢使者的東瀛人並沒有倭國政府的管轄,朝貢完了以後,這些人心不足蛇吞象的蠻夷賊寇,便滯留在中國沿海搶劫。
這便是大明朝最初的倭寇。
為了防止倭寇的襲擾,明太祖朱元璋一怒之下頒佈了海禁的政策,禁止沿海一帶同他國商人往來。
洪武三十年所頒的《大明律》對海外經商限制得很嚴格,它規定凡私自攜帶鐵貨、銅錢、緞匹、絲綿等違禁物下海之民眾,以及與外番蠻夷交易者依律一併處斬,而且禁止私人制造具有二桅以上的出海大船。
而對於勾結外族的“謀反大逆”更是異常嚴厲,大明律:凡“謀反大逆”,一律首從皆凌遲處死,本宗親族祖父、父、子、孫、伯叔、兄弟、侄、堂兄,同居的異姓親族外祖父、岳父、女婿、家中奴僕,凡年滿十六歲以上皆斬。
為了不被誅連九族,海盜以及走私牟利者,必須千方百計的掩飾自己的出身。
有明一代,造反起義者往往以綽號來掩飾真實姓名,像廣為人知的崇禎時期農民起義,起義領袖都用綽號:紫八大王、不沾泥、掃地王等等,包括著名的“闖王”。
在東南沿海,中國人就直接可以假扮東瀛人來掩飾身份。
而對於地方官來說,自己轄區的人起來造反大大拖累政績,因此也樂於統統以“倭情”上報。
嘉靖年間持續到隆慶、萬曆年間的四十年,是明朝倭寇為害最烈的時期,史學界稱“嘉靖大倭寇”。
在這一階段裡,從賊中“迫於貪酷,困於飢寒”的中國沿海平民才真正是倭寇的主體,而飢寒貧困的之一在於明朝“片板不許下海”的海禁政策。
俗話說的好靠山吃山,靠海吃海。
中國東南濱海地區人口增加迅速,而土地沒增加,人地矛盾突出。
從宋朝以來,當地居民一直將出海貿易視為衣食之源,海商、水手、造船、修理、搬運加上種種服務,可以說大海養活了起碼百萬計的沿海居民。
在明初的福建,有句話叫做:“海者,閩人之田。”
明朝海禁令無情地把當地居民的“田地”給剝奪了,當地百姓的飯碗跟著也被砸了。
在廣東潮州、福建泉州、漳州等地區,一向是通商出海的發舶口,有自古以來“潮漳以番舶為利”的說法,不許貿易往來,便等於斷了他們的生計。
對茫然失所的沿海居民來說,眼前擺著兩條路:要麼忍飢挨餓,要麼鋌而走險進行海上走私。
因為在本鄉本土,所以“倭寇”在東南沿海地區擁有令人難以相信的支援。
作戰時,屢屢發生看似荒唐的一幕:倭寇天時地利無所不佔,如魚得水。
而代表正義之師的明朝官軍,反而不受歡迎,舉步維艱。
不少沿海平民百姓甚至直接支援倭寇,參加過抗倭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