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又說,你再不信,就叫來當你面親吻。
容蓉對他們親吻沒興趣,倒對他們誰攻誰受有興趣。當然,鑑於剛認識,她就沒好意思問,只私下一個勁兒揣測。
幾個月晃過,不必風漓再說什麼,容蓉就確信他對自己沒興趣,他能當著自己的面入室洗澡,能在她洗內衣時跑來跟她面不改色的說話,他甚至清楚容蓉“大姨媽”幾號,內衣尺碼,內褲什麼顏色。自打認識他老人家起,容蓉買內衣時,再不必因忘了尺碼而絞盡腦汁。
說良心話,容蓉覺得,風漓除了記性好,其他方面也不錯,就是有點兒過。
風漓是個愛乾淨的人,把家裡打掃的纖塵不染。電視中丈夫下班回家,妻子拿拖鞋守候於門前的場景幾乎天天被他們親身演繹。只是,容蓉總覺得,腳沒洗便出揣入每週刷兩回的拖鞋實在有點做孽。
風漓說他喜歡做點心時,容蓉以為他是美化自己,當風漓將大碟泡芙端到她面前時,才意識真的小看他了。風漓不光會做各種點心,還會做飯,他不喜歡吃外賣,不是嫌貴,而是嫌不乾淨,就是容蓉在外面吃了個茶葉蛋,回來都得先沐浴更衣,不然就不要指望耳根能清淨。
容蓉深深覺得,看風漓做飯是件很鍛鍊人耐心的事。風漓做飯時,要先備好菜,把預備做的菜摘好、洗好、配好,切菜的器具洗好、放回原處,再把摘菜留下的垃圾打包扔到樓下。
他說,這樣做菜比較有感覺,容蓉嗤了又嗤,心想又不是談戀愛,要個p感覺。
做完菜,風漓又不慌不忙的洗淨鍋鏟、擱回原處,鍋臺擦淨,地板拖淨。收拾的無以復加,他方上菜,而往往這時,容蓉已經餓的眼花繚亂了。因此,她提議幫他傳菜,他揮舞著鍋鏟說,行啊,只要你不偷吃。
☆、第一章:離心而同居(4)
第一章:離心而同居(4)
好吧,容蓉承認,自己的伎倆在風漓面前就是小兒科,自己的耐心在他心中就是裹腳布,她不偷吃,她外出吃。然而,她在外吃了幾次,就幾次被風漓擋在門外,斥責她是細菌的攜帶體,非叫她到樓道窗處風乾個把小時。
也不知被哪個眼尖的看到了,沒過幾天,樓裡樓外,凡是個人就曉得九樓有個怕丈夫的可憐女人。
風漓,在容蓉生命中,承受了無數個“最”,最思維奇特的人,最愛乾淨的人,最殺人不血的人,還有:最臭美的人。無論何時,他都要求自己像完美看齊,白天除了沐浴其他時候絕不允許自己衣衫不修,吃飯時絕不允許自己打嗝兒,吃零食前手中必須備好擦面巾,洗完澡要渾身擦滿柔膚水,夜晚不能在被窩外的地處打哈欠。即使不化妝,每天早晨亦會在鏡前待半個小時以上,有時候做飯,都有意無意對著玻璃、瓷磚、洗菜水等能照影的物什淺顰微笑。
至於,那天他怎麼搞的滿身怪味,容蓉自然不會忘記,只見風漓細皮大臉紅、黑、白、綠各種顏色不斷交替變換著,好半響才支支吾吾的說出緣由。
原來,前天他跟同事爬山爬累了,便就地野營。半夜有同事有事回家,黑燈瞎火看不清,便把他的襪子穿走了。而他沒帶備份,郊外又買不到,深思熟慮下便跟女同事借了點香水
風漓一面說,容蓉一面笑,從沙發滾到地板上,覺得穿走風漓襪子的人是天下最可愛的人。
風漓不盡嚴以律己,對容蓉同樣毫不懈怠,三天兩頭就搞得容蓉欲哭無淚。比方說,某天,他突然跑來跟容蓉說你腿挺長,穿高跟鞋會very beautiful 。
容蓉當時正跟宛婉聊天,沒往深處想,等她隔天回家時,驚然發現自己的鞋櫃被洪水洗劫似地,只剩下一雙從未見過的銀色高跟鞋,小巧的鞋跟似冰雪晶瑩。
她正驚疑時,風漓從臥室出來,靠著門框擺了優雅的姿勢,說,“小區來了個收二手貨的大叔,我就把你那些破鞋賣了,又添了點錢買了這雙鞋,漂亮吧?漂亮吧!”
漂亮?容蓉只想那鞋跟給他頭頂鑿個花想必更漂亮。
風漓選擇無視容蓉的憤怒,“你不懂嗎?你真不懂嗎?即使你不懂,看書也能懂。研究說了,女人穿根高跟不僅姿態美,更是襯托某種高度,給人印象積極良好,是公認的社會版女人;而穿平底鞋的女人,不是沒有遠大理想極易滿足,就是被男人捧在手心當瓷娃娃呵護,再不就是甘願平庸,向虎背熊腰豬臀象腿靠攏”容蓉彷彿聽到了大群蜜蜂在耳蝸裡嗡嗡作亂。
☆、第一章:離心而同居(5)
第一章:離心而同居(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