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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部分

見秦風此人脾氣到底差到了怎樣人神共憤的地步。

很快,偌大的招待處和茶水間就只剩下了莫箏一個人,除了屋子裡那杯還冒著熱氣的茶,這裡的東西都不屬於她。這讓莫箏想起了第一次遇見秦風的時候,自己也是在空蕩蕩的世界裡遊蕩,不知道自己從哪裡來,也不知道該去哪裡。如果不是秦風伸過來的手和那把格子傘,說不定哪個犄角旮旯就是她的葬身之處。等到幾天或幾年後,自己也許就永遠消失在這個世上。

莫箏不喜歡回憶,尤其不喜歡回憶讓人蛋疼的事情,所以這也是莫箏四年來難得地想起自己曾經的遭遇。

她到現在都沒有搞清楚當年是誰割了她的脖子。她不想承認那個人殺了她,畢竟她還好好地坐在這裡喝茶,脖子上的傷痕也早結了痂看不出痕跡。莫箏寧願相信自己當年只是被人割了脖子,自己命大所以沒死而已。自欺欺人的做法,但是不得不承認這樣自欺欺人會讓自己好受一點。因為莫箏清楚地知道,自己沒有心跳,和活人不一樣,自己左胸腔裡的那個器官永遠也不會再次搏動起來了。

換句話說,莫箏其實不應該存活在這個世上。這是違背天理的,她是不被允許存在的個體。

被秦風撿回家之後,莫箏不是沒有回來找過線索,甚至還有幾次是秦風帶著她來的。張昕和蔣凝還偷偷問過她,怎麼兩個人旅遊回來的功夫莫箏就傍上了高富帥。莫箏打著哈哈敷衍過去,只說是偶然認識的朋友。然後拉著張昕和蔣凝,小心翼翼向她們倆詢問最近宿舍的情況。

張昕和蔣凝對視一眼,還是脾氣比較急的張昕開了口,語氣裡甚是埋怨:“你還敢提這件事?就我們倆走的當天下午,我一想可能要下雨,就給你打電話想讓你幫我把陽臺上晾的衣服收回來,結果你丫愣是不接電話!我連打了好幾個,你毛線意思啊?就跟死了似的一點信兒都沒有。我和蔣凝還尋思你到底在幹啥呢!”

一旁的蔣凝點點頭,補充道:“沒錯。我們回來的時候看見你不在還以為你跑到哪裡去了,平常你這麼不愛出門,肯定跑不遠。”說著朝莫箏促狹地眨眨眼:“想不到你是春天來了要開花!”

“別鬧!”莫箏彼時和秦風還不熟,一聽這調侃覺得挺不好意思。不過她臉皮挺厚,所以也沒人瞧出她不好意思。莫箏現在關心的可不是這種少女情懷啊蘋果味初戀什麼的,要知道可是有個人想要她的命呢,而且那個人還成功了一次。從自己當時醒來的狀況,這個人指不定還是個變態。以虐待自己為己任,以傷害自己為宗旨什麼的,NND,想起來就嚇人。

愛情誠可貴,自由價更高。若為生命故,不拋也得拋。

“不過還算你這混蛋夠良心,還知道幫我把衣服收回來。嘿嘿,居然還打掃了衛生,值得表揚,值得表揚!”張昕一把摟過莫箏:“哎哎蔣凝,作為宿舍長,不得表揚一下我們的家政小能手嗎?”

打掃衛生?莫箏覺得好像有哪裡不對。突然一臉嚴肅地問向張昕和蔣凝:“你們倆回來的時候,宿舍裡是乾淨的?”

“那是,乾淨的嚇人喲!真是沒想到我們宿舍還能這麼幹淨,我都差點沒敢進!”張昕喜笑顏開地戳戳莫箏的肚子,瞅著莫箏大驚小怪的樣子深覺很好玩,忍不住又戳了幾下。只是莫箏出門的樣子怎麼看都嚴肅過頭了。怎麼回事?這年頭居然還有人因為打掃得太過乾淨而傷心嗎?這是多麼玻璃心的騷年喲。

莫箏躲開張昕戳來戳去的手,藉口要送秦風出來,暫別張昕和蔣凝。走在走廊的時候兩個人都很沉默,莫箏在想事情;秦風,嗯,秦風什麼都沒想,也許。

走到宿舍樓大門的時候,秋天的陽光灑在莫箏身上,和那一天不同,今天的世界是暖洋洋的。她沒有被人盯上,也不是一個人,甚至也沒有狗血地飄雨絲。而默不作聲的秦風,正是把這一切重新呈現在自己面前的人。

莫箏咬咬嘴唇,猶豫再三,還是決定告訴秦風一些事,雖然連她自己都沒有探清這來龍去脈,但是多個人多個商量,而且最好是知情人士。自己被殺這件事越少人知道越好,畢竟自己已經是個不人不鬼的東西,即使大家都說不介意,心裡肯定還是介意的。那會是一種憐憫混雜著鄙夷的眼神,從每個人的眼睛裡躲閃,卻還是會刺疼自己。

莫箏走在秦風前方,看起來漫不經心地像是在討論天氣:“那個人後來絕對回來過。”莫箏一邊走一邊開口,目不斜視地看著眼前的道路:“我醒來的時候周圍一大灘黑血,我的血。我當時沒有清理就跑出去了,可是張昕卻說宿舍裡是乾淨的。我很確定,那個人絕對回來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