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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部分

“那趕緊進去開啟給我們看看!”

鄭崇忙掏出鑰匙開了院門,一行人進了院子,來到廊下,鄭崇又掏出鑰匙開啟房門,領著眾人來到臥室。再用鑰匙開啟了首飾盒。說道:“裡面的首飾差不多都被她拿走了,就剩這兩件了。——她被人拐跑,把首飾差不多都帶走了!只留下不好的兩件。”

司徒策好生看了他一眼,然後探頭往首飾盒裡一瞧,果然,只剩下一枚鐵簪子和一把裝飾用的木梳!

這兩個都不值什麼錢,但是,司徒策卻如獲至寶,因為簪子和木梳一般都是私人用品,上面肯定有吳氏的指紋!

司徒策道:“你們都推出外面去,我要施展法術進行勘查。”

當下,所有人都退了出去。司徒策取出指紋刷,刷過之後,果然,在木梳和鐵簪子上,都顯現出了指紋!

司徒策用相機進行拍照,然後調出那條斷臂手鐲上提取到的指紋進行對比,發現上面有幾枚是相同的!這說明那斷臂上手鐲,就是死者的!

而且,那手鐲上另有兩枚指紋,跟木梳和鐵簪子上的不同!

會不會是兇手試圖取下手鐲時,留下來的?如果是這樣,對查證兇手太重要了!

司徒策精神大振,將外面的人都叫了進了,道:“我已經用法術查過了,我們剛剛發現的那條斷臂,就是失蹤人吳氏的!”

鄭崇大吃一驚,惶恐地說道:“不會吧?我渾家已經死了?”

“沒錯!而且,她已經被人分屍了!”

“啊?”

鄭崇目瞪口呆的樣子讓司徒策覺得有些好笑,簡直是個蹩腳的演員,司徒策心想,道:“你娘子不是失蹤,而是被人謀殺,我要對你的家進行詳細搜查!”

古代刑偵不存在搜查證之類的法律手續,只要衙門覺得有必要進行搜查,便可以對嫌疑人家進行搜查。當然,這只是對一般老百姓,如果是官宦人家,又或者是當地鄉紳名流,那就要謹慎了,需要拿到十足的證據之後,報請縣太老爺批准,這才能進行搜查。

這鄭崇就不屬於這種情況,所以,司徒策直接就說了要搜查。

司徒策讓兩個捕快看著鄭崇,由賀蘭冰帶著捕快在院子裡進行搜尋,自己則在屋裡進行檢查。

他的搜查重點,放在了牆角、床腳、桌椅腳之類比較隱蔽的地方。他從勘察箱裡取出橙色護目鏡帶上,取出發光氨噴罐在屋裡地上牆角一噴,立即,地上和牆角、桌椅腳現出了明亮的熒光!

這說明,這些地方很可能存在被清洗過的血液!

司徒策開始重點在這些部位進行檢測。很快,他在桌子腳和立櫃腳發現了暗紅色血痕,提取血樣進行檢測,發現是人血,而且血型跟包裹手臂的牛皮紙上擦拭血痕的血型相同!證明就是吳氏的!

這間臥室,就是碎屍現場!

便在這時,捕快孫八哥敲門道:“司徒師爺!我們發現了一些東西,賀蘭師爺請你去看看。”

司徒策趕緊收拾好勘察箱,出來跟著孫八哥來到院子,只見賀蘭冰和幾個捕快在院子一角站著,而另一邊被兩個捕快監控著的鄭崇,面如土色,都有些站立不穩了。

司徒策快步過去,問道:“發現什麼了?”

賀蘭冰道:“我們用清水澆了院子,發現這一角的水滲得很快,肯定是翻動過的,便挖開了看,裡面找到了這些。”

司徒策探頭往坑裡一看,這坑大概有一米多,露出了一隻腳!

第七十一章 疑問

這隻腳已經變成了墨綠的腐敗色,但是上面的肌肉組織依然是完整的!

屍體直接埋在土裡,與空氣隔絕,相對暴露在空氣中或者水裡,其腐敗的速度慢得多。所以,在糞坑、池塘和垃圾堆裡發現的屍塊都已經白骨化,而埋在土裡的這隻腳,卻才開始腐敗!

司徒策拿過一把小鋤頭,跳下坑裡,親自挖掘。

賀蘭冰柳眉微蹙,瞧著他,紅唇動了動,卻沒有說話,她知道勸也是白勸,司徒策還是會下去自己乾的。

很快,那隻腳完全露了出來,而且,露出來的不僅僅是腳,還有一個胸部,兩隻沒有前臂的胳膊,以及大量的內臟!坑底的泥土,都已經變成了暗紅色,散發著惡臭,應該是血液浸泡的結果。

從找到的尚未腐爛的胸部來看,果然是個女人。

司徒策吩咐把鄭崇叫過來,指著坑裡的屍塊道:“說罷,你是如何殺死你渾家吳氏的?”

鄭崇臉色蒼白,不敢看坑裡,扭過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