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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9部分

康巴土司和青海諸族的全力配合,這才可以達到如斯效果,但如果每一次巴蜀有事,都要這樣子的事先大規模集結的話,以幕府的力量如何承受得起?換了誰都承受不起。

因此,從西路入川的驛道,必須修整拓寬原有的一些驛道,同時還要繕修開拓若干新驛道,以便人馬往來,並立驛寄郵傳,烽火相應,確保遏亂平叛的需要。另外陰平驛道雖然經過了千百年的開鑿,已經較易通行,不若古時之艱難,但是仍然需要修整拓寬,否則大軍通行仍然是讓人頭痛的事情,何況漢中府仍然在別人之手,劍門關也仍然未被攻克,河隴大軍入蜀通道只有這兩條通路,是絕對的生命線,豈能不加重視?反而對東川的進攻都不算第一緊要之事;

三是對雲貴蠻夷部族的聯絡安撫必須更進一步加快進行。

“安邊之道,在治屯守,而兼恩威。屯守既堅,雖遠而有功;恩威未備,雖近而無益。

就築城堡,開墾山田,蠲其徭役,置倉收貯,兵威逼之;復遣人宣諭蠻酋,若聽命來覲,一以恩待,不悛則發兵三十萬,聲罪徂徵。使近者向化而先附,遠者畏威而來歸,無事則供我徭役,有事則使之先驅。撫之既久,則皆為我用矣。”

幕僚們上呈的手摺中如這一般的上陳之事,固然不免有些自恃中華上國的傲慢偏見,其建言大抵還是可以參酌一二的。對於蠻夷,撫之為先,輔之進剿,自無可疑,以雷瑾之見,具體的安撫之道卻是大可推敲商議,起碼中國曆代皇朝一貫的安撫之道,雖然以往行之有效,但往往因人而有所興廢,即使是安撫,實際執行人的理解也各有偏差,致使安撫的效果相差懸殊。

如何撫之長久,如何最大限度的發揮番蠻諸族的聰明才智,使他們從根子上視自己為帝國當然的一分子,卻也是雷瑾一直在思考和策劃要解決的根本問題之一,畢竟西北諸族雜居,任何人主政西北都不得不深思熟慮,統合諸族謀長遠發展壯大之計;這也都是題中應有之意。

伸了一個懶腰,一天之中各處報來的最為緊急重要的軍政事務,雷瑾在口授手批之間,也已全部批示交辦了下去。餘下的公事並非急務,雖也重要卻是可以緩辦的公事,雷瑾吩咐隨身侍從:包括內記室、幕府(對外,幕府是指雷瑾轄下所有軍政官署,掩人耳目而已;對內,‘幕府’一詞特指以劉衛辰、蒙遜兩長史為首的那一批偏重於政務的幕僚部屬)、護衛親軍的一干人各依其責,依照幕府法例和常規先擬好餘下公事的批覆,然後由雷瑾最後裁定是否下發交辦。

實際上這些上報的公事文牘,無一例外的都有上報者條陳分列出來以供上憲參酌裁決的綜合分析和明晰判斷或者還要加上詳實的處置方案,又有已經經手的府司曹署的長官簽註的意見,所以雷瑾的隨身侍從擬訂這樣的批覆,贊同或不贊同或只贊同其中若干條,既屬有的放矢,又有嫻熟行政的各司署長官的意見作參考,相對較為容易。作為侍從的一種見習功課,也是雷瑾有意藉此來磨練部屬,作養人才,人才他可是不嫌其多也。

在雷瑾看來,如果條陳公函都屢屢模稜兩可,顯而易見是汲汲於官位烏紗的昏庸之輩,不敢負責之官,其政績考核就該評為‘最劣’一等,一個官員連任事負責的擔當都沒有,這樣的官吏還要來幹嗎?一個不能勇於任事擔責的官吏,再有才能,也不能用也。

雷瑾每以軍法馭眾,公私分明,紀律嚴明,賞罰有度,幕僚部屬辦理公事之時,無有敢懈怠者,皆嚴守法度,循規蹈矩,見都督大人吩咐下來,各自忙著思索下筆草擬批覆,一時寂靜無聲。

稍時,已經有手腳麻利,下筆如飛的部屬率先將票擬的批覆呈上過目,一時紛紛而起,絡繹不絕。

雷瑾略一過目,凡是認可的即由內記室或護衛親軍掌印官分別加蓋印章確認;若有所違,但無關宏旨者,雷瑾亦不多責,加印而已;唯有某些公函的條文,雷瑾會吩咐重新再擬,但一般這樣的事情較少,只有剛剛調到雷瑾身邊,不熟悉雷瑾風格的侍從可能會犯這樣的錯誤,一兩次以後也就好了。

看看公事批覆完畢,時候卻是起更了,雷瑾起身離開公事房,只有隸屬內記室的輪值侍從和護衛跟隨其後。

此後如非緊急的重大事件,值守公事房的幕僚侍從是不會來煩擾雷瑾了。

來到蜀王宮一處偏殿下榻歇息,雷瑾正與幾個內記室侍從調笑謔戲間(內記室侍從都是從雷瑾內宅中甄選,完全由雷瑾的內宅妾婦婢女組成,完全屬於雷瑾個人,逐漸集機要、諜報、書辦、監督等職能於一體的秘密機構),忽報蜀王宮承奉司掌印太監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