叫花未眠的女孩,要麼是沒事閒的慌,要麼就算是在獻殷勤了。
花未眠嘴角輕揚,走進廚房關上火,把鍋裡熬得正好的粥小心翼翼地倒進一旁的保溫桶裡。
保溫桶是她下午去超市裡買的,白底粉花,一貫的胡笑笑風格。
沒事閒得慌怎樣?無事獻殷勤又怎樣?她想對他好,她想把他搶回來,這就是全部的理由。
她覺得這理由,很充分。
而她所握有的武器,一是她對他的熟知,但這份熟知卻是四年前的熟知,她不清楚這四年裡他是否有變,又變了多少。
至於另一個武器,就是這張漂亮的臉,胡笑笑不夠好看,花未眠夠好看了吧。
儘管和魏凡秋談了五年的戀愛,但她對他的審美傾向一無所知,雖然他很少表現出對胡笑笑有什麼太大興趣,可是她也從沒察覺他對其他女孩有什麼想法,不論美醜。
當然,除了梁曉晨。
她至今都無法明白他們的進展怎麼能那麼快,明明沒見過幾次面,怎麼她就能讓魏凡秋在大街上和她擁吻,還是在他們公司樓下!
他們都不介意胡笑笑會路過看到嗎?
又或者,他們故意想讓她看到。
何必,這未免太殘忍了,她不相信魏凡秋是這麼卑鄙齷齪的人。
關於那場結尾的有些悽慘的戀愛,她的心裡有太多的疑問,但是卻不知道該問誰。
把保溫桶的蓋子擰緊,花未眠拎著保溫桶走到客廳。
一段小小的回憶,讓手裡的兩碗粥都變得沉甸甸的。
手機急促地閃著光,魏凡秋的簡訊不知何時已經回了過來。
‘不用,公司樓下有餐廳。’
花未眠毫不動容,啪的一聲合上手機蓋,把手機揣進兜裡。
簡單收拾一番後,“我要出門了,你在家裡好好看門。”她交代了一下雪狼,然後不顧雪狼嗷嗷的反對聲,頭也不回的出了門。
外面的雨已經停了,嗖嗖的冷風直往她不太厚實的衣服裡鑽,因為擔心粥會涼掉,她決定打車去魏凡秋和興谷合開的公司。
魏凡秋的公寓距離公司不遠,他當時買房子的時候就考慮到了路途問題,特意在離公司較近的地方買了這套房子,雖然貴了點,但節省了很多不必要的路上時間。
不到二十分鐘,花未眠就提著保溫桶佇立在公司大樓下。
可以見到他工作的樣子,她有點小激動。
接待室裡,一個穿著時尚,優雅漂亮女人告訴花未眠,魏董正在開會,請她稍等一會兒。
開會?不是前不久才開過會麼?花未眠不禁皺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