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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泉潑辣的問:“衣服,啊,學校要發校服喔?”
身體是她的,錢也是她在快餐店裡掙的。又不是尼姑,燙成什麼樣子學校管得著嗎?
是,有好事的大媽低聲提醒說:“姑娘,你這副樣子名聲不太好啦。”
可是,從小到大的經歷告訴鍾泉,名聲,名聲算個鳥啊。這世上名聲敗壞卻活得滋潤的人多得是。特別是女人。鍾泉直到十八歲這一年才真正明白從前同學所說的“小泉,你將來要靠自己的模樣才能出頭”是什麼意思。脂粉不施的她,素著臉美得彷彿不象是真的。在這種小地方,美,不是一種資本,更象是一種禍害。多少有錢有勢的男人在週末開著車闖進校園,不到夜半,不會放人回來。
鍾泉臉上的色料是一種偽裝,能助她遠離是非。而她就是穿戴成這個樣子,第一次見到了林楚。
那是個午後,鍾泉清晰的記得。小巴車擠得象裝囚犯的悶罐車,讓人透不過氣來。鍾泉沒有座位,一隻手拉著扶手一隻手緊緊護著掛在自己胸前的小包。裡面裝的是她辛苦掙了一個月的工錢。是一間奶茶店,頭上戴著小兔裝飾的帽子,見到一個客人就得笑咪咪說:“歡迎光臨,您想喝什麼?”
鍾泉不是找不到賺錢的好門路,可她覺得靠勞力賺錢,踏實,貼心,乾淨!她想她有點傻,一根筋,不夠變通開放。鍾泉站在車上昏昏欲睡,一心想著回到學校用一碗牛肉麵犒勞自己。辣子要夠勁,肉要大砣,面要筋道。突然,車子一個急剎,一個收勢不及的猛衝,伴著數聲悶響和無數驚呼。小巴跌跌撞撞試圖停下,又被後面的一連串的碰撞頂著,不得不向前。一切都放緩了,不論是人還是車,都似一塊不由自主的積木,在連環車禍裡,沒有方向,沒有目標的一會向東,一會向西,一會向前,一會向後。
鍾泉在這種時候猶記得握住自己的包包不放,不是她貪財,是自從她上了大以後,家裡就不再給她一分錢。不管是學費還是生活費,繼母揚著聲音說:“我小的時候,十五六歲就已經出來為自己家裡賺錢了。”
繼母能說這話,無非是因為身後有人肯縱容。父親,什麼是父親?鍾泉苦澀的想:如果她這次在車禍裡死了,那個被她喊作父親的男人拿著賠償費,會不會讚一聲‘好女兒當如是。’
或許會,不,是一定會。
終於,一切混亂都以一聲巨響結束。鍾泉困在車裡,聽外頭有人驚惶的喊:“燒起來了,燒起來了。”
先是從車頭,火苗小小的,一簇一簇,很象是過年時在天空裡燃放的煙花,伴著啪啦啪啦的輕響。鍾泉試圖站起來逃出去,但四周都是人,而她腿上沒半分氣力。總是不斷的被人擠倒,不斷的跌下去。彷彿只有那麼三五秒,她就感覺到烈焰灼燒的力量,是那麼的燦爛逼人,在火光裡,鍾泉看見死亡正大睜著猙獰的口,試圖將她吞噬。耳邊俱是尖叫驚呼,她渾身癱軟,模糊的再也聚不攏焦點,誰來救她。
是林楚,林楚用一件淋溼的衣服護住自己的頭頸,在烈焰中衝上車,拼了性命的死力拽她下來。
林楚拖著鍾泉奔跑,她活象只死狗,四隻爪子彷彿全在地上。象所有驚險電影中的浪漫鏡頭,鍾泉記住了他的臉,他親切溫和的安慰:“不怕,不怕。”
車後的車輛爆炸了,轟隆轟隆的巨響聲是鍾泉永不能忘記的。
一切終於結束,一切又都剛剛開始。
十八歲,情竇初開。鍾泉想,她在最好的年紀,愛上一個最好的人。
即使他不愛她。完全不愛。
但這並不妨礙鍾泉願意做一個傻子,蒙起眼睛只看見自己腦海中想像的情節。
林楚從頭到尾都不記得鍾泉,哪怕在婚後,鍾泉曾試探過,關於那場著名的連環車禍,你知道有多少?
林楚坐在沙發上,一臉滿足的看著一歲上下,團團圓圓如一隻滾滾在地毯上嬉戲遊玩的女兒,漫不經心說:“知道啊,我還救了一個人呢。”
鍾泉心如鼓擂,強作鎮定說:“那你一定受到表彰了,那個女孩你還記得嗎?”
林楚根本沒有留意到自己說的是“一個人”,而鍾泉已經自動更改為“那個女孩。”
林楚擰眉訓斥妻子:“危難之際救人是理所應當的本份,什麼表彰,什麼誇獎。你若有心思想東想西,倒不如思考一下地毯要怎麼保持清潔,才不會讓然然染病。”
鍾泉費盡周折,想盡辦法才來到林楚身邊成為他的妻子。自然不會為些許小事逆他心意。
更何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