吧。”
賀飛洗完出來,餐桌上的飯菜已撤了下去,聽話茬,週一雄兩口子已和兩個律師討論上他的案子了。
週一雄招呼他:“來,坐我邊上,聽聽。”接著,週一雄對姓高的年輕男律師說:“要麼,麻煩你還是從頭說吧。”
賀飛過去坐到長沙發一角,高律師觀察了一下他的臉色,說:“具體的情況是這樣,這案子嚴格的說,是個自訴案。自訴的兩個人全是北京人,一個叫趙森,一個叫楚念雲。你全認識吧?”
賀飛低著頭,答:“認識。”
週一雄問:“這個趙森是誰呀?”
賀飛說:“一個,混混兒。”
五六年前,賀飛在北京街頭跟著一幫混混兒倒匯時,蔣猛方是老大,趙德江是蔣猛方的狗頭軍師,外號老江子,趙森是他的弟弟,自封三哥,外號豬頭小隊長。
姓楊的女律師問:“這兩個告你的人,當時,他們倆怎麼認識的?”
賀飛說:“不認識。”
“不認識?”梁菲婭驚詫地問:“那他們,怎跑到一起去告你?”
這也是賀飛百思不解的問題。當初,賀飛覺出念雲似乎特瞧不起街頭小混混,也特替他擔心,怕他因倒匯被警察抓進去,耽誤了高考。所以,在唸雲面前,他除了開始時顯擺過幾句“倒匯掙錢容易,比上學好玩多了”,之後凡是與倒匯有關的便絕口不提,念雲也從沒問過他有關“工作內容,同事情況”等細節,而且念雲的家和趙森他們家離得很遠回憶來回憶去,念雲和趙森,不可能認識啊!
聽賀飛解釋完,在座的幾個人你看我,我看你,都沒說話。梁菲婭直盯著賀飛,將信將疑:“那個——楚念雲,你和她後來,有聯絡嗎?”
“沒有。”賀飛心想,我當然想有聯絡了,可惜,老天沒給我機會。
週一雄追問:“沒見過面,還是——訊息也沒有?”
“一點訊息也沒有。”
“真的?”
“真的。”
“那就怪了!”
週一雄邊唸叨邊和梁菲婭對了對眼神。
之後,高律師翻著案宗,吐了口氣,說:“我先接著講吧,雖是自訴案,也相當麻煩——兩人一個以受害者的名義,一個以舉報者的名義,向警察提供了證據,說你——”說著,他抬眼又觀察了一下賀飛的表情,“都說錢是——你搶的,或者說有證據表明,錢——可能是你搶的。案發當天,楚念雲書包裡有五萬人民幣現金,還有一個25萬的存摺,趙德江給你的書包裡有將近五萬美元現金,按當時的匯率,兩者加起來,較真地說有70萬人民幣,以搶劫案的定性尺度來說,屬大案要案了。另外,楚念雲作為受害人,還提出了民事賠償要求——醫藥費,營養費,五年的誤工費,精神補償等等十來項,一共是195萬——清楚了吧?”
“老天爺!”梁菲婭驚呼:“害他坐牢——還要賠195萬!”
賀飛貌似無動於衷——其實,他心裡的滋味難以形容!
怎麼說呢——
既驚喜,興奮——將近2000個日夜杳無音信的念雲,真真切切與他近在咫尺,同在上海!他做夢都難以夢到的事,竟然真的發生了!
又窩火,窩囊——五年前的那個搶劫案發生後,賀飛被蔣猛方玩兒的棄卒保車狠狠耍了一道!搶劫犯的罪名他雖沒背上,可警察在端倒匯切匯團伙時,蔣猛方,老江子,趙森這三塊料漏網之後,他卻稀裡糊塗成了替罪羊,被咬成團伙的頭號骨幹,被判勞動教養兩年。如今,趙森,蔣猛放手下的一個碎催,又想照方抓藥!而且這回狗嘴裡噴的狗血,比上回更黑,更毒,明擺著要照死了毀他!
“哎呀!賠錢與否是小,先把事情搞清楚再說!”週一雄陰著臉瞪了梁菲婭一眼,他轉問高律師:“我記得那年,楚念雲沒說過,她懷疑賀飛是,是搶劫犯啊!怎麼現在?”
高律師說:“像搶劫鉅款,蓄意致人重傷的這類案子,有20年的追訴期,所以她現在提出來,也不晚呀。”
梁菲婭問:“那她當時怎麼不說啊?”
楊律師說:“據我們瞭解,楚念雲向法院提供了一份醫學證明,說她因為那次受傷留下的後遺症——導致了一段時間的記憶遺忘,有些事情剛剛想起來。”
週一雄接話問:“剛想起來?這可能嗎?”
楊律師從包裡拿出一打紙遞給週一雄,說:“上午我專門查了資料,這上面講——嚴重腦外傷造成的階段性遺忘症,特點就是遺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