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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5部分

真正論起來,又有幾家能夠做得到。

魏氏想起前事,不由得嘆了一口氣。

可貞早杏月打聽來訊息時候,就已然很佩服這兩家人家了。

上輩子,可能還不一定,可這裡,買賣能做得好,可貞看來,都是人品能先過關。當然,像吳家那樣,也不能一概而論。

正思索間,忽然聽到莊嬤嬤和林氏魏氏說著鄧家託了她幫忙做中間人幫著賣地事兒。

原來,鄧家和白氏私交也是相當好,又因著知道白氏交際廣人緣好,便想偷偷託了白氏做中間人幫著賣地。只是不巧白氏進了京了,於是想著便託上了莊嬤嬤。

莊嬤嬤跟了白氏這許多年,品效能力大家也都知道,再加上基本上可以代替白氏說話,所以鄧家人才又託了她。

“這倒是奇了,我記得他們家和宋家關係極好,託了他家幫著賣不是好麼!”魏氏很詫異。

魏氏口裡宋家是湖州府裡數得上號房牙。

“原本是不錯,可是鄧家不是要賣地,而是想學著東南那邊樣子,只賣田皮,不賣田骨。我們這,自來還沒有這樣例子,宋家也不知道該怎麼交易,根本就不敢接手。這不,鄧家才轉託了我”莊嬤嬤坐下首,一臉為難。

“田皮田骨?這又是什麼說法?”

莊嬤嬤一語未了,眾人已是瞪圓了眼睛了。

“其實也和租佃差不多”

莊嬤嬤細細一解釋,可貞才明白過來,其實真是和租佃差不多。莊嬤嬤所說田骨就是土地所有權,而田皮就是使用權。

原本現如今,一般是租佃,就是業主佃戶簽訂契約,租種多少年,收租多少。

而東南那邊田皮田骨分買模式,就是永久出賣使用權,業主一次性把田皮賣斷給佃戶後,這田皮就無限期屬於佃戶了,可以世代相承,田裡收益都歸佃戶所有。而且田皮是可以自由流轉,也就是說佃戶想要二次轉賣、抵押田皮,也都可行。

“據說這事兒東南那邊兒多很,好些自耕農因為一時困頓,於是賣田留耕,轉讓田骨。這樣一來,也就能把眼下困境度過去了。等以後條件好了,或是發跡了,也能贖回去其實想想,這法子還是不錯。”

可貞一時之間,已是聽愣住了,

再聽到是可以贖回去,忙問怎麼贖。

莊嬤嬤笑了笑,“我這也是聽說,好像有地方是之前就談好了,什麼時候贖回去,如若那樣,那田皮價錢就不會太高了。也有地方是確定一個年限,譬如二十年三十年,要贖回去必須等到年限過了,才能贖回去。每個地方,這都不一樣”

“那田皮價格貴嗎?”可貞看了看林氏魏氏,抿了抿嘴,問道。

“自是不貴,鄧家要價是一兩二錢因子一畝,但是說好了,到時候是要讓他家原價贖回去。”莊嬤嬤看了看可貞樣子,忙回道。

可貞點了點頭,眼珠子就轉開了。

林氏自是知道可貞小動作,好笑道:“怎麼,蘊兒想買嗎?”

說實話,可貞真是有些動心了。

其實原本,可貞對於做二地主是沒有什麼興趣。畢竟土地麼,自然還是要捏自己手裡比較保險。

可是,架不住這一畝地才一兩二錢銀子,現如今行價一畝地可要八、九兩銀子。一兩二錢銀子,若是風調雨順話,說不得兩年下來,自己就能賺回來了。

但是,這田皮田骨“一田兩主”分賣法,和上輩子轉讓承租權是沒有多大區別。

若說起來,也是有風險。

或是二次三次轉佃,說不得裡頭會有貓膩。像是業主要贖回田皮,肯定會產生糾紛。或是遇上洪災旱災,收益也泡湯了。有,若是遇上戰亂,之後地主是可以收回田骨,畢竟這官府是有登記案。可是田皮買賣只是民間慣行,律法上並沒有明文規定,佃戶能不能重取回田皮,估計還要打個問號。

只不過,不至於這麼倒黴吧!

可貞咬了咬唇,想來想去,想要搏一搏,再退一萬步,做什麼買賣沒有風險。若這麼畏首畏尾,自己還是啃老本吧!

朝林氏點了點頭,細語了兩句,林氏點了點頭,便問莊嬤嬤鄧家有多少田皮要賣。

今天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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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百九十五章茶樹花(二更)

“兩處莊子,一處桑園,一處水田,一共八百二十多畝。”莊嬤嬤頗有些驚訝,“太太姑娘真要買?不過,他們家田地都南城外,俱是不壞。”

可貞點了點頭,又想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