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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部分

傾之在留給初塵的信上說“往子歸山,少則十日,多則十五日還”。第十日上傾之就回來了,還帶回了一個十五六歲面冷如霜的少女——正是杜宇臨終前對傾之唯一的託付,他的女兒雲英。傾之向來不憚將“仇人”留在身邊,去罹便是一例,然而陸雲英又有不同,傾之幾乎可以確定在他第一次說出要取杜宇父子項上人頭的時候陸雲英就已經開始恨他,並在杜宇父子死後恨他入骨。

小花兒見陸雲英一副苦大仇深的模樣,咋了咋舌,拉拉初塵的衣袖,附在她耳邊低聲道:“小姐,不會又是一個沈植蘭吧?”她可怕了這些冷美人了。

初塵底下踢她一腳,面上正色,迎上去道:“傾之,這是誰家的妹子?好生英氣。”忙不迭熱情地將兩人拉進屋來,吩咐人端茶倒水。

陸雲英覷她一眼:這該是女主人了。

傾之將僕從遣退,向眾人介紹了雲英,又對雲英一一介紹了眾人,最後她對雲英道:“為掩飾身份,以後就不要叫陸雲英了,正好恢復本姓,叫杜蘅如何?身份方面不用擔心,我會替你安排妥當。”其實他已然預備了。

雲英不愛搭理傾之,不置可否;眾人便都當她預設了。植蘭冷眼打量一番陸雲英,道:“府中這麼多出個人,恐怕不妥。”她的分析不無道理:不可能讓雲英留下來做丫環使女,可傾之剛剛燒了子歸山,家中多出個人,難免引人聯想。

“依大嫂之意如何?”

植蘭道:“要留在府中,得有個妥當的身份。”她目光繞了一圈落在去罹身上。去罹猛然被這素日裡冷淡的嫂嫂一注視,直覺不好,竟被“看怯”了。植蘭只是看了看去罹卻並未說話,傾之與初塵交換眼色明白了植蘭的意思。

若要留下雲英,此事宜早不宜遲。傾之對雲英道:“委屈姑娘與我二哥擇日成親,假扮夫妻。”竟是半點沒有爭取去罹的同意,後者要惱,卻聽初塵道:“陸伯父與陸大哥為錦都捨生取義,我們自然該保護杜蘅妹妹,二哥不會不同意吧?”

如何能不同意?怎麼能不同意?初塵是他唯一心動過的女子,儘管這心思因與傾之的兄弟之誼剛剛萌生便被去罹扼殺,可對初塵,感覺仍是與眾不同。

雲英不似平常人家的姑娘,她從小舞刀弄槍,與山莊中的男孩子一起長大,常被人笑稱“頗有寨主風範”,既是假扮,她絲毫不覺得羞怯。她答應了父親要看著花傾之一步步實行復仇計劃,若有一日他有違誓言,她便要代父兄手刃叛徒。

看一眼花傾之,雲英心下冷笑:他也必要留下她吧。畢竟身後之事無人能夠掌握,於是父親便要花傾之喝下一碗毒酒,毒性會在十年後發作,只有她有解藥,一方面督促花傾之復仇,另一方面也是對她的保護——為了解藥,花傾之也要留下她,保護她,受她的監督和制約,至少十年。

既然無論從她還是花傾之的角度都要她留下,那麼一個適當的身份就十分必要。瞥一眼去罹,長相不錯,雲英對他雖無好感,但至少也無甚惡感。

去罹便只能在心下哀嘆了,人家姑娘都不扭捏,他還能矯情嗎?

一樁婚事就這麼定了。

作者有話要說:大約子歸山之事會被人詬病,不過俺不大喜歡完美角色。

初塵遇險

【章十七】初塵遇險

杜蘅被初塵拉了來換衣裳,她坐在床頭,冷眼瞧著初塵翻箱倒櫃,忽而冷冰冰地問道:“你們把我留下,不怕我對花傾之不利嗎?”

初塵的心猛跳了兩下——她其實是怕的。她從第一眼就覺出杜蘅眼中身上甚至滿心都是毫不收斂的殺氣,即便她有十分把握杜蘅不會傷害傾之以破壞其父兄為之付出生命代價的復仇大局,但那股強大的怨憎仍是讓她隱隱不安,彷彿將要發生什麼。所以她才將她單獨引來,有些事,預先溝通一下,即使不能化解,至少可以緩和。初塵轉身,不答反問:“你今年多大了?”

杜蘅對初塵的避而不答不滿地蹙了蹙眉,但仍是道:“十五,春天生的。”

初塵笑道:“那我正長你一歲。不過以後卻要叫你二嫂了。”

“若不習慣,叫我阿蘅便可。”她也不習慣被人呼之為“嫂”。

初塵但笑不語,從櫃裡挑了幾件衣裳放在床上,都是些紅紅綠綠、分外鮮亮的顏色,杜蘅在山中穿慣了灰藍黑白,不由挑了挑眉。

初塵展開件桃紅半臂往杜蘅身上比,杜蘅皺眉向後閃躲,初塵佯作未覺,兀自搖了搖頭,似是不滿,又換了件翡翠色襦裙。初塵如此這般一勁兒將豔麗的色彩往杜蘅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