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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部分

不知道控告的罪名之輕重。使臣一到,蘇東坡就正式請假,由祖通判代行太守職務。官差到時,正式身穿官袍,足登高靴,站在庭院中,手執箱板,御史臺的兩個士兵分立兩旁,身穿白衣,頭纏黑巾,眼睛裡兇光閃動。太守官街的人慌做一團,不知會有何事發生。蘇東坡不敢出來,與通判商量,通判說躲避朝廷使者也無濟於事,最好還是依法接他。東坡與通判商量應當怎樣出來,因為蘇東坡心想自己既然被控,就不應當穿著官衣出來。祖通判認為他還沒正式被控,他應當以正式官階出現。於是東坡穿上官衣官靴,手執紅板,立於庭中,面向官差而立,祖通判與官衙人員則頭戴小帽,排立於蘇東坡身後。兩個士兵手執御史臺的公文,緊握一個包裹,似乎其中藏有刀劍。官差面目猙獰,默不作聲,氣氛緊張萬分。蘇東坡首先說話。

“臣知多方開罪朝廷,必屬死罪無疑。死不足惜,但請容臣歸與家人一別。”

皇差皇甫遵淡然道:“並不如此嚴重。”

這時通判邁一步向前道:“相信必有公文。”

皇甫遵問:“他是何人?”通判回稟自己的身份。士兵乃正式遞交公文予通判。

開啟一看,原來只是一份普通公文,免去蘇東坡的太守官位傳喚進京而已。皇差要蘇東坡立即啟程。

官差允許蘇東坡出發前,歸看家人。根據蘇東坡在筆記上記載,他到家時,全家正在大哭。蘇東坡向他們笑著說出下面一個故事,安慰他們:在宋真宗時代,皇帝要在林泉之間訪求真正大儒。有人推薦楊樸出來。楊樸實在不願意,但是仍然在護衛之下啟程前往京師,晉見皇帝。

皇帝問道:“我聽說你會作詩?”

楊樸回答道:“臣不會。”他想掩飾自己的才學,他是抵死不願做官的。

皇帝又說:“朋友們送你時,贈給你幾首詩沒有?”

楊樸回答道:“沒有。只有拙荊作了一首。”

皇帝又問:“是什麼詩,可以告訴我嗎?”

於是楊樸把臨行時太大作的詩念出來:

更休落魄貪酒杯,且莫猖狂愛詠詩。

今日捉將官裡去,這回斷送老頭皮。

蘇夫人聽見這首詩,不由得破涕為笑。這故事曾記在蘇東坡的筆記裡,但不知是不是他當時現編的。

家中決定由長子邁陪同前往。王適,他一向充任蘇家的塾師,現在同他弟弟留在家中,後來才偕同蘇東坡全家入京。太守官邸的人全嚇得不知如何是好,個個躲躲藏藏。但是老百姓都出來看太守啟程。根據縣誌記載,老百姓都淚下如雨。官差與士兵的態度與辦事的要求,都蠻橫無禮,後來蘇東坡在上哲宗皇帝書中,說他們逮捕太守猶如捕盜。官衙中只有王氏兄弟和陳師錫設酒筵錢別。

有人說途中蘇東坡曾想自殺。根據他自己給皇帝上的奏章上說,在揚州渡江時,他想跳入江中。但按孔平仲的記載,開船之後不久,船停在太湖上修理船槳時,他想跳水自殺。那天夜裡,月色皎潔,湖上風高浪大。蘇東坡不知道他要判什麼罪,並且怕他的案子會牽連好多朋友。他想把眼一閉跳入水中,反倒省事。等再一想,倘若如此,必給弟弟招致麻煩。在給文彥博的信裡,敘述家裡燒了他大部分與友人的通訊和手稿。家裡人到了安徽宿縣,御史臺又派人搜查他們的行李,找他的詩,書信和別的檔案。有些兵把船包圍起來時,女人和孩子們怕得很,那些兵把他們的東西胡亂扔,就如一般兵士執行勤務時一樣。兵丁走後,女人們氣沖沖的說:“這都是寫書招惹的。他亂寫東西有什麼好處?把人都嚇死了。”然後焚燒他的手稿,後來東坡發現殘存者不過三分之一而已。

蘇東坡是七月二十八日由官家逮捕,八月十八日送進御史臺的皇家監獄。審問期間很長,前後四十幾天。在監裡,那個獄卒心腸非常好,大概知道他是誰,對他十分恭敬,每天晚上給他熱水洗澡,直到現在每晚上洗熱水澡,還是四川人的習慣。

蘇東坡在監獄中,發生了一件有趣的事,結果審問時反倒對他大有益處。他兒子每天到監獄去看他,為父親送飯當然是兒子分內的事。蘇東坡和兒子暗中約好,就是兒子只許送蔬菜和肉食,倘若聽到壞訊息,他才送魚去。有幾天,蘇邁要離開京城到別處去借錢,他把送飯這件事交給朋友辦,但是忘了告訴朋友那件暗號。那朋友送去燻魚,蘇東坡大驚。他心想事情已然惡化,大概凶多吉少了。他和獄卒商量,給弟弟寫了兩首訣別詩,措詞極為悲慘,說他一家十口全賴弟弟照顧,自己的孤魂野鬼獨臥荒山聽雨泣風號。他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