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燈 巨大 直達底部
親,雙擊螢幕即可自動滾動
第218部分

攜產投靠或賤售土地。因此,地權集中的根源並不是土地私有以及土地可以買賣,正相反,不公正的地權集中恰恰是因為自耕農對土地“私有”得不夠。這表現在三個方面:一是賦役上的不公正待遇使官紳階層對自耕農的剝奪合法化;二是官府有權任意徵用農民的勞動時間和私有財產;三是農民無力對抗來自官府和特權階層的侵害。正是這三個因素導致農民的土地財產權殘缺而且脆弱,起初保有土地的農民很容易橫遭掠奪而不得司法救濟,也很容易破產賣地繼而陷入赤貧。因此,自耕農失去土地和土地資源不公正集中的真正根源是自耕農的私有財產不受法律同等保護。”我總結道,眾人紛紛點頭稱是,這裡面或許沒有人比我看得更透徹,畢竟我可是總結了中國數千年的土地政策,和後世的經典學說才有這番論斷的。

“元度真是一針見血,看來我是老了,看問題遠沒有元度你透徹啊!”徐光啟感嘆道。

“老師說的哪裡話,學生這也不是受老師的啟發麼,我說的這些都是現象,真正解決問題,找出好的辦法還得依靠大家群策群力,應該說只有保證土地的合理、公正使用,天下才能紛爭止息,否則再有大災大疫很難控制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