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方始說出,交與接位的子女,令其照著祖規當眾角力比武,施展本領,平日便多親愛的妻妾子女,也都不知它的藏處。這三件東西,均是上代祖宗在野人山黑森林內用來防身求食之物,缺一不可。
“我自五十歲後,見所生子女眾多,天性都是那麼兇暴,毫無骨肉之情,早料到將來接位不免互相殘殺,想起痛心。尤其內中,我有幾個最愛的子女,到時更是非死不可。
接位的人任多武勇,不將這三件東西先得到手,不能取信全體山民。就將所有敵人全數打退,也不能繼承寨主之位。對頭得勝,也是如此。放在眼前,非但他們彼此生心,明偷暗盜,防不勝防,甚而勾結巫師,推託神命,將我害死,他來接位,都在意中,故此藏處非要隱秘不可。歷代寨主接位之後,第一件便是把它取出,交與巫師,使全寨人民和遠近小部落中的酋長看上一遍,在此七日之內,便須將它藏好,稍一疏忽,便有殺身之禍,為此看得最重。無奈這三件東西多半長大,尤其那根人發做成的繩索長達八九丈,上面還有好些裝飾,並在一起有一大堆,極難掩藏。放在本寨,非但親生子女誰都覷覦,想要偷去,外來仇敵如知藏處,也決放它不過。以前為了藏處不慎,幾乎失盜,還殺死了一兒一女。眼看他們年已成長,想起上代父子兄弟互相爭殺,以及被害人烈火焚身之慘,稍一疏忽,被人偷去,只要和巫師說好,許下重利,便可假託祖神之命,說我年老無用,必須隨他成神,另選寨主,逼我自家走上祭臺,活活燒死。我一不肯上去,便算膽小怕死,不敬祖神,由那萬惡的女巫師假裝瘋狂,暴跳一陣,用她秘傳的毒箭射死,命必不保,還丟大人。此是世代相傳的惡俗,對方便是親生子女,為想奪這寨主,對於被燒的人,也決無絲毫冷憫。最慘酷是,我所留許多心愛姬妾,都要由他隨意殘殺,火燒殉葬。近年我些心愛姬妾因我年老,每日都在提心吊膽,恐我一死,她們便難活命,有那年輕美貌的,便在暗中去向將來可以繼位的子女勾結,各作未來打算。本族都是一夫一妻,只有寨主可以隨意挑選上許多姬妾,生殺予奪,樣樣任性,眾人也都認為當然。
“最萬惡的是那兩個巫師,我真恨到極點。無奈本族人最是兇野,上代祖宗特意學別寨的樣,弄上兩個說鬼話的人來鎮壓手下人民,樣樣均託神命,以便為所欲為,互相勾結業已多年。他們裝神鬧鬼都有一套秘傳方法,休說外人看不出來,便我也因年紀老大,連做了數十年寨主,覺著他們所說好些不通情理。只要講不過去,便說是神所有,心中不服,隨時留意。偏巧兩老巫師內有一個被毒蛇咬死,傳與他心愛徒弟,是個年輕女巫,生得好看。我早就愛她美貌,不敢妄動。老的一死,恰巧第二年,另一個男巫師人山失蹤。他有兩徒弟,全都跟去,也未回來。這女巫雖比乃師還要兇狡貪殘,野心卻大,竟想一人獨攬大權。只是年輕,沒有老的隱秘,被我看出破綻。
“這日夜裡,我獨自一人前往求愛,也以為她是處女,我已老醜,非要強姦不能到手。到後一看,她竟一絲不掛,披了一件白紗立在臺上,不知由何處弄了幾個少年,正逼對方折箭為誓,跟著便由她挑選,隨意交合。本來我要發作,因她事前說起我和她雙方利害相關,如其聯合一起,大家都好,否則彼此不利。命那幾個山人不必害怕,只要樣樣順從她的心意,便有無窮享受,誰也不敢欺侮。
“所居是一大山洞,男女巫師已在裡面住了好幾代,石洞高大,門戶甚多。仗著全體山人求神求福,常時獻納,每經一次爭殺,由別寨擄來的牲畜財貨,也要分她不少。
那大一座山洞,只住著為首男女同一兩個親信徒弟。另外還有二三十個不奉命不許擅入後洞一步,犯者必死的少年山女,空的地方不知多少。仗著多少年來積蓄,值錢的東西連同各種珍奇食用之物不知多少。後洞旁邊有一石門,與黑森林邊界相通,並還有大群牲畜和所種土地,由一些經她挑選的本族人代為掌管。這些人雖住在森林邊界,只管法令嚴厲,犯者必死。她那後洞,休說走人,連在門外,稍微張望,也都凶多吉少。但是妖巫富足,他們生活甚好,地勢更妙,一面是洞,下餘三面均有危崖峭壁、深溝大壑隔斷,方圓十來裡,只空地上面長著一點莊稼,一年三熟。除毒蛇外,不怕野人猛獸侵害。
又算是代神做事,來生有福,全寨都願做這類事。尤其是外面擄來的山奴,天天盼她挑人,惟恐挑選不上。她那洞中更是富麗講究,比我這座大洞要好得多。
“我做寨主多年,曾見他們老傳小已有三次。每次我均到場,又常藉故向其求教,表面敬信,裝得十分至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