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只得老人一個,可惜太遠,連日所學野人言語又極生硬,有的話還未必通曉,不知能否與之問答?老人已由對面臺上走下,初下時節腳步頗慢,一到臺下立時加快,迎面往小臺走上。還未到達,雙珠業已看出對方滿臉都是憂急關切之容,心便寬了好些。剛一對面,未容開口,老人已先說道,“乖女兒,我已曾令山蘭再三警告,這裡除卻仇敵,向不輕易殺人,何況你是我的義女,又是一個漢家人中的佳客,如何這等粗心,將黃山都殺死!”雙珠忙說:“我未殺他,並還被他迷倒。”
老人竟不容往下多說,低聲急語攔道:“你先不要開口,聽我來說。我也明知此事不能怪你,兇手多半與你無干,但我全族中人最是親愛,不容外人傷害,尤其妖巫死後,起初歸我一人掌管,本受全族敬愛,我說的話,無一敢強,他們就有一點不願意,也因我這多年來為他們出力太多,敬愛太深,從來不肯違背,權力最重,只為昔年做錯一件事,雖蒙全族原諒,經眾公議,許我十年之內將那祖傳寶物取回,但我彼時因覺自家年老,天性好動,不怕危險,說不定孤身出外,遇險死傷,後起無人,早就想到另立酋長。
起初只為妖巫未死,雖和眾人商計,死了兩個幫手,我的權力仍未放棄,誰知這日竟被妖巫引來毒蟒暗算。本是九死一生,幸蒙一個外來的恩人相助,將我救回。我因不知能否得生,同時發覺妖巫陰謀,心中恨毒,恰巧那人託我一事,報恩心切,一時疏忽,答應所求不算,並將妖巫所管一件祖傳之寶交與那人帶走,約定七年之內交還。
“此舉原有兩層用意:第一為了報恩;第二為了想除妖巫這個大害,準備數年之內除她不掉,到第七年上,便是每隔十二年祭祖神的公會,這比星月佳節還要熱鬧,所有祖傳寶物,連同許多年來保藏積蓄的無數珍貴之物都要取出,放在廣場之上,讓全族中人大家觀賞。共要快樂上八十三天,到了雨季方始中止。藏寶之處就在崖後花林之中,外表是座小石山,通體皆石,只有一個洞穴,越下去越深。底層更是深達數十丈,也有一個可容兩人出入的小洞,四外還有尺許數寸不等的小穴,都與下面相通。底下掛著幾條長繩竹兜,平日得到珍奇之物,便縋將下去,照例能下而不能上,不到時候,除非妖巫和我全都答應將當中封洞石門開放,誰也無法下去將其取出。其實那座石門只是重大,造得又巧,內中還有一座木門,看似神奇,真開起來,並不十分艱難,只為歷代相傳,非我和妖巫每人所管的一件寶物合在一起,插向洞環當中,不能將那中心尺許方圓的木板開啟,那座石門也被裡面的石樁擱住,無法推動並不足奇。無奈積習相沿,非此不可。
先準備在此數年之中能將妖巫除去,自然絕妙,否則她那一件隨身佩帶的寶物無意之中失落地上,被我得來,暫時雖然不便明言,到了公會年限,卻可向其責問。萬一我為所害,我那恩人也可照我所說,拿了此寶向酋長宣告她的罪惡。妖巫失去寶物已犯大忌,她恐到時無法掩飾,又造了一件假的,形式和真的一樣,只是新舊不同,一望而知,上面還有許多記印,也易識破。此舉罪惡更大,一經洩漏,必要激動公憤。可是我和她多年對頭,如先舉發,非但引起眾人疑心,還要被她反咬一口,說我偷去。滿擬主意想得極好,誰知才隔兩年,妖巫便被我除去。
“她被火燒殺,人都知她將此寶帶在身上,隨火同化。本可無事,也是我心粗大意,平日不善說謊,又因除去妖巫原是假借月神顯靈,知道眾人信神大深,怎麼勸說也不肯聽。為堅眾人信心,先說此寶已被祖神收轉,要到十年之內才得歸還。沒想到後來經我苦口勸說,有許多不講理的風俗全都被我改掉,無須裝神弄鬼,只要真有實效做將出來,人也照樣相信。只對祖神月神仍極尊敬。這年偏又遇到高興頭上,竟當眾人把前事說將出來。年輕人還不怎樣,一些年老的弟兄姊妹多半怪我,不該將祖傳之寶借與外人。總算平日敬愛太深,沒有要我當神伏罪,只限十年之內將寶物取還。不料滿了七年約期,和我約好的恩人竟無音信,出山往尋又犯祖宗大忌,日常盼望山外有人來此託他帶信,未得如願。想起眾人多許我的三年期限轉眼隔近,心便愁急。
“當此事發生之後,我本恐將來老死,無人接替,只管眾人愛我,到時也決不肯要我受罰,我仍藉此為由,非要另立酋長不可。先選了一個幫手做酋長,沒有兩年便因打獵受傷,病發身死。第二個乃全族中第一勇士,比頭一任酋長還要聰明能幹,肯代眾人出力,這個便是你大前夜所收義女鴉鴉之父拉都。業已商定,正在聚眾公選,忽有數人不服,為首的便是黃山都。他也是族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