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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8部分

子的警察跟前,板著面孔說:“請告訴你們的頭頭,我暫時不打算火化我兒子。在火化我兒子之前,我想先向公安局討個說法,不能叫我兒子不明不白地死去。”

一個警察剛要說話,電話響起,接過電話之後對吳老太說:“老媽媽,我們也是奉命行事,請你配合我們的工作。”警察一邊和吳老太說話,一邊示意火化車開過來。

站在一邊的“鳴冤”大律師知道警察內部已經有高人指點,想先把吳黎火化後再說。於是,她就走上前來,先擋住了車,然後對警察說:“我是當事人委託律師,請轉告你們的負責人,死者死因不明,暫時還不能火化;如果你們查明瞭死因,我還要替當事人討回應該討回的公道。”

火化車停下了,警察急忙撥打了電話。

刑警隊副隊長趙一山接到下屬的電話,也意識到吳老太得到了高人的指點,向公安局長王仕途彙報之後,半個小時之內趕到了人民醫院。

由趙一山和吳老太以及“鳴冤”大律師兩方組成的談判在醫院的會議室展開。“鳴冤”大律師不愧身經百戰,談判一開始就直擊對方的軟肋。

“作為委託代理人,我必須申明我的觀點。第一,死者必須得到賠償,理由是,死者在看守所沒有受到應有的保護,受傷的責任應該由公安局一方全部承擔;作為犯罪嫌疑人,死者在醫院應當受到嚴格的保護,而由於你們的再次翫忽職守,致使犯罪嫌疑人走上了輕生的道路。在確定這樣的前提之後,賠償金額可以再次商議。第二,我強烈要求公安局和檢察院再次複審吳黎的強姦案,在複審其間,我有權走訪與此案有關的所有人員;第三,假如死者吳黎是被冤枉的,我保留追究致使成為強姦犯犯罪嫌疑人的所有人的責任,包括公安局在內。”

“鳴冤”律師口若懸河,氣壯山河,不但要求公安局賠償,還想替吳黎翻案。如此重大的問題,一個刑警隊的副隊長豈能應對。趙一山雖然在大人物身邊工作過,但肚裡的學問和法律知識遠遠比不上一個專業的律師。面對女律師的責難似的發問和要求,他只能保持沉默。

從氣勢上看,吳老太和女律師一方已經佔了上風,談判一開始就陷入了僵局。“鳴冤”大律師看出趙一山不能當家作主,就乾脆說:“我知道這麼大的事你一個人說了不算。我看不如這樣,先把死者抬到太平間,等公安局派出一個有分量的人咱們再談。我首先宣告,如果此事得不到妥善解決,我會再透過適當的法律途徑來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不排除當事人繼續越級上訪。”

談判結束後,吳黎的屍體被抬進了太平間。他走了,把所有的委屈都帶到了陰間,卻把痛苦和無奈留給了他年邁的母親。

殯儀館的人開著車走了,公安局的人也走了,只有吳老太和她的律師留了下來。

吳老太不想離去,也不敢離去,她怕警察和殯儀館殺回馬槍,趁她不在的時候神不知鬼不覺地把他的兒子拉到殯儀館。儘管律師一再勸說,告訴她這是個法制的社會,即使警察也不敢胡作非為,但始終都動搖不了吳老太要留下來看守兒子遺體的決心。吳老太表示,只要一日沒個說法,她就一直守候在太平間門前。

看著可憐的吳老太,“鳴冤”律師不得不留下來。她拿出本子,詢問了吳黎成為強姦犯嫌疑人的前前後後,一一記下了所有涉案人員的名字——冰瑩,劉燕妮,蔣麗莎,黃江河,高寒。她詢問得很仔細,包括準確的時間,地點,人物,和很多在吳老太看來都無關疼癢的細節。

等問完了她認為該問的一切,律師才收起了本子。在她安慰了吳老太就要離開時,吳老太問道:“閨女,你問那麼多能起作用嗎?他們可都是有背景的人。”

“呵呵,你別怕,我也有背景。”律師不屑一顧地回答道。

“你當真有背景?”吳老太不相信地問道。

“我的背景比他們都深。他們的背後站著大人物,我手裡有專管大人物的武器——法律。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即使有不平等的可能,我也要儘量要他們平等。你放心,我一經核實這些證據,該賠償的就不僅僅是公安局一家,可能還要牽涉到其他幾個人。”

“鳴冤”說完就要離開時,突然又告訴吳老太說:“有句話我得交代你,在這段時間裡,你不要和任何人談起你兒子的案子,也不要到處走動,隨時準備等我的通知。”

吳老太答應了,透過一個下午的接觸,她已經認識到,這個女律師是唯一能給她提供幫助的人。吳老太相信她已經勝過她自己。

從醫院裡出來,“鳴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