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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洛夫(1886…1934),1904年參加布林什維克,1923年當選為中央委員,1926年任列寧格勒省委書記,1930年起任政治局委員,在1934年1月第十七次全國代表大會上被選入書記處,任中央書記。
1934年12月1日下午,基洛夫在列寧格勒斯莫爾尼宮遭到槍擊,當即殞命。
兇手是一個被開除黨籍的叛徒,此人以前曾兩次在斯莫爾尼宮附近被保安人員扣留過,並從他身上發現過武器,但兩次都被釋放,甚至於,1934年12月1日他還潛入到斯莫爾尼宮內。當他向基洛夫開槍時,基洛夫的警衛隊長遠遠地落在基洛夫後面。
暗殺基洛夫的兇手被當場抓獲,基洛夫的警衛隊長也被押上載貨汽車帶去審問,可是就在路途上,車子出了“車禍”,基洛夫的警衛隊長因“車禍”死亡。後來,兩個押送警衛隊長的內務人民委員會工作人員也被殺掉了。此案發生後,連一個簡單的調查報告都沒有公佈,兇手和49個所謂同謀就被處決了。這樣,關於基洛夫被暗殺一事的直接見證人都死去了,“基洛夫案件”成了疑案:究竟是誰指使刺客暗殺了基洛夫?
基洛夫被暗殺的當天,斯大林在沒有經過政治局討論和批准的情況下,對蘇聯刑法作了如下修改:
第一、各司法機關應加速審理被控告犯有策劃或採取恐怖行動的罪行的犯人。偵察恐怖活動案件不得超過十天。
第二、蘇聯中央執行委員會主席團不會考慮這類罪犯要求赦免的申請。判決一經作出,不得上訴,不得赦免。
第三、內務人民委員會應在這類罪犯被判處死刑以後立即予以執行。
以上條文在西方被稱為“基洛夫法”,它的出現為大規模的肅反運動提供了法律依據,歷時四年之久的大肅反運動開始了。
從1934年12月1日起至1935年,大肅反的物件還僅僅是“謀殺基洛夫的兇手”,被清洗的“謀殺基洛夫的兇手”據有關資料透露達50多萬人。這是第一階段。
1936年是第二階段。在這一階段,最出名的事件是第一次“莫斯科審判”。
大肅反運動中,曾在莫斯科進行過三次審判,受審的主要角色都是黨和政府前領導人。這三次審判被後人稱為“莫斯科審判”。
第一次莫斯科審判有16名被告。
1936年8月19…24日,在莫斯科對16名被告進行了公開審訊,這16名被告中有季諾維也夫和加米涅夫等,罪名是組織“托洛茨基——季諾維也夫恐怖中心”,陰謀暗殺以斯大林為首的黨和國家領導人,基洛夫就是他們策劃暗殺的。所有被告拒不承認有罪,結果,被告16人被判死刑並被立即槍決。
在第一次“莫斯科審訊”過程中,負責大肅反運動的、以雅戈達為首腦的內務人民委員會犯了一些技術錯誤,有些指控不能成立,譬如指控之一是,“托洛茨基——季洛維也夫恐怖中心”的一個代表曾在1932年與托洛茨基的兒子塞多夫在丹麥哥本哈根布利斯托爾旅館會見。16名被告被處決的一個星期後,丹麥《社會民主報》指出,那座旅館在他們會見之前好久就拆了,而且,塞多夫那時還在柏林技術學院參加考試。
1936年9月25日,斯大林和日丹諾夫指示政治局委員:“雅戈達顯然沒有能力揭露托洛茨基分子和季諾維也夫分子集團”,雅戈達領導的內務人民委員會“在這件事情上至少落後四年”,“絕對迫切需要任命葉若夫同志為內務人民委員。”
1937年1月進行了第二次“莫斯科審判。”
第二次“莫斯科審判”名稱是“反蘇託派中心案件”,被告是E。L。皮達科夫、K。S。拉狄克等17人,其中15人被槍決。
1937年2…3月蘇共舉行中央全會,在這次全會上,斯大林提出了一個論點,即隨著蘇聯社會主義建設的順利發展,階級鬥爭會日益激化。在這次全會上,斯大林指出黨內還有著日、德和託派奸細;莫洛托夫指出軍隊內部有“人民公敵”;葉若夫作了關於“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