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我又感覺到那個東西了,仍是一道光影閃過。我仍無法確定那道光影的來源,往前走了幾步後便又停下來。什麼也沒有。真笨,我暗罵自己,這裡當然什麼也沒有。除了蒼蠅之外。
然而,就在此時,我發現那個東西了。那個東西在微風輕拂下,不斷變幻反射著午後林間的光影。我屏息向那個地方走去,到處檢視。在前方一叢黃楊木底下,有一個塑膠袋淹沒在金鳳花之間。金鳳花燦爛的花朵與陰暗的塑膠袋形成了強烈對比。
我走向前方的樹叢,細枝和樹葉在我腳下劈啪作響。我站好腳步,一手抓住塑膠袋,但是卻拖不動。我只好兩手握住袋口,使盡力氣拉。好不容易,袋 子移動了,我隱約可以感覺到裡面裝的東西。此時,小蟲子在我面前紛飛,我的背也溼透了,心臟更是跳得快,就像重金屬樂的鼓聲一樣砰晦響。
我使盡全力將塑膠袋拖出樹叢,好讓我能檢查塑膠袋內的東西。袋子很重,光是這點就足以令人起疑了。事實證明,我的疑慮是對的:當我才稍微解開第一個結,一陣腐敗的氣味便立即衝出。我屏住氣息,快速解開袋口,向內看去。
塑膠袋裡,一顆頭顱直直地瞪著我。這顆頭顱雖已開始腐爛,但由於塑膠袋隔絕小蟲的蛀蝕,使得臉部的肌肉仍保留著。不過樹林裡的溫度和溼氣已使 這張臉完全變型:兩隻眼睛乾枯而緊縮,眼險半垂著;鼻子彎曲,鼻孔塌陷成扁平狀;兩夾下垂;嘴唇捲縮,微露出一口完好的牙齒。這個人泛青的臉皮,幾乎是緊 貼著臉骨。壓在這顆頭下面的,則是一堆已被染成暗紅色的捲髮;夾雜著從腦部流出來的液體。
我顫抖地把塑膠袋口束起來。我看向那兩名工人所在的地方,那個扎馬尾的傢伙站得比較近,而另一個則躲得遠遠的,駝著背,把雙手插入褲袋裡。
我脫下手套,從他們身邊經過,逕自離開森林,往停車處走去。他們兩個一句話也沒吭,默默在我後面,一路沙沙地跟了出來。
格魯克斯警官斜靠在警車的引擎蓋上,雖然看到我向他走近,但姿勢一直沒變。仍是一副不友善的態度。
“可以借一下無線電嗎?”我的態度也很冷。
他雙手一撐,挺直身子,走到駕駛座旁,從車窗探頭進去把無線電拿出來,一臉狐疑地看著我。
“是命案。”我說。
他面露驚訝、懊惱的表情。按下通話鈕。“是命案。”他用法語對總機說。在一連串例行的拖延、轉接、等待後,無線電裡終於有了回應。
“我是克勞得爾。”聲音有點急躁。
格魯克斯立刻將對講機遞給我。我報上名後,便報告這裡的情況。“這裡有一起命案,”我說:“可能是棄屍,死者可能為女性,可能是一起分屍案。你們最好立刻派人來處理。”
無線電那端停頓良久。看來這個“好訊息”還沒有人知道。
“對不起,請重複一遍!”
我把剛才的話複述一次後,要克勞得爾替我把話轉告給在停屍間的拉蒙斯。這一回,就不幹考古學家的事了。
說完,我把無線電還給格魯克斯,他應該全聽清楚了。我提醒他,把那兩個工人帶回答局做一份完整筆錄。他聽了之後,臉上的表情就像被判了10 年、20年監禁的罪犯一樣,因為他知道這個週末假期可能就此泡湯。對此,我沒有必要同情他,因為我也是如此。這個週末我鐵定不能出發旅行了。事實上,當我 開過幾條街回到我住的地方後,我想,這個案件會讓大家雞飛狗跳,別想有人能好好睡覺了。果然,這件案子後來的發展證明我當時的看法是對的。只是,當時我並 不知道,我們面對的竟然是如此可怕的事。
二
翌日,天氣和煦如同前日,若是以往,這必然讓我心情愉快。我一向很容易受天氣影響,天氣好,心情就好;天氣不好,心情也跟著低落。但這一天,我的情緒 已無關乎天氣好壞:早上不到九點,我已經在第四號驗屍間裡工作。這間驗屍間是所裡最小的一間,但是通風卻異常良好。我常在這裡工作,因為我接的屍體多數保 存不善。不過,再好的通風裝置也沒用,抽風機和消毒藥水根本無法掩蓋腐屍的氣味。
在聖米內大教堂附近發現的屍體,又是分到第四號驗屍間。前一晚,我匆匆吃完晚餐,便又回到發現屍體的地方,直到9點30分,才總算將屍體送 進停屍間。現在,這屍骸就裝在袋子裡,擺放在我右側這具編號2670號的屍體,在早上會議中決定依循一般程式,由所裡五名法醫中選派一名,到實驗室裡進行 解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