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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4部分

前覺得自卑。小學唸完後,就不在唸書了,幫著父母在家裡種地,這是說得好聽一點,實際上是把唸書的機會讓給了自己的兄弟。到了80年代的時候,也到了結婚的年紀,但是由於家裡條件不好,能夠願意和他一起結婚過日子的女人,要麼是長得不好看的,要麼就是家境比他還差的,這件事讓從小就自卑的他變得更是介懷,於是離開了家,去了省城打工,幾年下來,積攢了一些錢,高高興興的回了老家,修房子,也娶到了一個老婆。老婆是自己在城裡打工的時候認識的,他覺得最可貴的是,老婆並非他的老家人,而是因為得知自己要回老家的時候,義不容辭的放下了城裡的工作,跟他一起回了農村。

隨著孩子的出生,兩人的經濟壓力變大,於是夫妻倆把自己家的一樓改裝成了一個商業門面,進了一些副食和雜貨,做起了小生意。他們家的位置恰好又比較臨街,所以他家的小店對於很多過上過下以及附近的村民來說,算是很受歡迎的。於是他們夫妻倆白天的時候就其中一個人到自家的地裡種地,另一個人開店做生意,日子雖然算不上是特別富裕,幾年下來,很快也算是當地村子裡日子過得比較好的一家了。而且在我問話的時候,它一度出現了得意的口吻,說自己還是那條街上第一個買得起三輪摩托車的人。

不過好日子並沒有持續多長時間,由於從小父母就不怎麼偏愛自己,自己長大後雖然想起來的時候覺得還是有點不快,但是隨著人的成熟,覺得不管怎麼樣畢竟是父母,農村人對於尊老養老是非常注重的,所以當時他回到老家的時候就已經決定不管小時候父母對自己怎麼樣,以後他們老了,自己還是會盡心盡力的去照顧。不過在他們夫妻倆孩子不到5歲的時候,自己的父母卻相繼因病去世了。

原本家裡父母是有房子,也有土地的,他心想人早晚都得死,這既然人死了,那麼就把父母的房產和土地,自己和兄弟一起分開經營吧,也算作是父母留給子女的一份財產,可是當他去找自己兄弟談論這件事的時候,他兄弟卻拿出一張揉的有些舊的紙,上邊按著幾個手印,自己仔細一看才知道,這其實是父母早就已經寫好的遺囑。

他告訴我說,雖然不知道這份遺囑是在什麼時候寫的,是不是父母自己自願寫的,他說這些都不重要,因為父母在自己的遺囑上,把所有的財產,包括土地,和當時這個男人已經修好了房子的地,都統統指定繼承給了這個男人的兄弟。男人說,其實給不給自己真的無所謂,自己一輩子勤勤懇懇的打拼,其實並不是為了圖父母什麼,只不過當父母的遺囑上絲毫沒給自己留下任何東西,甚至連提都沒提到自己的名字,就跟他從來都不曾存在過一樣的時候,他的心裡還是很心酸的。

由於自己修的房子是早年按照人頭劃分的土地,而自己的戶口又是和爹媽在一起的,如今爹媽把全部財產都給了自己兄弟,那就意味著自己現在的房子也屬於兄弟的私人財產了。他告訴我,兩兄弟從小就似乎尊卑有別,畢竟父母更加疼愛的是他,所以兄弟倆之間的感情也不算很好,甚至還比不上那些鄰居。兄弟有些遊手好閒,沒有正當職業,父母的遺產就成了他今後唯一的資本。男人說,自己家裡還有些積蓄,夫妻倆靠做點小生意還能夠過日子,所以自己也不願意去跟兄弟爭奪財產,於是他跟自己兄弟說,爹媽的東西既然都是你的了,但是那棟房子是我自己修的,你能不能讓我繼續住下去。

他的兄弟也並不是完全不講道理的人,他也知道父母的不公,也知道如果哥哥離開了這個房子,日子肯定是一落千丈,所以弟弟就把屬於哥哥房子的那一部分給劃了出來,分給了哥哥,接著沒過多久,他就變賣了父母的老屋和土地,帶著換來的錢,去了外地,誰也不知道去了哪兒,在那以後就從此沒再聯絡過。

男人心想這人走了吧,那就算了,自己還好留下了房子和小店,雖然沒有土地可種了,但是小店的生意還是能夠維持一家人的生計。日子慢慢就到了兒子長大,唸完了高中,考試落榜了,於是碰巧那個時候部隊開始徵兵,自己還花了點錢把兒子送到了湖北省一個並不算特別嚴苛的部隊裡,而恰逢那個時候,村子裡面臨開發,近郊的農村要被納入城市範圍,他所在的位置,也在拆遷範圍內。

原本拆遷對於他這樣的人來說,並非不是一件好事,而且政府承諾會賠錢還賠房子,不光如此,從簽字開始每個月還能夠領到一筆安置費,用來在外邊租房子,按理說還是不算虧待人了,不過卻在開發商帶著人來找他們簽字的時候,發生了爭執。

男人告訴我,爭執的起因,就是因為他家門前的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