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在中國長達上千年的封建社會中,境內卻從未建立過相對完整、統一的郡府建置,所轄地是分散隸屬於周邊郡府的。為什麼恰好在明代中期要設立一個鄖陽府?自然是有其原因的。
明朝中期以後,政治,皇帝昏庸、宦官專權、吏治敗壞,土地兼併劇烈,又時逢連年災害:水災、旱災、蝗災等災害頻繁發生。種種惡劣的社會生存環境,造成明朝中期以後大批農民失田失業,大批的農民背井離鄉,四處逃亡,流民遍及全國,成為明朝中期以後一個嚴重的社會問題。
荊襄地區便是當時最大的一個流民聚集區,破產的農民如潮水般地從四面八方湧進,鄖陽地處荊襄地區西北部,元朝至正年間這一帶就已有流民聚此,當時官府將這一帶作為封禁區,是不許百姓遷入的,但是直到元朝滅亡也莫能制。明朝建國初,朱元璋延續元制,對荊襄地區仍實行封禁政策,“空其地,禁流民不得入”,最大的封禁山區便是以鄖陽為中心的荊襄地區。
大批流民選擇荊襄地區是因為當時該地區人煙稀少,容易獲得墾地。同時這裡的氣候介於南北方之間,比較溫和,雨水適中,既可以種水田,也可以種旱地。荊州、襄陽、南陽三府兼有水路之利,“南人利於水耕,北人利於陸種,而南北流民僑寓於此者比他郡為多”。
而明廷“恐流民聚眾鬧事”,壞了統治秩序。朝廷採取強令驅趕和強制遣散流民還鄉的政策,其結果導致朝廷封山與流民反封山的矛盾空前激化,終於釀成歷史上有名的二次荊襄流民大起義。
兩次聲勢浩大、驚心動魄的起義被朝廷武力殘酷鎮壓下去之後,荊襄流民問題並未得到根本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