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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

費一道工序,顯示割喉是他在行兇中必須要訴諸的一種行徑。

“第二,兇手在作案中分別運用了圓形鈍器和刀具,而除了分屍現場,周圍並未發現滴濺型血跡,說明兇手還提前準備了裝兇器和器官的容器,由此可以看出,這是一起有充分預謀的犯罪。

“第三,血跡情況表明,巷口處即是第一分屍現場,而我剛剛稍微往巷子深處走了走,發現裡面伸手不見五指,而且鮮有人經過,那麼兇手為何不在隱蔽的巷子深處分屍,而是選擇可能會被目擊的巷口呢?這裡面同樣也可能有兩個原因:一是,兇手當時處於癲狂狀態,意味著他可能有某方面的精神病症;另一點,有可能也是一種儀式行為,是他刻意的。

“第四,將沒有強姦行為、有虐屍行為以及收藏器官行為綜合起來看,兇手應該是一個性變態。如此殘忍地殺人,也許是為了滿足其變態的性幻想。

“第五,兇手透過網路表明身份,目的很明顯是想引起關注,表明現實中他是個毫不起眼的人,藉助對警察的挑釁來獲得身份感,這種行為特徵在變態犯罪的‘歷史’上”

韓印其實本想說的是“在變態犯罪的歷史上非常多見”,但當他說到“歷史”這個詞時,腦海裡突然閃出一幅畫面,隨即他停下話來,用食指推了推眼鏡,目光怔怔地望向遠處

韓印話頭戛然而止,不明就裡的吳斌自然要緊著催促他繼續說下去,可他剛要有所表示,卻被顧菲菲抬手示意打住了——韓印這個姿態她太熟悉了,當它出現時,往往意味著他發現了某個關鍵性的線索,她不希望吳斌打斷他的思路。

“吳隊,今天先到這兒吧,有些情況咱們明天再討論。”沉默良久,韓印對吳斌淡淡地說道,然後不容分說兀自邁步向警車走去。眾人雖有些丈二和尚摸不著頭腦,但也只好跟上。

吳斌將幾個人送到招待所,將房間鑰匙分發到各自手上便告辭了。

四人住在一個樓層,房間也是一個挨著一個,韓印開啟房門,甩甩頭,衝大家示意一下,說:“你們都到我房間來吧。”

進到房間,韓印徑直走到寫字桌前卸下雙肩揹包,從裡面拿出膝上型電腦,啟動,然後開啟自建的“案例資料庫”瀏覽起來,身後的幾個人都坐在床邊悶不吭聲地等著他解開疑問。

其實,起初看到案件資料時,韓印就有似曾相識之感,好像先前在哪起案子中見過相同的作案手法,只是一時想不起來。剛剛在現場說到變態犯罪歷史時,他突然醒悟到這是一起“模仿犯罪”,但當時他覺得有必要再仔細核對一下案件細節,再向大家公佈。

默默地划動了一陣滑鼠,韓印轉過身衝艾小美說:“小美,你之所以想到支援小組當一名刑警,是不是受到一些影視劇和罪案小說的影響?”

“呀,韓老師你好神啊,你怎麼知道的?”艾小美驚訝地說,“我是特別喜歡看罪案類小說啊,尤其是連環殺手題材的。”

“我說幾個特徵,你想想有沒有在哪裡看過。”韓印笑笑,繼續說,“這是發生在一百多年前的一起連環殺人案,案發地是當地有名的貧民窟;兇手作案時間都選擇在週六和週日晚間或者凌晨;受害者全部為妓女;兇手是一個左撇子;行兇地點都在街邊,不刻意隱蔽;手法同樣是先施以閃電攻擊,再進行割喉,也同樣有剖割屍體和帶走器官的舉動;還有在連續作案的中間,也曾寄信給報館進行挑釁。”

韓印話音剛落,艾小美正努力思索著,顧菲菲皺著雙眉,脫口說道:“你說的應該是變態8年,發生在倫敦東區白教堂附近的連環殺害妓女案吧?”

“對啊!咱們的案子可不就是‘白教堂血案’的翻版嗎?難道兇手是‘開膛手傑克’的粉絲?”在顧菲菲的點撥下,艾小美茅塞頓開,緊跟著興奮地說道。

韓印點頭道:“有這種可能。‘開膛手傑克’雖然不是真正意義上的‘第一個連環殺手’,但他確實是第一個被西方社會和全世界矚目的連環殺手,可以說他就是連環殺手的代名詞。在一些反社會人格的群體裡,他是一個殿堂級的罪犯,至今都擁有眾多粉絲。”

“如果是模仿作案,兇手的犯罪行為只是依照‘開膛手傑克’的方式進行的,並非他本人特有的狀態,那麼我們分析他的行為特徵,是不是就沒有價值了?”杜英雄插話道。

“不,當然有價值。所謂走過必留痕跡,任何行為都有它特定的資訊,就算是模仿,有的可能流於表面,而有的則會深入骨髓,由此我們可以推斷兇手的智商和邏輯思維水平。”韓印接著解釋說,“在這起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