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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部分

林星依舊沉重道:“由不得我不擔心!先生應該知道,官場黑暗,互相傾軋的行為屢見不鮮,而且結黨營私之風盛行,更容易讓人迷失,一旦跟錯人,站錯位,就很容易成為黨派之爭的犧牲品!我只怕以我現在的城府,可能到最後是怎麼死的都不知道!”

蘇軾反問道:“恕我冒昧地問一句,你既然害怕在官場鬥爭中落敗,為何還要取仕為官,來趟這趟渾水,老老實實做個平民百姓豈不更好?”

林星面對他火熱的目光和有些壓迫的盤問,不動聲色道:“先生或許覺得我虛偽,但我確實是抱著一顆為國為民的心來當官的,我只想以自己的才華,治轄鄉里,保家衛國,規劃大宋,這就是我的抱負了!”

“規劃大宋?”蘇軾微微一愣,隨即道,“我怎麼會覺得林老弟虛偽呢!相反我還感到很欣慰,雖然為國為民的好官越來越少了,但幸運的是林老弟算是一個!林老弟小小年紀就有如此抱負,此乃國家之幸啊!”

林星臉色微紅道:“咳咳!這個,晚輩性格如此。不過說到為官之道,晚輩還有很多地方要像先生請教。”

蘇軾將杯中美酒一飲而盡,道:“誠如你剛才所說,官場黨派鬥爭慘烈,稍有不慎就會淪為陪葬品。所以要想在官場立於不敗之地,就要懂得審時度勢,順應潮流,切不可妄想以一己之力進行逆天,那樣只會落得悲慘的下場,我本人就是最好的例子!”

“審時度勢,順應潮流?”

蘇軾點點頭,道:“不錯!當然,我不是叫林老弟做牆頭草兩邊倒,林老弟不要誤會我的意思!我只是說,在歷史的潮流大勢面前,應該順應時勢,而不應該成為潮流的攔路石,否則只會淹沒在歷史的洪流之中。”

他見林星一知半解,便道:“就拿我來說吧。我仕途最巔峰之時,正值王安石變法之際,那是的我,只有一腔熱血,目空一切,看變法的一切都不順眼。因此我堅定地站在了新黨的對立面,勢要與王安石抗爭到底。殊不知我這天高地厚的性格,最終得罪了新黨,被貶離京城。當年我離京之時,對王安石充滿怨恨,對新法更是抱有誤解,這種偏見,一直持續了十年不曾改變。十年後的元豐二年(公元1079年),我在湖州寫下了諷刺新政的詩詞,製造出連累文壇同輩的“烏臺詩案”,雖然宋朝有不殺士大夫的慣例,我得以免於一死,但卻被貶為黃州團練,所有這一切,究其根源,都是我咎由自取罷了!”

蘇軾目光出神地望著水中的明月,道:“那時候我還年輕,雖然被新黨壓制,心中卻完全不屈服。然而這些年來輾轉於天下各地為官,看到新法實施所帶來的變革,我才意思到自己當初的牴觸行為是多麼的幼稚和愚蠢。這些利國利民的新法,是王安石費盡心思想出來的治國良策,我卻因政治成見而全盤否定,未免太過兒戲。現在回想起來,當初王安石見我不同意他的新法,想必也十分心寒吧!畢竟我們曾經是文壇至交,在他的新法最需要支援的時候,我卻與他背道而馳,哎!但他卻從未怪過我,他總是對我說,我還年輕,許多事還不懂。”

蘇軾的語氣漸漸轉傷,話語中蘊藏著說不出的落寞,神色痛苦,彷彿一下子蒼老了十年般,喃喃道:“現在我已經懂了,可是安石公卻再也聽不到了。我多麼想親口對安石公說一聲對不起,但卻永遠沒有機會了!”

一時間,林星感受到這大文豪無限的追思和緬懷,心中默然。

不知後事如何,且聽下回分解。

第二十一章 菜賤傷農

更新時間2011…5…6 11:24:58 字數:3085

書接上文。

林星的婚期大擺七天,每一天都忙碌得一塌糊塗。古代規矩真多,婚後新郎要陪伴新娘回孃家,俗稱“回門”,加上其它雜七雜八的事情,真個瑣碎繁多。

蘇軾盤留了六天,林星便陪足他六天,兩人談古論今,無話不談。彼此之間建立起深厚的忘年之交的友情。

宋朝結婚不像現在,那時並沒有度蜜月的說法,結完婚之後也沒什麼地方去旅遊的。不過林星還是想和鍾鳳嬌出去走走,散散心,談談情,對著廣州地圖看了一遍之後,發現白雲山是個不錯的選擇,那裡風光優美,山勢連綿,很適合放鬆心情。

婚後第七天,林星和鍾鳳嬌用過早膳,正打算出門,聽得下人來報,說有一群菜農圍在州府面前,高喊著要知州大人替他們做主。

又有事!哎,林星的第一反應就是白雲山之行要泡湯了。他嘆了口氣,滿懷歉意地對著鍾鳳嬌無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