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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府辦公廳主任,尹度則相當於民政局局長。

(為方便寫作,從下文開始,將不再使用高力和尹度兩詞,統一使用棒子和阿三。)

閒言表過,棒子收起嬉笑,道:“公子,關於賑災一事,你作何打算?”

林星決定先摸清底細,道:“要做到科學賑災,首先要了解全州的人口,戶籍和受災情況。”

阿三掌管全州民生,熟悉情況,便介紹道:“公子,全州共有八萬四千三百二十戶人家,總人口約四十萬。除去州城的七萬多人,和近郊的五萬多人,大約還有三十萬人住在農村。今年全州發生持續的乾旱,農村饑荒不斷。好在韶州地廣人稀,河流眾多,而且有一部分農民積極引水灌溉,組織生產自救,所以旱災並沒有蔓延至全州。經統計全州約有十三萬人遭受旱災,其中十萬人受災較重,基本顆粒無收。”

林星聽得有些出乎意料,道:“十萬人!這麼多!”

阿三一臉凝重道:“是啊!要救濟這十萬饑民,並非易事。”

林星神情決然道:“不容易也要解決,否則引起民變,後果不堪設想。阿三,你估計要多少錢糧才能度過難關?”

阿三粗略計算了一下,道:“按照三個月過渡期來計算,大約需要三萬石糧食,另外還要發給每家每戶半兩銀子做生活費,大約需要五萬兩銀子。”

林星確認了一下,道:“三萬石糧食和五萬兩銀子是吧?好,就定這個數字。”

棒子不無擔憂道:“公子,我們現在可沒這麼多錢糧。”

阿三接下去說:“缺少錢糧是一方面,另一方面自前朝王安石變法以來,這些年農業政策數度變更,時興時廢,以至於積弊日深,問題越來越多,箇中情形,錯綜複雜。”

林星聽到王安石三字,精神振奮,喜不自禁地說了句英語,道:“王安石變法?Nice!”

棒子一臉迷茫,道:“什麼?耐色?”

林星笑罵道:“靠!棒子的英語就是爛!”

不知後事如何,且聽下回分解。

第四章 青苗法則

更新時間2011…4…5 9:05:20 字數:3365

書接上文。

林星見眼前正好有個百事通阿三,便問道:“阿三,王安石變法是什麼回事?”

阿三見上司垂詢,連忙搜腸刮肚,詳盡地介紹道:“先帝神宗年間,王安石仕途得意,平步青雲,官至宰相。熙寧二年,王安石開始推行新法,採取一系列改革措施。新法涉及政治,農業,商業,軍事等諸多方面。對於政治和軍事改革的法則,公子想必瞭如指掌,我就不班門弄斧了!下面我說說農業改革中的青苗法。青苗法亦稱常平斂散法,主要是指朝廷強調各地要建立常平、惠民等糧倉,並儲備糧食,用以調劑糧價和糧量。當糧食歉收、糧價高漲時,官府以低價售出官糧;當糧食豐收、糧價低賤時,官府以高價收購民糧,從而使糧食數量和價格保持穩定。此外,每年的春冬和夏秋交替之際,官府均會發放貸款,讓農民有錢採購農資和種子,從而渡過青黃不接的難關,因此取名青苗法。”

林星聽完之後道:“這麼說來,青苗法可算得上是惠民的好政策!”

阿三點了點頭,又搖了搖頭道:“青苗法的出發點是好的,但各地在實際執行中卻出現偏差。不少地方官員強行向農民放貸,並肆意提高利息,從而使青苗之舉,發展為官府高利貸。各地官員利用青苗法收取利息,斂財邀功,大肆收刮民脂民膏。青苗法實施之後,農民不但沒有變的富有,反而更加貧苦。鑑於此情形,本朝元佑八年,青苗法被廢止。”

青苗法本是惠民利國的好政策,但貪婪的地方官卻將它變成放貸斂財的苛政,扭曲了青苗法的本質,也扭曲了王安石的初衷。這一點是王安石變法之初沒有想到的,所以他失敗了。

林星苦笑道:“無官不貪,這是官場法則。歷朝歷代也無法徹底肅清貪官,此事甚是可悲。但這青苗法既已廢止多年,又和賑災之事有何關聯?”

棒子見阿三說的頭頭是道,擔心被他搶了風頭,連忙表現一番,道:“大人想必知道,朝廷政策都有其滯後性。一項政策頒佈之後,官員通常會觀望數月,然後才執行;一項政策廢止之後,官員也要觀望數月,然後才廢止。青苗法亦不例外。由於在青苗法廢止之時,大部分農民未能還清官貸,因此隨後幾年,官員為了斂財,又陸續發生借貸之事,這官貸利滾利,如滾雪球般越滾越大,現在大量的農民已經還不起官貸了。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