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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部分

交換帖子的步驟使雙方都有機會取消這樁婚事,如果帖子上的訊息與原來期待的不符,就不再繼續。

一旦交換了帖子,新郎家長如果願意的話,可以去看一看新娘。在開封,由男家派一位女眷到新娘家看看新娘。在杭州,會安排一次兩家的會面,或在姑娘家或在飯館,新郎可以看到新娘並做出最後決定。開封和杭州兩地都以給姑娘頭上插一根金簪表示男方首肯,反之則留下一段綵緞表示放棄。

內闈第四章婚禮和婚慶兩地的男家一旦決定訂婚,無論貧富,都送 4 或 8 壇酒,稱為“定酒”。酒盛在金色的罈子裡,罈子上蓋著布,扎著花朵,放在紅色的木架子裡,抬著。同時還送去很多食品如茶、麵點和羊肉。男家還隨禮品送去 4 份寫在金紙上的通婚書,其中一張是禮單。杭州的習慣是將 4 份通婚書放在綠色的盒子裡,84外殼上貼著“五子二女”的紙箋,含義當然是希望婚後多生小孩。

儒家的婚姻手冊指出,在這個階段雙方家庭都應行“告廟”禮,向祖先報告聘禮和嫁妝等情況。④《夢梁錄》報道,當聘書和聘禮到達新娘家時,女家應辦“受函儀”,擺好香、燭、酒、果,行“三揖、三讓”禮。女家此時邀請姻親中一對父母健在的夫婦開啟婚書——一系列儀式裡第一次由姻親擔任的角色。他們的出現無疑再次證明婚姻並不只是嫁出一個女兒,婚姻還創造了持久的家族紐帶這個事實。

這一天結束以前,新娘家要向男家回贈禮物以示自己的富有和慷慨。回禮包括繡品和男裝,還加上相當於剛收到的聘禮的四分之一或一半數量的茶、麵食、水果、酒和羊肉。女家回送兩壇酒,還把清水注入一個酒罈子,放進 4 尾金魚,一雙筷子夾著兩根蔥。這些東西都是一對或幾對,象徵著配對成雙的婚姻。之所以選擇那種東西常因為便於利用諧音: 比如“魚”與“餘”音同,意味著“有餘”。按照《夢梁錄》的記載,杭州的富人或官宦家庭送的魚和筷子都是金的或銀的,蔥是綢子做的。

從這一刻開始,未來的法律上的親戚,公婆和岳父母之間都認對方為親戚,稱對方為“親家”(字面上的意思是“聯絡緊密的親戚”),稱自家為“賤親”或“賤戚”,一個自我貶抑的概念,意思是說自家是一門“可以羞辱的親戚”。直到送過聘禮以後,每月的月初和月中兩家還得互送表示問候的信札。這些信札的樣本,每個月的都不同,編在類書裡。到了節假日,男家送布、果、肉、酒等禮物到女家,女家根據財力回送女紅。這個階段——男家送大量禮物——是一個關鍵的時刻,可以從擔心對方改變主意、焦慮禮物的數量和質量看出來。於是雙方必須不斷地再次表態,確認婚事處於進行當中。

第五部分:婚禮和婚慶婚禮和婚慶 2

聘禮

將聘禮送到新娘家標誌著訂婚事宜的完成。中間人帶著酒、85雁或鵝、羊到新娘家告知聘禮到達的日期。訂婚禮物稱為“聘彩”,通常稱為“聘金”,但在宋代,聘禮多由各種各樣的實物組成,不僅僅是現金。士人和官員家庭送的禮式樣繁多: 華麗的女裝、首飾和裝飾髮型的首飾,各色綢緞,各種各樣的食物如茉莉花茶、水果、麵點、肉類、酒和紙幣、銀錠,每樣東西都附上通婚書和禮單。杭州的富家,訂婚禮據說必須包括“三金”: 金釧、金鍊和金帔墜。不太富裕的家庭,銀的或鍍金、鍍銀的也可以,或其他任何東西,因為“此無定法耳”⑤(1180 年前後,一位縣令因為極度鋪張受到譴責,他為次子的婚事準備了幾百尺做帳幔、簾子和被褥的各色綢緞,外加幾百套印染精良、絢麗多彩的衣服)。⑥至於較低階層的家庭,按照《夢梁錄》的記載,可送一、兩匹布帛,一些紙幣,一隻鵝,酒、茶和點心。姑娘的父母可以用這些禮物維持他們那方面的支出。

富家之間,聘禮一旦送到,姑娘的家庭會回贈禮物,回禮包括綠色、絳紫色的薄紗,印花絲綢,金的或玉的文具(筆、筆架等等),還有花色繁多的絛帶和女子手工製品。這些東西也附帶著一張單子。

聘禮和回禮透露了雙方家庭的社會、經濟狀況,給兩家制造了展示各自的財富和生活方式的大好機會。不僅男家能拿出好東西作為訂婚禮物,女家也要表示並不需要這麼多而且有能力返還一半。這種交換當然也為財產轉移服務,這樣一來新娘和新郎的小家庭就有了物質基礎——第五章將研究這個問題。

聘禮和回禮中夾帶著 3 份通婚書,一份禮單。3件婚牘中的一封寫些客套話,一封是正式的訂婚檔案(第二章曾援引一份婚牘)。這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