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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部分

諼寮椿�幣罷驕�詒本└澆�淮�U廡┚�倫櫓�⒄棺諗商逑檔那魘圃��嗌儆興�窒��蛭��塹牟慷釉�20 年的作戰期間常被打亂,指揮員也常有調動。(1961 年共產黨設立6 個地區局時,也決定把軍事指揮系統分為13 個地區司令部。)

群眾組織。與黨、政、軍機構並行的,有一批新的全國性群眾組織。這些組織是在20 年代國共合作期間開始設立的,但自從國民黨在南京執政以後,就讓這些組織消亡了。“全國總工會”是1922 年成立的;據說1956 年有會員1300 萬以上。1949 年成立了一系列並行的群眾組織:全國民主婦女聯合會(1953 年有7600 萬會員);民主青年聯合會(1957 年有3400萬會員);農民協會(1956 年有1?62 億會員);以及多產作家郭沫若領導下的“文學藝術聯合會”,以動員知識分子。此外還有“全國學聯”( 1955 年400萬人)“少先隊”( 1957 年有3000萬),以及許多更專業性的類似團體,從事科學、藝術、學術、福利事業或國際關係方面的活動——例如“中蘇友協”( 1953 年有會員6800 萬)以及類似的中印友協和中緬友協。最後,在1953 年成立了“全國工商業聯合會”,是為當時還存在的民族資產階級而組織的團體。

群眾組織可以按個人在社會和專業方面所起的作用,在他的同行同業之間對他進行政府所不能做到的工作。每個團體都是透過“民主集中制”由上面來控制的,雖然在名義上它的權力屬於每隔多年召開一次的全國代表大會。黨員當然佔重要職位,可以透過他們動員一般公眾。每個組織都有大致規定的目標和綱領,以及龐大的行政機構。這樣,中國人口中大約有一半成年人參加了其中的這個或那個行動組織,按照它的計劃進行開會、學習和宣傳鼓動。

群眾組織都有大規模的訓練計劃,開設學校和思想灌輸中心,作為招募人材和積極分子的機構。他們的福利文化工作包括例如勞動保險、休假和養老金制、識字班、婦產醫院、助產士訓練班或文娛活動,另外還有由圖書館流通的大量書籍、雜誌和小冊子。他們的會員也能用來為安全保衛系統工作,或參加象反對反動派這樣一些全國性的運動。這一切都透過地方組織、街道居民委員會以及工作地點的學習小組來獲得最大的效果。群眾組織主要作為類似政府的機構來完成政治任務,在由來已久的官員和民眾之間的鴻溝上起了橋樑作用。用詹姆斯? 湯森的話來說,它們“使一部分不關心政治的人口政治化”,是應用“群眾路線”概念的一部分機構。這就是說:中共的領導必須以不斷接觸工農群眾作為指導原則,先向黨的工作者聽取關於群眾問題和意見的充分而準確的報告,然後針對這些問題發出政策指示,最後使群眾把這些政策當作他們自己的方針加以執行。群眾組織接受政府的幫助,甚至選出代表參加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實際上,他們的主要作用是從事宣傳教育。他們透過開會、遊行示威以及報紙和電臺宣傳等直接向人民大眾進行工作,就能夠左右輿論。當地的派出所也利用街道居委會,後者的責任不僅要推進福利措施,而且要促使鄰里間和家庭內部互相監督和譴責。當這整套機構在每一地區都協調行動起來時,就能使每個人都承受無所不在的、無法抗的公眾壓力。

增強這種壓力的途徑是搞運動。運動可能看起來是自發地掀起的,但只有在黨中央下命令時才能開展。這些運動很快就使黨、政和群眾組織這一龐大的新機器開動起來,把它的打擊力量指向各個階級及其機構中的一個又一個物件。用運動來推進革命的方法能夠鼓勵幹部去攻擊某些違反公認標準的意見或不受歡迎的活動,造成很大的聲勢,並且很容易做得過分而造成“偏差”。因此,每次運動都可能引起另一次運動,來檢驗、更改或否定前一次運動。最早的一次運動即鎮反運動,是從1951 年2 月底開始,進行到年終的,它在各城市造成了一個恐怖時期。它的特點是大規模逮捕和集體處決,有時甚至在報上也登出來,例如在上海,4 月30 日處死了293 人,5 月6 日32 人,5 月31 日208 人。

法津與治安。在這一整套機構背後,還有黨內、軍內以及公安部所屬的特工人員,他們也監視地方上的警察和公安部隊。地方上的街道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及其調解人員,受上級鼓勵逐日非正式地處理個人與個人之間的衝突。地方一級的派出所還處理案件,或在必要時送交各級人民法院。這些法院也是中央行政機構的一個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