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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部分

都願意幹,又什麼都敢幹。幹對了誇他,他不言語;錯了罵他,他只傻呵呵地笑。

前幾天,陳碧芳出了事。為了她,丁國慶殺了人。

清晨,林姐手裡拿著那張告示,站在窗前,眺望遠方。沿海地區總是有霧,她看不清天,也看不見街上的建築物。大概是整整一夜沒睡的緣故,她的眼皮又紅又腫。現在在她的視野裡看到的一切,既渾濁,又模糊。

十年前的往事,一幕一幕地在她眼前閃過。西雙版納的那次爆炸,似乎還在耳邊轟鳴。丁建軍,這個在她一生中永不會忘掉的人,他的炸飛了的碎屍片,好像又重新在組合。她不敢相信,可又必須相信,丁國慶的容貌,怎麼會同他哥哥一模一樣,簡直就是一個模子裡刻出來的。儘管告示上的照片,由於燈光的角度和黑白兩色的反差太大,看起來有些怪,可這張臉上的精、氣、神和臉上的那雙逼人的眼睛,就是不認識這哥倆的人,也能一下子辨認出來。

告示上的文字介紹,就更令人不能質疑。身高一米八,下額有塊黑痣,一寸來長的寸頭,罪犯肇事鬥毆,殺人未遂,越獄畏罪潛逃。

算算年月,他應該比他哥哥小十歲。可由於丁建軍死時才二十初頭,因此這張照片上的丁國慶又顯得比他哥哥大出幾歲。她忽然閃出一個念頭,丁建軍也許沒有死,丁國慶正是丁建軍生命的延續。想到這兒,她打了個冷戰,難道世上真有不散的陰魂?不然,眼前這一切怎麼解釋。這哥倆渾然就是一體,生靈不滅應該就是個真理。

在她的腦子裡,這兩個生命是一個。救了國慶,就如同救丁建軍。要丁建軍再次回到這個世界來,就必須救了國慶。

要救出他。要盡一切努力,救出了國慶。

太陽在晨霧裡露出一絲光線,照著那些模糊不清的房子和樹木。她想不出一個好辦法。這事不要說發生在中國,就是在全世界的任何一個國度裡,一個已經判了死刑的人,想要生還,恐怕只有一條路可走,那就是劫持法場了。

她的手指不斷地敲擊著桌面,突然眼睛一亮,對,試一試。她準備給在這裡最熟悉的老朋友打個電話。她知道,很可能遭到拒絕,沒準兒還會影響今後的生意。她全然不顧,哪怕只有一線生機。

她定了定神,撥通了電話。

“喂,郝局長嗎?真對不起,這麼早就鬧醒了您。”

“噢,是大妹子呀,我當是誰呢。沒關係,我起得早。人老了,就得早點兒起來鍛鍊身體,不然,一得病就全完了。對了,昨天中午你捐錢新建的廟開光的時候,我看見你了。他們請我上主席臺,我懶得去。嗅,對啦,我正有事要找你,妹子,你啥時候有空?”郝局長是晉西人,名叫郝鳴亮,調到福建永樂縣公安局工作快二十年了,可說起話來,還是滿嘴的山西腔。

“局長”

“別局長局長的.我聽著彆扭。叫老哥。”

“是,老哥,我也有事找您商量呢。”林姐順坡往下說。

“你還住老地方嗎?”

“對。”

“我馬上就到。”郝鳴亮說完,掛上了電話。

林姐放下電話,顯得很興奮。她太瞭解此人了,他輕易不會主動找上門來。表面上看他是個大老粗,而實際上,他是個非常心細的人。他能不顧旅館人員的眼睛,光天化日之下登門拜訪,一定是有大事求助於她。那就好辦了,先聽他講,等手上有了籌碼,再提釋放了國慶的事。這麼多年了,他們之間的“交情”也不算淺了,可她心裡仍沒底。以前交換的條件大不了就是個錢,這回呢,就不那麼簡單了。他不是個沒原則的人,有時候光用錢也打動不了他。他無時無刻不在想保住他的官,在這一點上,林姐完全體諒他。他要是丟了官,手上沒了權,生意就做不下去了。長期以來,在保護他這頂烏紗帽的問題上,林姐為他也是考慮得極為周密。郝局長是永樂縣的實權派人物,掌握著縣裡的生殺大權。對這樣的實力派人物,林姐確實下了不少功夫。可這次讓他把判了死刑的案子撤回,他一定首先想到的是怕丟官。

林姐正想著,“叮噹”一聲,門鈴響了,林姐急忙開啟門。

“妹子,你長的是愈發水靈了。”都局長進了門顯得很隨便。他雖然穿的是裁剪得不很可體的西裝,但仍能感覺出,他曾是領過兵打過仗的武官。

“老哥,坐。”林姐對他十分禮貌,請他坐到沙發上,又給他點著了煙。

“一切都還好嗎?”郝局長吸了口煙,翹起二郎腿說。

“託您老哥的福。”說著,林姐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