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順手扯了一截,疊好,遞給她。她一愣,隨手接了,朝他瞟一眼,一笑,算是謝謝。
李明啟躲著小姑娘的眼光,他沒想過要真的帶她去賓館。
他事後想起來,自己的態度並非始終如一,他起身時說的那句話就有點讓人產生歧意,很容易讓人誤以為是一種邀請,他說的是“走吧”。
這樣,跟在他後面走出沙縣小吃店的小姑娘,便沒有返回小網咖,而是直接挽住了李明啟的胳膊,動作既熟稔又自然,好像他們是一對真正的情侶。李明啟想起來了,這肯定跟她以前做過的職業有關,她做吧女的那會兒,肯定沒少半挽半攙過那些真醉佯醉的酒鬼。這個想法讓李明啟有點不爽,他想把她的手甩掉,又怕顯得太假正經了,也似乎有點不捨。
可是,真的把她帶到房間裡去嗎?去幹什麼?給她看自己的記者證,再聽她講故事?那不真成吃飽了撐的了?李明啟太知道孤男寡女在一個房間裡最可能幹什麼了。現在的姑娘真是膽大,你要是把她賣了她可能都搞不清楚是怎麼回事。不過,她做過吧女,對男女之事也許早就看得稀鬆平常,剛才她說沒有套子她不做,言下之意有二:一、她不職業,不是專門的女性工作者,所以不會套子隨身帶;二、如果有套子,你只要想做她可以奉陪。李明啟想到這裡有點怯,他活了幾十年了,也算是個走南闖北的人,可他還沒嫖過娼哩。
李明啟不想自己怯,便在內心裡進行了一場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