臣接受。以
下祭酒、都諫、靈臺正,各舉玉爵,率同諸臣等鹹叩首,獻天子三爵。不舉手,內臣接受畢。
然後作樂,飲至九爵,公卿率群工謝恩。小臣先退,次第至於六卿、公、孤出。天子下座送至殿簷,看公孤降陛,
由通道將出門。公、孤遙向上再揖,天子舉手回宮。其武臣大小各員,統隨文臣班次行禮,不令執爵。
一、常朝天子平日視朝,三公、三孤總不與,唯六卿率百官朝謁。
賜坐如大會朝儀,並賜茶一次,文職至靈臺官止,武職至參將止。餘小臣皆不賜。天子不舉鍾,飲畢而退。若天子
召公、孤問道,或諮詢軍國事宜,公、孤方同入朝。其大元帥有公、孤銜者,常朝亦不與。或天子召問軍政,及邊塞事
宜,方與朝會。
其儀制悉如大會朝之禮。
一、燕見三公、三孤入殿,天子降榻相迎。公、孤扶杖三揖,天子答以半禮,南向就坐,公、孤皆兩帝北向斜坐。
外六卿等,若在偏殿,賜坐如大會朝儀;若在內殿,六卿等賜榻,亞卿等賜錦墩,祭酒等賜茵,餘皆席地賜坐。武臣官
職大小,悉照文官之制。
一、奏對凡日行政事,自六卿至靈臺正,叩首畢,皆立奏,天子有問,亦立對,均不賜坐;餘小臣皆跪奏,天子有
問,拜手而對。
若系特奏事宜,自六卿至靈臺,皆俯伏跪奏,天子命平身乃起;若小臣特奏,無面對之禮,許封章奏,從黃門上達,
伏地候旨。
三公、三孤,無常奏事情,其有特奏,但就座上起立,奏畢仍坐。外武職亦悉從文官儀制。
一、經筵天子南向坐,講官側坐。三公、三孤,左右帶斜坐,同聽。
義理有可辨者,公、孤正之。外起居注官一員,席地而坐。講畢賜茶。青宮講筵,太子北向坐,講官西向坐,紫薇
省大學士,並左右學士,皆東向坐,陪聽。意旨有不當者,辨之。外簪筆御史一員,席地坐,專糾太子失儀。凡三進茶
而畢。
一、遊宴謂遊林苑,登臺榭,泛舟之類,止紫薇學士及黃門官員陪從。其餘大小諸臣,皆不與焉。或賦詩飲酒,徵
伎聽歌,侍坐侍立,均無一定禮儀。但於日夕告退,若秉燭不散,給諫、御史共彈之。
一、稱呼天子稱公、孤日“先生”。其拜起,令內侍扶掖。不鳴贊,不蹈舞。正六卿並紫薇大學士、都憲御史、黃
門尚書及亞卿等,皆稱為“卿”。紫薇左右諸學士與黃門侍郎、僉憲御史、大司成、都給諫等,皆呼官銜。監察御史、
給事中及各衙門五品以下,悉呼名字,凡經筵官進講之時,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