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燈 巨大 直達底部
親,雙擊螢幕即可自動滾動
第116部分

?”

“哼!真是笨手笨腳的女招待呢好像是她把咖啡打翻了弄上的。”GOD檢察官說。

“咖、咖啡?不對不對,不是那樣”我說。

“對,問題的關鍵不是什麼咖啡的汙跡。而是在這個圍裙上的另一個東西。”GOD檢察官說。

“另一個?那、那是”法官問。

“當然是口袋了。”GOD檢察官冷笑著說。

“口、口袋?”我問。

“案件發生後,在身體檢查的時候從口袋裡逃出來的,用於殺人的劇毒氰酸鉀!”GOD檢察官拿出了一個小瓶子。

“裝、裝毒藥的瓶子?從被告人的圍裙口袋裡發現的?”我吃驚的問。

“上面只有被告人的指紋。”張警官沮喪的說。

“你說什麼?”我驚訝的大叫起來。

全場譁然!

“肅靜!肅靜!肅靜!總之,先做為證據受理吧!”法官說。圍裙和毒藥瓶被當作證物提交給了法庭。“不過我從剛才起就覺得很不可思議了。為什麼關於這件圍裙上的血痕,檢控方沒有做任何說明呢?”法官問。

“血痕?你究竟在說什麼?”GOD檢察官喝了口咖啡問。

“不是嗎?鮮紅的血,這樣粘在那裡”法官指著圍裙上的血痕問。

“不不可能,我從沒聽人說過血痕的事情!”GOD檢察官說。

“沒聽說過?也太那個什麼了吧,這個已看不就明白了嗎?”我心想。

“怎麼回事?警官!難道說,這件圍裙上還沾有血嗎?”GOD檢察官重重的把咖啡杯砸在桌子上,憤怒的問。

“不不是,那個那個是恩番茄醬!”張警官說。

“番茄醬?”我問。

“好像是那天被告人在送早餐的時候沾上的。”張警官說。

“有那種事就早說出來嗎!”法官說。

“要是再有下次的話,就讓你喝17杯番茄醬!”GOD檢察官說。

“恩我下次會注意的。”張警官忙說。

“果然,上次的有罪判決沒有錯呢。”法官說。

“”我盯著法官沒有說話。

“決定性的證據動機,還有犯罪的機會,全部都被證明了。”法官說。

“好像,陳成堂!果然你還是假冒的!”GOD檢察官冷笑著對我說。

“該、該死”我心裡暗罵。

“那麼,證人,請繼續作證吧!關於事件發生之後的調查。”法官說。

“是一個可怕的大叔在2點25分報的警。當時可憐的林美珍因為受到驚嚇已經昏倒了。被害者沒有帶身份證之類的東西。幸虧因為立刻知道了他的身份,調查才得以順利進行下去了。林美珍在身體檢查的時候,被發現藏有彩票和毒藥瓶。除此之外,現場就再也沒有其他遺漏的東西了。”張警官說。

“確認死者身份,逮捕嫌疑犯這麼看程式上也沒有什麼問題啊。”法官聽完之後說。

“這是讓我們知道真和假區別的最後機會了。”GOD檢察官望著我說。

“”我沒說話。

“也許是最後的詢問了,好好享受吧,律師先生!”GOD檢察官冷笑著對我說。

“那麼辯護律師請開始詢問吧!”法官對我說。

“是!證人!報案的大叔是誰?”我問。

“怎麼說呢?好像是發生案件的餐廳的常客。”張警官說。

“果然是那個叫吳蘭的大叔”我心想。

“接到報案後,我們就急忙向那裡趕去。結果被那大叔訓斥了一頓,說我們‘真慢!’,還被扔了一身的豆子。”張警官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