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邊的王都樓,簡直卑鄙無恥至極!為了讓小心心失足與醜聞之中,什麼都做的出來。為了這,他讓自己的經紀人去纏著小心心!這當口,只有大嬸兒挺身而出了!啊,這些話,可是極密的。現在還沒有公開過。”大嬸兒說。
“被告讓經紀人?真是個不清不楚的傳聞呢。”法官說。
“什麼啊?偉人不是也說過嗎?所謂真相,就是不清不楚的。”大嬸兒說。
“我怎麼沒聽過這句話?”我心想。
“御劍檢察官,華無絮小姐?”法官問。
“大致調查過證明這報道可靠的證據,並不存在。”御劍說。
“恩可是,假如確有其事的話這就成了被告對被害者心懷不軌的證據。”法官說。
“就是說,有必要推翻這傳聞。”我心想。
“那麼,成堂,請詢問!”法官說。
“小心點,大嬸兒正處於極度興奮狀態中。”千尋老師提醒我。
“沒錯!那王都樓簡直就是個王八蛋!”大嬸兒罵道。
“要對抗大嬸兒我也得興奮起來,還以顏色才成!”我心想。““誰都不知道的極密情報證人為什麼會知道這個?””我微笑著問。
“你你你、你那種憐憫人的眼神是什麼意思?”大嬸兒問我。
“證人!你是用這個得到情報的!從那個自稱記者的夏梅那”我大聲說。
“啊?你是說那個任性胡來的小女人嗎?”法官問。
“對,她的筆記本在案發當晚消失不見了。”我說。
“不見了?”法官問。
“那本筆記上,記錄著她的妄不,是想象。關於被害者和華無絮的關係。”我說。
“什什麼?妄想?”大嬸兒吃驚的說。
“不不,是想象。”我忙糾正,我可不想被判誹謗。
“那那!原來這紙條什麼意義都沒有啊!”大嬸兒很生氣的拿出一張紙。
“啊!那筆記!”我忙喊。
“啊!啊啊啊這、這個嘛我弄錯了!這個是大嬸兒的極密購物筆記啦!”大嬸兒忙收起那張紙。
“那麼,你果真拿著夏梅的便條嗎?”法官問。
“大嬸兒是小心心的大FANS!那個不知廉恥的米粉頭小女人這是王都樓的陰謀!別高興得上竄下跳的。我只是想檢查一下寫了些什麼而已。”大嬸兒說。
“”全場壓雀無聲,都注視著這個大嬸兒。臉上寫滿了不相信。
“相信我小御!”大嬸兒做小女人狀。
“嗚!”御劍忍著沒吐出來。
“這只是人家小女孩的小小惡作劇而已嘛!拿人家的東西,只有這張紙條而已罷了!”大嬸兒說。
“請、請你不要模仿小女生講話!”御劍抗議道。
“好了,只是一張紙條,何必這麼小題大做?”法官問。
“看來大嬸兒很後悔自己的所作所為是不是饒了她算了?不行,在這裡不能心軟一定要給予她決定性的打擊!”我心想。“證人!你剛才說偷人家的東西只有這張紙條是吧?”我問。
“什什什、什麼叫偷?你有沒有聽人家說話?我只是幫她拿去扔掉而已!”大嬸兒說。
“大嬸兒!你在撒謊!”我說。
“你你、你又這樣,來敗壞大嬸兒的社會信譽”大嬸兒說。
“證人!你偷走的,應該不光是紙條!這紙條本來應該是在相機的盒子裡的!”我說。
“相機?”法官問。
“昨天,夏梅曾經大鬧過一場。之後定價16萬的照相機就不見了。”我說。
“難、難道說難道說,證人!”法官問。
“幹嗎?”大嬸兒問。
“既然紙條在你手裡,那麼,相機當然也在你手裡。”我說。
“哼既然被看穿了,那麼你在找的相機是這個嗎?”大嬸兒突然拿出了那架名貴相機。
“啊!”我沒想到她會帶在身邊。
“什麼啊!就算是上天給了我這副美麗的容貌,大嬸兒一樣也是人!同樣也要吃喝拉撒睡,同樣會對別人的東西眼饞!”大嬸兒說。
“不不、話不能這麼說。你偷竊”法官說。
“大嬸兒看了那女人的名片,名片上不是寫著狗仔隊攝影師的嗎?因為不這麼做,就不知道她究竟拍了些什麼!做為職業警衛,我沒收相機極密的。”大嬸兒根本沒給法官說話的機會。
全場譁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