緊緊抱在一起,彈洞、銳器砍殺的痕跡望著這慘烈的景象,在場的人們都哭出了聲。國防部軍事法庭庭長石美瑜也哭了。
1945年11月6日,作為處理戰犯的最高權力機構,國民黨政府成立了以秦德純為主任委員的戰爭罪犯處理委員會。12月中旬以後,分別在南京、北平、漢口、廣州、瀋陽、徐州、濟南、太原、臺北等十處成立了審判戰爭罪犯軍事法庭,分別審理各地區的戰犯。1946年2月,國防部直屬的南京審判戰爭罪犯軍事法庭成立,由在民國21年司法考試中名列榜首的福州才子石美瑜任庭長,審判官有葉在增、宋書同等人,檢察官有陳光虞等人。
經過緊張而倉促的準備工作,1946年10月19日開始偵訊谷壽夫。
谷壽夫於1946年2月2日應中國政府請求在東京被捕,關押在巢鴨監獄;8月1日盟軍總部用專機將他押解到上海,關押於上海戰犯拘留所。戰犯處理委員會認為:谷壽夫是侵華最力之重要戰犯,且尤為南京大屠殺之要犯,為便利偵訊起見,決議“移本部軍事法庭審判”,10月由上海押解南京,關進國防部小營戰犯拘留所。
谷壽夫的模樣,如同後來的電影描繪日本舊軍人最常見的那種:一撮生硬的仁丹胡,堆著驕橫肉疙瘩的嘴臉,身材矮粗結實。即使此時脫去了軍裝,穿一件呢子大衣,還硬充斯文地頂著灰色禮帽,照樣遮不住一副嘴裡叼著刀斧、皮圍裙上沾滿了血腥的屠夫相。在訊問中,當問及他的侵華路線時,他對答如流,但否認在南京犯下過大屠殺的罪行,說在南京的街上連死人也沒有看見過。
他寫了一份《陳述書》為自己狡辯:“南京大屠殺的重點在城內中央部以北,下關揚子江沿岸,以及紫金山方向與我第六師團無關。”“我師團於入城後未幾,即行調轉,故沒有任何關係。”
他的臉上寫著十二分的誠懇,也寫著十二分的潑賴。
“七·七”事變爆發後,他率部從日本熊本縣出發,入侵中國華北。他的部下大都來自九州島的熊本和大分兩縣,素以驃悍殘暴聞名。侵佔保定和石家莊後,他又乘船南下,在淞滬戰役中率先於杭州灣登陸,旋經松江、崑山、太湖,一路飄進,從中華門首先攻破南京城。
一位西方軍事評論員以傳說中魔法無邊的惡神來描述他,說他“以亞述魔王般的瘋狂暴怒,在大霧中向四面八方飛馳衝擊。”
獸軍一路燒、殺、奸、掠,沿途三百里到處是焦糊的殘賅,劈成兩半的幼童,砍掉四肢的漢子,割去乳房的婦女,奸死後陰部裡插進竹竿的婦女一位英國記者記錄下了松江鎮遭劫後的慘狀:“幾乎見不到一座沒被焚燬的建築物,仍在悶燒的房屋廢墟和渺無人跡的街道呈現出一幅令人恐怖的景象。唯一活著的就是那些靠吃死屍而變得臃腫肥胖的野狗。在一個偌大的曾經稠密居住著約十萬人口的松江鎮,我只見到五個中國老人,他們老淚縱橫,躲藏在法國教會的院子裡。”
進了南京城,谷壽夫當即宣佈解除軍紀三天。於是血雨噴灑,火光沖天,女人慘遭雙重的虐殺。
第二次偵審,第三次偵審,人證、物證事實!事實!事實!一束束白熾的光匯聚在一起,照亮了已沉入過去之暗霧的一切。
石美瑜、葉在增、陳光虞等帶人到花神廟、中山碼頭、草鞋峽、燕子磯、斬龍橋、東嶽廟等日軍大屠殺場地收集證據,在雨花臺周圍挖掘出六處萬人坑。
法庭在南京12個區公所遍貼布告,號召各界民眾揭發谷壽夫的罪行。慘痛的記憶點燃了,刻骨入髓的仇恨點燃了!人們湧向區公所。這一天飄起了大雪,大團的雪花像漫天的紙錢。從早到晚,中華門外雨花路第11區公所更是擠滿了人,擠滿了滾燙的眼淚。這眼淚一半是祭死去的親人,一半是咒殺人魔王的下場。他們留下證言,發了誓,按指印,畫十字。
審判官:宋書同書記官:丁象庵
民國36年1月28日上午
命引陳同氏入庭
問姓名年齡籍貫住址
答:陳周氏,女,61歲,泰州人,住雨花臺55號。
問:南京淪陷時你家有人被害麼?
答:我丈夫陳德銀在(民國)26年冬月12日在鄧府山地洞
內因為日本人要強姦我丈夫的小老婆,我丈夫哀求他,連一個
孩子共三個人都被刺死了。
問:你丈夫的小老婆叫什麼名字,多大歲數?
答:陳謝氏,那時27歲。
問:強姦的時候你看見的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