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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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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女丁小姑娘被13個獸兵輪姦,在淒厲的呼喊聲中被割去小腹致死。

姚家隆的妻子在斬龍橋被姦殺,她八歲的幼兒和三歲的幼女在一旁號泣,被獸兵用槍尖挑著肛門扔進燃燒的大火。

年近古稀的老婦謝善真在東嶽廟被奸後,獸兵用刀刺殺,還用竹杆插穿她的陰部取樂。

民婦陶湯氏遭輪姦後,又被剖腹斷肢,逐塊投入火中焚燒。

她們在控訴!

雨花臺2萬多受難者的冤魂在控訴!

中山碼頭2萬5幹受難者的冤魂在控訴!

魚雷營9千受難者的冤魂在控訴!

燕子磯5萬多受難者的冤魂在控訴!

光華門,漢中門,紫金山,安全區

34萬亡魂匯聚成黑色的大火,熊熊燃燒。

朝香宮們被歷史永遠地釘在了被告席上。然而,他們卻逃脫了東京國際軍事法庭的審判。這除了日本政客與美軍頭領在東京進行的骯髒交易外,起碼還有兩個因素,一是日軍在內部封口,一是日本對國民黨政府的影響。

1939年2月,日軍軍部下發了一個《限制自支返日言論》的密令,舉凡“作戰軍隊,經偵察後,無一不犯殺人、強盜或強姦罪”,“強姦後,或者給予金錢遣去,或者於事後殺之以滅口”’“我等有時將中國戰俘排列成行,然後用機槍掃射之,以測驗軍火之效力”等等,對於這些,歸國士兵都嚴禁談論。

在日本司法省密檔中有一份叫作《散佈謠言事件一覽》的檔案,為1938年度思想特別研究員西谷徹檢察官所寫,記載了因違反密令而受處罰的事例。比如,一個尉官說:“我們在南京時,有五、六個中國女學生替我們做飯,燒完飯要離開時,我們把她們全殺了。有個走投無路的八歲男孩在哭泣,我的部下把他抱起來,因為小孩反抗,其他士兵就把他刺死”這個尉官被判監禁三個月;一個老兵說:“在戰地,日本士兵三四個人一組到中國老百姓家搶豬搶雞,或強姦女人,把俘虜五六個人排成一列,用刺刀刺殺”,他因而被判監禁四個月;另有一個士兵說:“日軍真亂來,最近從大陸回來計程車兵說,日本士兵由於沒嘗過殺人的滋味,想殺殺看,就大殺被俘中國士兵和農民”,他被判監禁八個月。

皇親自然在最嚴密的保護層中。

其二,日本投降後,以當時日本政府及軍部意志混亂、怕軍隊對天皇詔書生疑為由,朝香宮於8月17日親抵他曾經的嗜血之地,與中國派遣軍司令官岡村寧次密談,從後來戰犯庇護自己罪行的手段和事實來看,他不會不為自己的罪惡進行清掃。岡村寧次與包括蔣介石在內的國民黨諸多高官關係甚密,後來連他本人這個侵華一號戰犯也得已逃脫審判。而對朝香宮這樣一個罪惡昭彰的大戰犯,國民政府在給國際軍事法庭的戰犯名單上從未提起。死難者的血債被埋得更深,死難者再一次受難。

朝香宮終未被送上法庭。另外的幾名屠城主犯,日軍第十軍軍長柳川平昭1944年病死;會攻南京的第十六師團長中島於1945年10月死亡,他們真的死了嗎?第十八師團長牛島與第一一四師長末松下落不明,他們是戰死了?是自殺了?還是藏匿起來了?成了歷史之謎。

他們中的兩個,第十軍參謀長田邊盛武被印尼爪哇軍事法庭處決;第六師團長谷壽夫在巢鴨監獄被關押半年後,被作為乙級戰犯,於1946年8月引渡到中國受審。在中國政府提出要求之時,美國有關人員同中國法官還有一段莫名其妙的交涉。盟軍總部法務處處長卡本德忽然跑到東京帝國飯店的中國法官住處,問梅汝璈對此事有什麼個人意見。他似乎很嚴謹,對梅汝璈說:“我擔心中國法庭能否給谷壽夫一個‘公正審判’,至少做出一個‘公正審判’的樣子”。

“你放心,”梅汝璈明白了卡本德的來意,直感到受難國人的血浪在胸口激濺,他義正辭嚴地對卡本德說:“根據一般國際法原則和遠東委員會處理日本戰犯的決議,對於乙、丙級戰犯,如直接受害國引渡,盟軍總部是不能拒絕的。”

亞述魔王留下指甲(1)

亞述魔王留下指甲南京1946——1947

一月份的南京,天空晦暗,郊外雨花臺荒丘凹裡的野草在嗖嗖的陰風中抖瑟。滲透著鮮血的凍土被鐵鍬和鎬頭一下一下刨開,漸漸露出了森森白骨。這些屍骨有的反綁雙手,有的一劈兩半,有的身首異處,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