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明朝官僚體制相互掣肘,彼此矛盾;後金軍政一元化,大汗直接掌控。
第六,論將領:崇禎帝殘殺忠臣良將,天聰汗珍惜愛將勇士。
第七,論謀略:崇禎帝之愚——變友為敵,天聰汗之聰——化敵為友。
第八,論朝廷:崇禎朝黨爭激烈,自我消耗,缺乏整體行動;天聰朝沒有黨爭,決策迅速,執行果斷。
最後,產生兩種截然相反的結果——明亡清興。
袁崇煥就是在這樣大背景下,走上督師薊遼戰場的。
第二十八講
寧遠兵變
袁崇煥重新得到朝廷信任,被任命為兵部尚書兼總督薊、遼、登、萊、天津等處軍務,此時他正當45歲盛年,可以說是走上了命運的一個高峰。平臺奏對後,袁崇煥帶著“五年復遼”的夢想,乘騎出關,豪情滿懷,賦《再出關》詩云:
重整舊戎衣,行途賦采薇。
山河今尚是,城郭已全非。
馬自趨風去,戈應指日揮。
臣心期報國,誓唱凱歌歸。
從這首詩可以看出袁督師充滿信心、情緒樂觀。然而,和一年以前袁崇煥離開寧遠時相比,遼東局勢更加嚴重,他一到山海關,便被迎頭澆上一盆冷水——寧遠發生兵變。一、官逼兵反
寧遠對於袁崇煥而言具有非同一般的意義,他在這裡先後取得過寧遠大捷和寧錦大捷,可以說,寧遠是袁崇煥崛起的地方。這裡的軍隊本來是訓練有素,紀律嚴明,具有很強戰鬥力的,為什麼竟然會發生兵變?寧遠兵變是各方面矛盾逐漸積聚的結果,所以事情還要從頭講起。
在袁崇煥離開寧遠的一年多時間裡,遼東防務由王之臣負責。王之臣屬閹黨,他的經歷前面曾經介紹過,他是明萬曆二十三年(1595年)三甲第一百一十一名進士,陝西潼關人。袁崇煥做遼東巡撫時,王之臣是遼東經略,二人因事不合,鬧到朝廷。朝廷遂讓袁崇煥負責關外,王之臣負責關內,不久又把王之臣調任兵部尚書,而以袁崇煥盡掌關內外事務。王之臣任兵部尚書時為天啟七年(1627年)正月,正是魏忠賢閹黨猖獗之時。同年七月初二日,袁崇煥被批准回籍養病。初三日,兵部尚書王之臣便任薊遼督師兼遼東巡撫,再次執掌遼東軍政事務。不久,遼東巡撫改由畢自肅擔任。崇禎元年即天聰二年(1628年)三月十一日,因為朝廷要重新起用袁崇煥,遂命王之臣回籍待用。四月初三日,袁崇煥以兵部尚書兼督師薊遼,移駐山海關。
崇禎年造“神機營四營三司頭隊二號”鐵炮
第二十八講寧遠兵變|這個期間,遼東局勢日趨惡化,各種矛盾日趨尖銳,最終導致爆發兵變。兵變的具體原因可以從六個方面進行考察:
第一,朝廷:天啟帝病死,崇禎帝繼位。崇禎帝為天啟帝辦完喪事後,緊接著又進行一系列人事安排上的變動:懲治閹黨,重組內閣,六部換人,一時無暇顧及邊事,遼東防務因此逐漸懈弛。
第二,督臣:王之臣督師薊遼半年多,沒有大的建樹,基本上在維持。因為朝廷懲治閹黨,人事變動很大,他也不安其位,更無心整飭遼東防務。
第三,巡撫:巡撫畢自肅,是萬曆四十四年(1616年)進士,山東淄川(今山東淄博市)人。這個人為官勤懇、廉潔,工作非常認真,曾經在寧遠之戰和寧錦之戰中立有戰功。在他任遼東巡撫這段時間裡,朝廷因為財政拮据,對遼東軍餉拖延不發。他向朝廷屢次催餉,沒有結果,他自己手上也沒有銀子,乾著急沒辦法。
第四,軍紀:軍隊紀律,極度混亂。舉一個例子。天啟七年(1627年)十月初七日,寧遠前屯大火,燒燬民居6300餘間,燒死平民249人,火藥器械,蕩然一空。
第五,兵餉:遼軍兵餉短缺。先是,天啟後期,魏閹當權。“忠賢亂政,邊餉多缺”(《明史?畢自嚴傳》)。如崇禎元年(1628年),戶部尚書畢自嚴奏稱:歲入銀326萬兩,實際收入不滿200萬兩,邊餉銀327萬兩,入不敷出,赤字太大。再加上軍官剋扣,不發餉銀,普通軍兵,生計困難。拖欠守軍四個月糧餉不發。
第六,官員:本來下級軍官和士兵生計已經非常困難,如果中高階軍官能同他們同甘共苦,大家也能互相扶持著度過難關,不至發生兵變。而事實卻是,一些官員的貪汙腐敗毫不收斂,結果是雪上加霜。比如遼東推官蘇涵淳、通判張世榮,一酷一貪,使得官兵激憤,蓄勢待發。
以上矛盾,錯綜複雜,多因一果,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