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則”。這種行為遊走在合法與非法邊緣,很容易成為黨爭的導火索。不同的派系和個人都可以根據自己的需要來詮釋這個潛規則。他們既可以宣稱行卷、通榜是慣例,堂而皇之地培植自己的勢力,也可以將行卷、通榜斥為牟私,打擊自己的政敵。
這還只是科舉制度與黨爭的第一重關係。還必須注意到,即使是那些出於草莽、進於青紫的寒門士子也很快地在科舉制度上發展出一種“座主(考官)——門生”的關係模式。簡單地說,就是座主提攜門生,門生翼衛座主,同年登科的舉子則結黨謀權——他們參照士族中的父子兄弟倫理,形成一套雖未見諸於文字,卻同樣具有權威的倫理法則。這種後天編織起來的關係網路彌補了個人先天背景的不足,使自己獲得了準士族式的政治根基。明朝人沈德符就說過:“座主、門生之誼,自唐而重。”
相傳,宰相崔群有一日偷得片刻清閒,與夫人閒談家事。丈夫與皇甫鎛的矛盾,崔夫人也略有耳聞。借這個難得的機會,她試著勸相公趁身居高位、俸祿豐厚的時候,及時為子孫置些田產。崔群不動聲色地說:我已置下了三十處膏腴的莊田了。
聽了這話,崔夫人一臉困惑。求田問舍這樣的事情,自己身為主婦,怎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