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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部分

侵略過程中逐漸將矛頭轉向了南方,開始逐步與中國土耳其斯坦地區、基輔、布哈拉(Bokhara)及撒馬爾罕( Samarkand )發展邊貿。1851 年,中俄兩國在庫爾加簽訂條約以加強“買賣城”的貿易管理。俄國商團的路線、人華季節及下榻處等方面都受到中方的嚴格規定,但同時也受到本國駐庫爾加地區領事的保護。這是一個平等互惠的條約,因為中俄兩大帝國都是這一地區的征服者,他們在此都需要對抗當地的好戰部落以維護本國利益。

受到英國侵華勝利的鼓舞,俄國也再次侵入阿穆爾河流域,其將領即是曾於1847 年擔任東西伯利亞總仔的穆拉維約夫(Nikolai Muraviev )。他於1854 年向阿穆爾河派去艦隊並於次年在該河北岸設定哨所,一直延伸到與烏蘇里江交匯的哈巴羅夫斯克(khabaIDvsk )。俄軍很快就牢牢控制了這一地區。1858 年5 月16 日,在《 中俄天津條約》 簽訂之前,穆拉維約夫已與清政府簽訂了《 中俄援揮條約》 ,中方將阿穆爾河以北的土地割讓給了俄國,並且把烏蘇里江以東的原中國領土劃為中俄共管區。穆拉維約夫佔領這一人煙稀少地區的討一劃終於得到了本國政府的勉強同意。

《 中俄天津條約》 使俄國同樣獲得了西方列強在華的種種權益,但滿洲以東地區的歸屬問題仍未得到解決。直到1860 年,伊格那提也夫將軍(Nikolailgnatiev ) 與清政府簽訂《 中俄北京條約》 之後,又進一步擴大了俄國在東亞的勝果(而清廷則於1859 年否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