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警察教育了之後,有一段時間表現也很好,小文身上的傷漸漸好一些了,也不餓肚子了。
可連一個月的時間都沒有,他老毛病又犯了。
小文身上又有了新傷,又被關在門外邊,又肚子餓的咕咕叫。
我氣不過,又報了警。
警察倒是也很同情小文,又把小文的父母弄到警察局去了。
從第一次到現在,一年多的時間,我報了六次警。
我和管我們那片的警察都熟了,他們也很無奈。
他們說,孩子只是輕微的皮肉傷,他們沒辦法拘留孩子的父母。
而且,他們要是把孩子的父母拘留了,孩子就沒人照顧了,甚至,他們會因此對孩子產生怨氣,打孩子打的更狠。
他們只能動之以情,曉之以理,對孩子的父母批評教育。
可是,批評教育根本沒用,小文的父母之會收斂一段時間,很快又會故技重施。
我很同情小文,可我沒辦法。
說真的,小文有這對父母,還不如沒有。
如果小文沒有父母,我可以幫小文找一戶好人家收養小文,甚至,我可以勸說我的父母收養小文。
可是,小文有親生父母、有合法監護人,只要他的父母不同意,沒人能從他們身邊帶走小文。
我很同情小文,可我沒辦法,我只能力所能及的幫他,看到他餓肚子的時候給他一些吃的,看到他受傷了,給他上藥。
其他的,我有心無力。
我很無奈,我只能看這孩子,心裡想著,等這孩子長大了,有反抗能力了,我就教給他反抗。
等到那時,他就不會再捱打了。
可今天早上,我看到這孩子餓著肚子在樓道里睡了一夜,我實在忍不住了。
以前,那夫妻倆雖然也會把孩子關在門外,但至少深夜回來,會讓孩子回房間睡覺。
可昨晚,他們竟然一夜沒回來。
而我,昨晚有實驗,通宵沒回家,這孩子就在樓道里餓著肚子,睡了一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