策。他們認為,只有同時在南越採取行動使越共和北越人相信他們贏不了,轟炸才會產生效果。要做到這一點,必須增加美軍地面部隊以支援日趨衰敗的南越軍隊。
約翰·A·麥科恩不同意這種觀點。他認為我們能夠透過轟炸帶來變化。我認為我們不能,因為我們不能搞種族大屠殺,他和其他任何人都未這麼提過。
當麥喬治·邦迪就總統四月一日的決定起草發給政府各有關部門的指令時,總統指示他寫上如下內容:“應採取一切預防措施避免過早公開此事。採取行動時應盡最大可能避免給人們造成政策發生了突然變化的印象總統希望讓公眾認為這些調動和變化是漸進的,完全符合現行政策的。”
在以後幾天的國會上,迪安·臘克斯、喬治·鮑爾、馬克斯威爾·泰勒和我都發了言。我們向議員們保證,林登·B·約翰遜總統——用喬治·鮑爾的話來說——“非常願意與國會就此類行動進行最密切的協商”。但是,這樣的宣告只能增大政府的信用差距。
在美國的軍事行動加強之際,我們仍在考慮政治解決越南戰爭。三月六日,麥喬治 ·邦迪向總統報告了前一天晚上與迪安·臘斯克和我討論的情況: 三人中有兩人(指他自己和我)認為,越南形勢突然好轉的可能性依然不大我們仍在考慮一個實際問題,即我們應該把“談判”之門開啟多大。這是迪安·臘斯克和鮑勃非常關心的問題。出於不同的理由,他們兩人都認為,透過適當的國際渠道表示我們願意談判越南問題(按我們自己的條件)是很重要的但是鮑勃走得更遠一些。他認為我們應該想辦法召開國際會議進行真正的談判(我覺得他的意思是,如果形勢像他預料的那樣嚴重惡化,我們就需要一張談判桌)。
麥喬治·邦迪準確地表述了我的想法。當時我認為我們應該盡一切努力進行談判以結束衝突。三年後我離開五角大樓時仍持此立場。
四月初,有兩個方面提出了談判的建議。聯合國秘書長吳丹建議在北越和南越交界地區停火三個月,十七個不結盟國家呼籲“無條件進行談判”。林登·B·約翰遜總統未理會前者,但在四月七日約翰·霍普金斯大學的一次重要演說中對後者作出了反應。
他在這次演說中宣告,他準備進行無條件談判。但他同時強調,“我們不會被打敗。我們不會厭倦。我們既不會公開撤退,也不會以毫無意義的協議為藉口而撤退我們必須做好應付長期衝突的準備”。為了誘使越共和北越進行和談,他制定了一次提供十億美元開發東南亞的計劃,他說,這一點“透過合作和積極努力是完全可以做到的”。
河內很快對演說進行了譴責,並提出“四項”和平條件,它們成為北越在整個衝突過程中的和談河內建議我們承認越南人民的基本權利,包括在沒有外國軍隊的情況下的生存權利;越南的兩個“地區”在重新統一之前不與任何外國結成軍事同盟;重新統一問題由兩個地區的越南人民自行解決。這幾條我們都能接受。但最後一條成為爭議焦點,其內容是,“南越的內部事務必須由南越人民按照南越民族解放陣線的方案予以解決”。接受這一條就意味著接受共產黨對南越的控制。
與此同時,參謀長聯席會議、美軍太平洋總司令、威廉·威斯特摩蘭和我繼續每天分析各種情況,因為我們——特別是作為國防部長的我——迫切需要制定一項軍事戰略及推行這項戰略的長期派軍計劃。
四月六日,中央情報局向林登·B·約翰遜總統報告,河內已派兩個營的北越軍隊進入中部高原,另外一批軍隊到了峴港附近。對此,參謀長們要求再調兩個旅(約八千人)到南越。威廉·威斯特摩蘭贊成他們的建議,但馬克斯威爾·泰勒不贊成。馬克斯威爾·泰勒得知此事後,怒氣衝衝地致電華盛頓說,“與我最近在華盛頓時看到的情況相比,這個建議顯示他們現在更加願意介入地面戰爭”。
隨著形勢的惡化,總統認為必須採取更多行動,他傾向於批准參謀長們的建議。然而,由於馬克斯威爾·泰勒表示擔憂,總統叫我前往火奴魯魯會見馬克斯威爾·泰勒和其他高階官員,討論調動軍隊的建議。
一九六五年四月二十日,我們會了面。我們圍坐在太平洋司令部一排時鐘下的一張大會議桌邊,開始討論轟炸北越的計劃。幾天之前,馬克斯威爾·泰勒在致迪安·臘斯克的電報中表示過他的看法:“任何規模的轟炸都不會迫使河內取消其行動如果在南越鎮壓越共的行動沒有實際進展的話。必須得讓河內相信越共在這兒贏不了。”
他直接了當地指出,單純轟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