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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部分

滋病 毒感染者369人! 香港掃黃禁娼,屢禁不止。在這些可怕的事實面前,港府及警方,該 拿出什麼新舉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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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 馬會博彩駿馬奔騰人瘋狂 香港馬會每季鳴鑼開賽,馬場內外人山人海,人們喧聲震天,如癲如 狂。有人賭馬,亦有人毒馬,更有人造馬。為何要毒馬?又如何造馬?馬 案撲朔迷離,令人髮指!寒士白丁,一旦中彩,即成暴富。那麼,真正的 賭馬大贏家是誰?一馬迷作對聯“以賭謀善善非善,設局迷人人非人。”誰 解此中意? 菲律賓女傭 每逢節假日,香港中環皇后像廣場、遮打公園、愛丁堡廣場、卜公碼頭一帶,聚 集著數萬面板微黑、衣著簡樸、個子偏矮的中青年婦女,她們就是菲律賓女傭,或稱 賓妹。賓妹來這裡互訴思鄉之情,交流資訊,有的還兼做小販。 香港從70年代起輸入外籍女傭。原因是香港婦女職業化,出家工作,而本地勞務 費偏高,不易請到女傭,故先後從11個國家輸入女傭。1980年總數為1萬人,1992年 增至8。5萬人,其中賓妹7。6萬人,1995年,賓妹已達12萬人。賓妹走俏,是因為她們 受教育程度較高。據香港人民入境事務處統計,1991年,6萬賓妹中,33%中學畢業, 55%受過大學教育,她們一般都能講流利的英語。泰國、印尼、馬來西亞等國的教育 發達程度不亞於菲律賓,這些國家經濟較發達,文化程度高的女性工作好找,工薪較 高,故來港做女傭者,多是文化程度較低者,故不似賓妹更受僱主歡迎。 香港女傭月薪,1990年後的最低標準為3000港元 (現在通常能拿到4000港元), 並受法律保護,僱傭契約列明最低月薪及應享福利:一週一日假,一年11天公假,服 務滿12個月後,享有7天帶薪年假,僱主包食宿,提供醫療費、僱員回國休假旅差費, 並且,僱員若無嚴重過失,僱主不得隨意解僱。法律規定,外籍女傭不得從事違例工 作 (兼職或跳槽從事其他職業),若發現,僱主和僱員都可被檢控。 香港有些僱主家住房較緊,故另出津貼讓女傭外出租住,她門往往多個人合租一 單元。愉景灣住宅區的捻樹灣村佳了大量的賓妹,故有人叫它賓妹村。 近年來有關賓妹的投訴逐年增多。原因是多方面的:僱主脾氣暴躁,態度惡劣; 僱員英語差、身體差、品行差;賓妹進入花花世界,與在家鄉的丈夫感情疏遠。投訴 案,1981年59宗,1984年821宗,1990年突破3000宗。絕大部分賓妹安分守己,勤勤 懇懇。她們節假日做點小買賣,情有可諒。只有少數以各種渠道去打工。還有極少數 白天做女傭。晚上去做街頭暗娼。 本書第九章,曾談到香港馬會的早期歷史。香港賽馬會成立於1884年, 二戰後獲英皇恩准,故馬會的全稱是英皇御準皇家賽馬會。 早期馬會重要的事件是:1890年,馬會設立博彩彩池;1918年火燒馬 棚慘案,罹難肯600人:1927年首次接納華人會員;1931年,馬會設立專職 辦房經營管理。 戰前,賽馬被視為西人和上等華人的高尚娛樂,賽馬並未為馬會贏多 少錢。馬會為非盈利組織,但也虧損不起。常年性赤字,一直是困擾歷屆 馬會的痼疾。戰後,馬會才交上好運,成為香港盈利最大的非盈利機構。 賽馬瘋狂 日治時期,日本人為了維護市景的繁榮,“恩准”賽馬。日本人對賽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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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外行,而英人不是離港,就是被囚。賽馬起骨幹作用的是昔日華人會員 和騎師,1942年,香港賽馬首先採用中文。到戰後,英人重執馬會大權, 中文作為馬會用語已成既定事實,故戰後賽馬中英文並用,馬名騎師名皆 有中文譯名。 這一舉措,為賽馬普及到華人大眾中起了決定作用。華人看賽馬、賭 馬、聽賽馬現場直播,不再丈二和尚摸不著頭腦,興趣日隆。 馬文化應運而生,傳媒愈來愈關注賽馬,到現在,專門性的“馬報”、 “馬刊”有30多份,其他綜合性報紙大都闢有“馬經”專版。主持人是馬 評家,他們撰文預測賽馬、報道賽馬、總結賽馬。此外,還有形形色色的 馬經專著充斥於書店報攤。賽馬電視轉播權力亞視購得,逢賽必播,眾多 馬迷無須購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