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保安的屁股狠踢了幾腳。對方自然沒想到我會在此關鍵時刻出手,而且出手又快又猛,一下子將他們幾個全推翻在地。我毫不理會張社長氣急敗壞的神情,一邊對幾個行兇者怒目而視,一邊護著劉靚夫婦和小閔趕緊往外撤。
這一鬧,在那個省級科研大樓里弄得影響很壞。我們將那個社長的惡行向上級主管部門作了反映。後來,劉靚和小閔的錢雖然都被扣除了部分,但畢竟都要到了手。我們仨辭職後,張豔和幾位同事也憤而離去。據說一下子弄得那家小報差點兒癱瘓。
剛做了一個多月的記者,我又失業了。房租一交,我身上又幾乎是分文不剩了。獲知我的窘境後,劉靚夫婦當即邀請我前往他家住,並說他們雖然是一居室,但可以在廳裡為我擺張小床。他感激地拉著我的手說:“你在關鍵時候幫了我,我也沒什麼感謝你,以後我們就是朋友。我經濟狀況比你好些,今後有我吃的就有你吃的,有我們住的就有你住的”就這樣,我隨同劉靚夫婦從中大附近搬到了石碑村,暫時和他們住在了一塊兒。
石碑村位於廣州天河區的東南邊。由於那幾年聚集在那兒的流浪記者太多,以致像北京魯迅文學院附後的“中國作家村”、圓明園附近的“流浪畫家村”、北京通州宋莊的“流浪藝術家村”一樣,那時的石碑村被我們這些人戲稱為“中國流浪記者村”。因為在這兒居住過的記者前後有三四百人。著名的流浪記者有曾華鋒、劉靚、譚海清、南島、閔紅松、李志、詹政凱、傅星、羅斯文、傅東流等人。
在此居住期間,我認識了大批流浪記者。後來,我在《廣東法制報》、《中國引進報》、《廣州紅綠燈報》做記者期間,曾先後都在這兒居住過。雖然時常搬家,但搬來搬去還是在這個小村子裡。直到1997年春節後,我因無錢交房租,無法忍受那個長得像電影《七十二家房客》中的八姑樣的女房東逼債,就在一個黑夜裡搬離了那個小窩,住到了河南的客村和赤崗一帶。
第二章 從民工到流浪記者第13節 1塊8毛錢的春節(1)
隨著20世紀90年代經濟突飛猛進的發展,以前散佈在羊城四周的近郊農村,都很快被各種高樓大廈所包圍,那些昔日貧困的村莊很快融入廣州城區內,變成了“都市裡的村莊”。這些地方當時最明顯的變化就是,那些有了錢的村民們紛紛建起了高高的樓房。他們除了在本地的企業分紅外,大多就是靠出租這些房屋了。租住在這些密密麻麻地擁擠在一起的房子裡的,幾乎全都是來自外地的打工族。當時在羊城比較出名的“都市村莊”有石牌村、冼村、員村、楊箕村和客村等。從1995年起,流浪羊城的我就開始像昔日的地下游擊隊一樣,曾先後在這些地方租住過,而其中的石碑村,由於當時居住的流浪記者較多,則成為我在羊城的一個重要棲身地。
我在劉靚家小住期間,進入了《廣東法制報》。雖然我也發表了不少作品,但新聞作品不多,又沒有文憑,因此我前往應聘時,領導還是稱我還不具備做記者的條件,只是讓我做了一名總編助理,即幫助接電話、收發來信、挑選來稿,所有雜事,我都得幹,而當時的試用期工資只不過是350元,比我在第一家報社時還要低。儘管如此,我還是很高興。不管做什麼,總而言之是在報社裡;不管讓我做什麼,只要有機會我還是能寫稿子的。果然,我後來採寫了好多篇稿子,經過當時一位從羊城晚報退休後來此做老總的老報人的稽核,都發了,而且還讓我署上“本報記者”字樣,有的稿子還上過顯著位置。
我已在劉靚家中借住了20多天了,決定搬到外面住。再說我現在有工作了,每月有350元錢的收入,我應該自己租房。為了省錢,我在一位老鄉的介紹下,認識了此時在《廣東人口報》做編輯的曾華鋒。此前,他剛離開《廣東法制報》。曾華鋒來自湖南邵陽某煤礦,戴著一副近視眼鏡,憨厚老實,謹小慎微,是一介文弱書生,加上我們的年齡相仿,都出自貧困家庭,都有著共同的夢想,學歷都不高,因此一見如故,成為了無話不談的朋友。他在法制報時,也像我一樣每月只拿350元,後來他因這兒工資太低辭職出來。曾華鋒來穗時曾在企業工作過,收入不錯,略有存款,但也沒有什麼錢,總想找人一起合租房。他當時也是單身漢,一人住一間房,每月房租300元,當然不包括水電費。聽說我在找房後,他當即邀請我與他合住,所有費用一人一半。這樣說來,我每月只花100多元錢就可以解決棲身大事,餘下的錢,我完全可以對付其他的生活費用了。當時,我們窮得連張床也賣不起,只好從外面檢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