蠹聰萑氤な奔淶牡卻�駝�粗校�敝量站�彼玖畈芾鍩撐陌搴螅�龐凇�1969 年 7 月 5 日完成首飛。由時間上不難看出,殲…6III 的研製對兩型未來主戰機型的研製/仿製工作並無影響。
那麼殲…6III 是否對上述兩型的生產構成影響呢?對殲…7 來說,由於已經轉至成都飛機廠生產,因此不存在和殲…6III 爭奪生產資源的問題。而且就後來的情況來看,這段時間生產的殲…7 和殲…7I 質量低劣,同時由於原型機帶離式救生系統成功率不高,很快停產,產量極少,也不可能和殲…6III 相互掣肘。而殲…8 仍在研製征途中艱苦跋涉,直到 1979 年 12 月才定型。
再看看空軍決定繼續改進殲…6III 的決定是否有問題呢?公開的說法是,這一決定受“左”的影響,脫離實際。但要求對一種剛剛裝備部隊不到 5 年、雖有兩種改型但改型產量僅 14 架的現役殲擊機進行進一步改進,這一要求無論從哪個角度看都不過分。特別需要指出的是,空軍提出改進殲…6III 要求的時候,殲…7 產量極少,殲…8 陷於僵局,殲…6 則是幾種型號中經過大量生產、質量比較穩定、大陸航空工業掌握比較透徹的??在此情況下空軍幾乎沒有第二種選擇。筆者認為,把改進殲…6III 的決定稱作“左”的影響並不妥當。
事實上,殲…6III 真正受“左”的影響的方面,一是改進指標,另一個是質量。
改進指標方面,空軍提出殲…6III 要能夠對抗高空高速偵察機,平飛最大 M 數要求達到 M1。6,靜升限 18;000 米以上,動升限達到 20;000 米。但在技術儲備極其有限的情況下要達到如此高的改進指標是不可能的。這些改進指標,可以說有一半是“左”的影響結果;但另一方面,我們必須看到,這些指標就是殲…6I/II 的延續和發展,目標直指美 BQM…147 偵察機。可以說,這些指標是空軍在與 BQM…147 數年對抗中總結出來的、對高空截擊機的基本要求。也許有人會問,為什麼不改進殲…7?雖然也不一定能達到這些指標,但相對難度較小。這話不錯,不過一來如前所述,當時殲…7 仿製尚不成熟;二來成都飛機廠正在改進的殲…7I 是針對部隊使用意見進行的,而不是針對空軍作戰要求的高空高速。空軍在沒有其它選擇的情況下只能把這個指標栽到殲…6III 頭上。
殲…6III 的質量則是最遭人詬病的地方。1969~1971 年生產的 700 多架殲…6(相當部分是 III 型),有 50%缺少必要的配套器具而無法交付,還有進氣道掉鉚釘、縱向操縱過靈(這屬於設計問題)等問題,以至造成嚴重事故。1971~1973 年,沈飛生產的 303 架(*)殲…6III 進行了返修工作,並進行了翼尖加掛導彈的試飛工作。1975 年 11 月,國務院、中央軍委批准殲…6III(包括貴州生產的在內,總計 412 架(*)全部返修,到 1980 年 5 月才全部返修完畢,耗費大量人力、物力。至 1990 年大約有 350 架(*)服役,從 2000 年起陸續退役。
殲…6III 的主要特點是:繼承殲…6II 的進氣道設計;換裝渦噴…6 甲發動機;減速傘艙從機腹移至垂尾根部;採用與殲…6 基本型相同的 3 門航炮配置;機翼則是最大改進之處,透過減小翼展,延長翼弦,減小了展弦比和相對厚度,機翼面積則增大 1。18 平方米。
殲…6IIIG
瀋陽飛機廠針對殲…6III 出現的問題進行的改進設計型號。1974 年 5 月開始研製,1975 年 8 月 1 日首飛成功。僅生產 2 架(*)原型機。後殲…6IIIG 的編號賦予按照該型號標準進行改進的殲…6III 飛機。
殲…6IIIG的主要特點是:前機身長度比殲…6III 增加 375 毫米;航炮配置不變,但增加翼尖導彈掛架,可以掛裝霹靂…2 號導彈;採用零高度低速度火箭彈射座椅。
殲…6IV
殲…6IV 是瀋陽飛機廠 1970 年開始設計的夜間截擊型。1970 年 9 月首飛,1971~1974 年共生產 7 架。
殲…6IV 主要特點是:進氣口唇口半徑減小,捕獲面積增大;機頭延長,按照殲…6 甲的模式佈置分體式雷達;拆除機身航炮,僅保留兩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