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離婚,他不肯,對她說:“我家是有進沒出的,你要離婚就一駁殼打死你!”龍圖的富農劉學盛,反對他的老婆離婚,對革委、的主席說:“她要離婚,我就捂了渠。捂掉了渠,我死都願!”(“捂”,當地讀無,消滅的意思;“渠”,當地讀己,他的意思。)
這一部分男子多半屬於富農。政權機關對於這個問題的態度,有過四次變更。第一次是去年十一月農民代表大會的決議,沒有明顯地反對一夫多妻,承認原有老婆後有愛人而老婆不反對者無罪;主張有條件的離婚,而其條件並不甚苛,承認一方有疾病的,女子受壓迫的,夫妻反目半年不同居的,男子出外一年無訊息的,均準離婚;地主階級毫無條件可離婚。同時在法律外,申明禁止捉姦。
這個申明傳播後,南半縣各地發生很多的男女間紛擾,最顯著的是龍圖與河角圩兩鄉(屬南八區)的青年男女群眾,幾乎發生械鬥。原因是兩鄉的青年男子,一群一群地時常調戲對鄉成群的青年婦女。兩鄉的青年婦女都組織了婦女協會,她們有了團結,對於她們自身艱苦的勞動便自由地放鬆了一些(她們成群上山去砍柴火,比平素歸家時間要晏)。同時和她們的男性青年朋友(對鄉的)戀愛的行為逐漸有了許多,在山上公然成群地“自由”起來。他們兩鄉是同姓別房。到今年一月,因為發生捉姦的事,反對捉姦的群眾就去幹涉,結果幾乎弄成械鬥。上述事情之外,有老婆又新找一愛人的差不多每個鄉村都有,老婆們就群起反對。
政府在這種情形之下,來了一條相反的法律。今年二月縣革委會擴大會,對“貞操問題”決議:“已結婚之男女,不準與另一男女發生**,私奸者嚴辦。”同時對所謂“愛人”問題亦定了一條法律:“反對一夫多妻、一妻多夫制度,原有夫或婦未經離婚,不得另找愛人,過去有些錯誤的應即馬上離去,只同一個結為夫婦。”對離婚問題沒有變更。這個決議發表後,糾紛停止了,一致對付當時嚴重的時局,打破了敵人的“進剿”。五月二日佔領縣城,同時紅軍第四軍佔領了反動的北半縣,發動會昌、安遠、平遠的群眾。在這種形勢之下,五月六日全縣第一次蘇維埃大會,取消了二月會議的貞操決議,雖然沒有明白地規定禁止捉姦,但再不說什麼“私奸者嚴辦”了。此次對“愛人”問題採取了二月會議的意見,對離婚問題與前二次會議無異。但大會閉幕不到一個月,第三區蘇維埃大會卻大大變更了對“愛人”問題、離婚問題的決議,他們的口號是“離婚結婚絕對自由”,當然的結果,不但禁止捉姦,而且什麼愛人也可以帶了。這個案子透過的地區是尋烏全縣鬥爭最久(一九二八年到今),又是資本主義最先侵入的地區,時候則又在四軍到來,會、安、尋、平四縣鬥爭大大發展的時候。當這個案子提出的時候,提案人的演說是:“四軍的人說了,有條件的離婚包含了封建思想。”這篇演說過後,案子就馬上透過了。城區是新起來的,建設政權不上一月,男女問題已經鬧得不亦樂乎。有一鄉拒絕縣政府派去的宣傳員,他們說:“同志!你唔要來講了,再講埃村子裡的女人會跑光了!”其實宣傳員宣傳的是“推翻封建勢力”、“打土豪分田地”,離婚結婚問題也是照著法律講的,但一經發動,就如水之就下不可制止。城郊一鄉跑了十幾個婦人,她們的老公跑到鄉蘇維埃去哭訴。鄉蘇維埃在老公們的迫切要求之下出了一張告示,上面說道:“一般青年男女,誤解自由,黑夜逃跑,紛紛找愛。原配未棄,新愛復來。似此養成,似驢非驢,似馬非馬,偷偷摸摸,不倫不類。”這篇告示,明顯地描畫了成年老公們的呼聲。不過這種“不倫不類”的潮流――民主制度代替封建制度的潮流,是到底無法制止的了。
婦女在土地鬥爭中是表現非常之喜歡的,因為可以解決她們沒有人身自由的束縛。未結婚的青年群眾中,差不多不論哪個階級都擁護婚姻自由的口號。貧農階級已結婚的成年男子,一般說來是反對離婚自由的,但他們反對的態度不是那種反革命性的頑強態度,他們只覺得老婆跑了不得下地。他們的嘆聲是:“革命革割革絕,老婆都革掉了!”他們跑到鄉政府請求設個法子,他們也不敢打他們的老婆了,即使是十分嘔氣的事。富農小地主階級的成年男子們就完全不同,那種“捂了渠”,“一駁殼打死你”,都是他們反革命性的橫蠻無理的表示。至於成年農民男子們為什麼要反對離婚自由(結婚自由沒有問題)呢?非常明顯,他們是為了勞動力。
那末,農民男子是反對女子解放到底的嗎?不是的,特別是貧農僱農階級他們很快就會給予女子以完全的解放,在他們整個階級解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