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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部分

的有關人員都要參加會議。會上,主管政法工作的市委副書記做主題講話。

那位副書記講話很善於煽情,經常講著講著就脫離了講稿發揮開來。他講話時的思路很開闊,一不留神就不知道講到哪個朝代哪個國家去了。他講話時還喜歡連說帶比畫,經常用手勢配合講話的語氣和內容,一會伸出一個指頭,一會伸出兩個指頭,一會又把五個指頭全伸開來,有時候還把手握成一個拳頭,往上舉一舉,往下捶一捶,很有氣勢和魄力。那天來參加會議的人,有不少都和胡家輝一樣,是第一次親眼目睹這位副書記的風采,第一次親耳聆聽到他充滿激情的講話,無一例外地都被他的講話深深吸引住了。偌大的一個會場,只聽見副書記一個人的聲音在迴盪著。講的和聽講的都是饒有興趣,激情昂揚。

副書記講到了激動之處不能自已,就開始聯絡到了本市的實際。他說:“全市各級司法機關要立即行動起來,藉著這次嚴打的東風,從重、從快、從嚴地打擊那些危害我市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的犯罪分子,該殺的殺,該判的判!像蔣一根那樣的人,就應該藉著這次嚴打的勢頭,儘快給他殺了了事,給全市人民一個滿意的交代!”

副書記說的蔣一根是市裡出的一個經濟詐騙犯,他採取冒充國家領導人親屬的做法,使本市好幾家國有企業上了大當,被他騙去了不少的錢。有兩家企業因為受了他的騙,弄得廠裡連職工的養老保險金都交不起了,廠子裡的幾百名職工最近常常到市委市政府門口上訪,搞得市委和市政府的領導很氣憤,尤其是他這個主管政法的副書記,每次那些職工一來上訪,書記和市長就要他去處理,所以副書記對那個蔣一根恨得是咬牙切齒,恨不得立即把他押赴刑場一槍斃掉了事。

《刑庭法官》第二章(3)

蔣一根的案件剛好已經轉到了中院刑庭,由胡家輝負責辦理。雖然還沒有開庭審理,但胡家輝已經詳細看過了案卷,對案情有了深入詳細的瞭解。這個案子檢察院那邊是按經濟詐騙罪來起訴的,從卷宗來看,應該是沒有什麼異議的,蔣一根所犯的罪行就是經濟詐騙,事實清楚,證據確鑿。聽副書記說應該藉著“嚴打”的東風把蔣一根殺了,胡家輝立即感覺出副書記的講話有問題,就立即舉起了手,向主席臺表示自己有話要說。

副書記看見有人高高舉起了手,就要舉手者站起來說話。

胡家輝就站了起來,一絲不苟地對副書記說:“副書記,您剛才的話說的有點不是很恰當,我想給您糾正一下。蔣一根犯的是經濟詐騙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根據蔣一根的犯罪事實,依法只能認定為‘數額巨大’,就是藉著‘嚴打’的東風從嚴從重,認定他是‘數額特別巨大’,也根本無法判處他死刑。”

胡家輝的話一出口,整個會場立即鴉雀無聲,連呼吸聲彷彿也沒有了,靜得互相聽得見彼此的心跳,有點嚇人。

副書記的表情也一下子變得特別僵硬,他愣在了那裡,不知道該說什麼。過了一分多鐘,副書記才緩過神來,笑著問胡家輝:“你叫什麼名字呀?是那個部門的?”

胡家輝老老實實地回答說:“我叫胡家輝,是中院刑庭的,目前蔣一根的案子就在我手上,由我負責辦理。”

副書記看了一眼坐在主席臺上的中院院長,又笑著對胡家輝說:“哦,是嗎?你說的對,你說的對,你是法律專家。看來我得好好補補法律的課了。”

出了這麼一個小插曲,副書記的講話一下子失去了剛才的激情。他不再脫開講稿自由發揮了,而是低著頭以最快的速度把講話念完了。

會後,胡家輝回到中院,院長把他叫去好一頓嚴厲的批評,院裡的同志誰也沒見過院長那麼生氣。院長對胡家輝說:“你是怎麼搞的?怎麼那麼愛逞能呀?你以為就你水平高?那麼多政法部門的同志在,就你一個人懂法?”剛開始胡家輝還想辯解:“蔣一根的案子是我負責的”院長沒等他把話說完就堵住了他的嘴,說:“你負責個屁!”胡家輝沒想到一向溫和儒雅的院長說出這麼不堪入耳的話,知道院長是真動怒了,就閉嘴不做聲了,但心裡面還是很不服氣的。

自從那天開完會以後,胡家輝明顯感到